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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医改政策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将超98%

2020年11月25日 10阅读 来源:浦东日报 2012-07-26 00:00:00

江苏省近日正式实施《“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该省希望通过加大政府医改投入力度等措施,到2015年实现如下目标: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看病就医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该省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据江苏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看病就医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

政府投入再加大医保水平再提升

据悉,“十二五”期间,政府医改投入力度和强度将高于2009年—2011年医改投入。

医保、医药、医疗三个重点环节是“十二五”期间江苏深化医改的三大主攻方向。“十二五”后四年,该省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将进入质量提升的通道。

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和提高标准。到2015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提高三个百分点,稳定在98%以上。

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此外,到2015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两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县级公立医院成为医改重心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十二五”时期,医改的重心逐步从基层上移到县级公立医院。据悉,2012年—2013年,江苏省全面推进15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降低公立医院负债水平。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使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服务资源的10%。价格主管部门需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办医

当前,江苏省已初步形成以公立医院为主导,私立医疗机构、股份制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该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达到总量的20%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社会资本办医营造更宽松更广阔的空间。

首先,进一步放宽办医准入。在制定各类规划时,给非公立医院发展留出足够空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其次,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税收、价格、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大型设备配置、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鼓励和优惠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第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发展上规模、上水平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并向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拓展医疗服务产业链,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养老医疗、康复疗养、健康咨询和管理等服务,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据《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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