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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的官场集体腐败圈

2020年11月24日 11阅读 来源:湖南日报 2009年12月4日

本报记者 黄纯芳 整理

由于“一把手”李大伦和纪委书记曾锦春带头贪赃枉法,贪腐之风在整个郴州开始蔓延,其中樊甲生、周政坤、刘清江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坐直升机上升”的樊甲生

樊甲生,1953年出生,郴州资兴人。先后任村民兵营长,郴州地委办公室干事,安仁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2002年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班子,2005年5月开始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8月被省纪委“两规”,2007年5月30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 11月5日,樊甲生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判处有期徒刑19年。

公诉人介绍,樊甲生受贿犯罪金额中,樊甲生个人受贿人民币117万余元,美金5万元,港币5万元。他与妻子盘丽艺共同受贿75万元。同时还查明,他们家里不能说明来源的犯罪金额有400多万元。

翻看樊甲生的履历,有人称他是“坐直升机直线上升的”。由资兴市兴宁镇光明村的一个民兵营长,一路跻身为一名副厅级干部,按理说樊甲生应该懂得珍惜,但他内心里不是感谢组织的培养,更多的却是关注自己如何尽快提升。

办案人员介绍,早在樊甲生任安仁县委书记时,郴州市纪委就收到过有关樊甲生贪污受贿的多次举报。尽管后来樊甲生当上了郴州市市长助理,因为有了被多次举报的案底,所以在郴州的官场他无疑成了一名“政治前途黯淡”的官员,几番冥思苦想,樊甲生最终决定孤注一掷,给李大伦分9次共送了68万元。

用金钱开路,樊甲生从不被李大伦看好到倚为重用。樊甲生成了李大伦的爱将后,他开始帮李大伦操持着各种私人事务。据纪检机关查证,李大伦的两本书,一本定价高达418元的《大伦书法作品集》和另一本定价35元的《岁月如诗》,都被他以市委宣传部的名义向各单位强行摊派,党政机关人手一本,费用则从工资中扣除,甚至连郴州市的部分中学生也没有放过。

在李大伦的关照下,跻身市委常委的樊甲生很快又获得了一个美差:分管矿山。他开始热衷于公权私用,而且第一次出手就非同凡响。据办案人员介绍,有个姓彭的老板,当时有一个矿的手续在桂阳县办不下来,樊甲生跟桂阳县的有关领导打电话,甚至在一些批件上批了字,把这个矿办下来了。对方以矿的部分股份作为回报,樊甲生为了把股份换成现金,就要矿主以195万元把这些股份又买了回去。

据郴州的一些干部群众反映,樊甲生担任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之时,李大伦、曾锦春等人的胡作非为已经达到巅峰,整个郴州官场呈现出极不正常的状态,媒体负面新闻不断,批评之声不绝于耳,老百姓怨声载道,四处上访,惧于新闻媒体曝光的压力,李大伦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把正面报道搞上去,把负面报道压下来。”樊甲生于是竭尽犬马之劳开始封杀新闻,对各路媒体和记者进行强硬抵制,他被媒体称为“矿难新闻灭火队队长”。

心态失衡的周政坤

周政坤,1953年出生,常德汉寿人,汉族,大学文化。历任湖南省劳动人事厅科长、花垣县副县长、湖南省劳动人事厅政研室主任、《湖南劳动》杂志总编辑、中共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郴州市委副书记,2002年4月起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长。2004年3月任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2007年4月,被省纪委“两规”,2007年5月9日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涉案资金达1300多万元。2008年11月20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政坤刚到郴州的时候,给郴州人民留下的印象是比较好的。但周政坤身受由李大伦、曾锦春主导愈演愈烈的贪腐圈的浸蚀和传染,眼见他人大饱私囊,腰缠万贯,周政坤的心态也渐渐失去了平衡,人生观、价值观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和很多贪腐官员一样,周政坤的堡垒也是从内部被攻破的。据检察机关查证,周政坤受贿大部分钱财都有他的两个弟弟周政文、周政权以及妻子刘阳春的参与。

公诉人介绍,曹真元是在多起案件中的一个行贿人。曹真元因为想开采玛瑙山矿藏,但曾锦春支持的宏达公司首清文已经在玛瑙山矿进行采矿了。所以,曹真元想到了比曾锦春职位更高,权力更大的周政坤。于是他有意识的结识了周政文,通过周政文找周政坤。通过批条、打招呼等方式进入了玛瑙山矿。得到采矿权以后,他通过股份分红的方式送给了周政坤和周政文两个人共计674万元。

卖官敛财的刘清江

刘清江,1949年出生,河南省泌阳县人,汉族,大学文化。曾任临武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临武县委书记、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因涉嫌受贿罪,2007年4月被省纪委“两规”,2007年5月13日被正式逮捕。2008年7月24日,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8月13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公诉人介绍,刘清江先后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的朋友和亲戚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72次收受了20人的贿赂,共计476万元。其中伙同妻子受贿6万元,个人单独受贿470余万元。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邓中华的人事任免,就是在李大伦、刘清江的共同“操作”之下完成的。

而原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部徐望实,通过刘清江买官的历史则更长。早在刘清江任临武县县委书记期间,就于1999年提拔徐望实为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随后的2002年3月,徐望实接任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清江任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后,经一番操作,徐望实又调到了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任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6年3月,刘清江向市委提名徐望实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个月之后,徐望实被任命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清江为何如此青睐徐望实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双方早已结成了利益同盟。早在2003年4月,蓝山县一家水电站集资入股,徐望实用10万元以刘清江女儿的名义入股,并将办好的股权证及用于转入分红款的银行存折就直接交给了刘清江的妻子。2005年7月22日,蓝山水电站开始分红,刘清江女儿户名的股份分得红利2万元。刘清江搬家或外出学习也成了徐望实送钱的理由,出手都是成千上万,正是有了这样的利益勾结,什么组织原则,什么考察纪律,都被刘清江抛到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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