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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君行早更有质监人

2020年11月24日 10阅读 来源:湖南日报 2011年01月22日 星期六

本刊记者汤电云

2010年是湖南质监系统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的一年。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的领导下,全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主线,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管新机制为重点,以转变监管思路、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为手段,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监管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全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了全省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责任天大。2005年,国家确立了分段管理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并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交给质监部门,质监部门正式开始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从一开始,质监部门就把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视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重要举措,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省8000多名质监干部职工为民生计,为责任计,正把守着一道道食品质量安全的关口。

省会长沙是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窗口”。2010年,长沙市质监局市、县两级食品监管人员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对全市13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和部分已建档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了严格的巡查和回访,共计巡查回访4120家(次),并针对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验证、生产加工条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60份,下达整改意见6000多条,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还进行了依法查处或责令停产整顿。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市局食安处组织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2000余份,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责任;同时,食安处还根据市食安委统一工作部署,启动了“长沙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经过初步审查资格和基本条件,确定了45家食品生产企业为候选单位,并将很快确定第一批约25家“食品安全示范企业”。

长沙市局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1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蔬菜制品、蜜饯制品、一次性竹筷、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调味品、湿米粉、食品塑料包装容器、食用油和大米等产品的专项检查;从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对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专项整治;6至7月,组织开展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的专项整治工作;9月10日至10月15日,组织开展了“地沟油、潲水油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络媒体曝光的不法大米生产加工点使用香精加工大米的问题,9月份组织开展了对大米的专项检查;此外,还在3至5月份组织实施了对全市食用醋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8至9月份对全市月饼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针对蜂产品风险检测中检出氯霉素等农药残留的问题,市局食安处安排专家到蜂产品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控制把关,解决了企业的难题。正是这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实施,使得省会的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为了安全、彻底销毁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清查出来的问题奶粉,市局食安人员克服销毁量大、天气严寒、工作环境恶劣和工作时间长、线路长等困难,2月2日至6日,对剩余的1359.8吨问题奶粉在望城县黑麋峰垃圾场进行了销毁,截至2010年2月6日17时,全市生产加工环节召回并经检测不合格的问题奶粉共计4018.795吨全部销毁完毕,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食安委督察组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还以此作为全国的正面典型进行了专题报道。

按照省局、食安办的要求,市局严格做到第一时间到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现场,第一时间参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第一时间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010年7月6日,市局接到江苏省关于青海东垣问题奶粉流入长沙的通报后,立即报告了市食安办,由市工商局迅即查获了该批问题奶粉;在第一时间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该批产品流入我省生产加工环节后,立即报告省局,为全省系统彻查问题奶粉争取了主动。2010年5月份长沙市“黑心猪油”事件发生后,市局对全市所有使用猪油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的企业进行了清查,未发现使用来历不明或无证无照企业生产的猪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发生,及时排除了生产加工环节的隐患。

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2010年,长沙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在2010年三湘大地的质监战场上,有一批批质监人在征战中……

80后的崔炳林是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安科的一名普通干部,他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006年4月考入常德市质监局,2008年初进入食安科工作时,一人承担了监管、内务和兼职司机的工作,他一直坚持“一个电话、一份文件、一条信息,样样不能马虎,事事注重细心”的原则,三年来,他担负的内务工作没出过一次差错,经常是每天坚守办公室7、8个小时,办公桌前一坐就是3、4个小时,出色地完成了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上报的工作,从未迟报、漏报和错报,几年来常德市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得到了省局和市政府的多次肯定和好评。工科出身的崔炳林,由于工作需要,承担了科里的文字起草任务,他勤学苦练,拜同事和书本为师,很快掌握了写材料的知识和食安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平均每年起草编制印发文件、材料、稿件等150余件,并在《中国质量报》上发表了理论文章。

小崔常说:“在依法监管和严格要求的同时,要热情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在他的现场指导帮助下,重庆啤酒等一大批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了提升。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之时,常德市质监局创新思路,决定探索一套规范的企业台账,崔炳林和科里的同志走访企业,调研意见,最终编制出了一套含有18种文本表格的企业台账范本,被省局认可采纳并在全省推广。

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食品稽查工作由于涉及一线,十分重要。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食品稽查大队长易长春深知,食品监管工作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份责任,要承担起这份责任,既要有热情,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他在工作中积极向专家请教,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掌握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通则、细则,为更好地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易长春认为,做好稽查工作,首先要当好宣传员,宣传产品标准、计量、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每当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月质量月、《食品安全法》实施周年之际,他都要参与组织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食品安全法》文本和《居家里手》等。2010年,他带领自己的队员们对全市60多家企业进行了巡查,通过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使得全市未发生一起食品质量责任事故案件。为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他连续4次深夜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米粉生产加工点,查处无证生产面包作坊、无证生产腊肉窝点,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了一批无证生产劣质腌腊制品、纯净水、炒货的窝点。

在日常巡查中,易长春十分注重对企业的服务,在发现一家蜂业公司食品标签的内容与《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不符时,他及时向企业反映情况,使得这家企业及时更换标签,纠正了违法行为。他还与企业的业务人员一起,深入市场,调查取证,查处假冒食品标签,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为本地的企业发展尽一个质监人的责任。食品稽查,权利背后也有诱惑,在查处一起无证生产酱腌菜的案件时,行政相对人给易长春送去红包。他严词拒绝并告诉企业,“我们查处你,并不是想从你那里捞什么好处,而是防止你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手段,省质监局加强了对系统内食品检验机构的建设和规划,重点抓检测设备的更新改造,以提高我省食品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水平。目前,全省质监系统已拥有食品检验机构国家级农副产品检测中心1家、省级检测机构2家、市级检测机构14家、县级检测机构74家。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改造,省质监局已初步建立起以国检中心和省级食品检验机构为龙头,市级食品检验机构为中心,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检验体系,并使之成为各级地方政府食品检验公共平台。在全省质监系统965名从事食品检验专职人员中,邵阳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主任唐奕就是他们的优秀代表。2009年,唐奕担任邵阳市质量安全检验中心主任后,仍然负责大部分重要质量安全项目的检验工作。食品中心检验人员少,任务重,这两年每年都要完成两千多批次的检验任务。唐奕经常是中心到得最早、走得最晚的一个,样品多时,往往一天同时进行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两台仪器的分析检测工作。《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市局加大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每年对全市的食品进行多次监督抽查。唐奕带领检验中心的员工,先后开展了食品中甜味剂、增白剂、着色剂、疏松剂、抗氧化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的检测,并长期有效地进行。这些项目的开展大大提高了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唐奕和她的同事们及时开展了乳品中三聚氰胺的检测工作,该项目的检测能力得到了国家认监委的认可。食品中心承担了全市乳制品企业三聚氰胺项目检测的监督抽查和委托检验任务,为乳制品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她多次组织参与省局下达的实验室能力比对试验,2010年,在省局组织的乳制品蛋白质和微生物比对试验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正是无数优秀质监人的不懈努力,正是他们以“天大责任”为己任,为我们把守着一道道食品质量安全的关口,我们才能对“餐桌上的安全”多一点、更多一点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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