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公布了“十一五”期间我省涉外知识产权的十个典型案例。
一、宝马公司诉深圳世纪宝马服饰有限公司、家润多公司、傅献琴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2009)湘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
【案件简介】宝马公司依法享有“MBW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深圳市世纪宝马服饰有限公司将“MBWL及图”商标使用于自己生产的服饰等商品上,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阿波罗商业广场设有“世纪宝马”服饰专柜,销售带有“蓝白造型MBWL及图”商标的服饰商品。法院经审理认定,世纪宝马公司、家润多公司等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世纪宝马公司赔偿宝马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二、微软公司诉湖南时代阳光医药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案号:(2010)湘高法民三终字第3号民事裁定
【案件简介】 美国微软公司依法享有Windows XP专业版、Windows 2000专业版和Office 2000专业版、Office 2003专业版等软件的著作权。湖南时代阳光医药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在经营场所的计算机上使用上述软件的盗版软件。法院经审理认定,湖南时代阳光医药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盗版软件,并赔偿原告微软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三、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诉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珠海特区音像出版社、朱开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号:(2010)湘高法民三终字第29号
【案件简介】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宁夏》等18首歌曲作品的著作权。朱开强在其经营的店内销售由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生产制作、包含了涉案18首音乐电视作品的光碟。法院经审理认为,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朱开强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判令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赔偿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
四、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诉湖南同天大酒店、张赞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案号:(2010)湘高法民三终字第27号
【案件简介】“Cartier(卡地亚)”品牌系全球知名的奢侈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湖南同天大酒店内租赁经营者张赞销售了假冒卡地亚等知名品牌的手表等商品。法院经审理认为,这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令张赞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五、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诉谈国强、欧灿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案号:(2009)长中民三初字第0073号
【案件简介】 米其林集团总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轮胎生产商。谈国强、欧灿销售了非正常途径进入中国、未经中国3C认证的米其林产品。法院经审理认为,谈国强、欧灿的行为破坏了原告商标保证商品质量和商品提供者信誉的作用,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实际损害,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六、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诉长沙玮鑫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案号:(2009)长中民三初字第0239号
【案件简介】长沙玮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帝恩口口脆”巧克力产品所使用的包装装潢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的“Dove/德芙”榛仁、杏仁及葡萄干巧克力排块产品的包装装潢极其相似。法院经审理认为,Dove/德芙榛仁、杏仁及葡萄干巧克力排块产品为在先知名商品,涉案Dove/德芙榛仁、杏仁及葡萄干巧克力排块产品的包装、装潢具有特有性,长沙玮鑫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七、(德国)大众汽车股份公司诉长春大众润滑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案
案号:(2007)长中民三初字第0072、0073、0074号
【案件简介】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是“大众汽车”系列商标的持有人,其商标在国内外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长春大众润滑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未经原告授权在其生产的汽车润滑油产品上使用“VOLKSWAGEN”、“大众”、“大众汽车”商标,在产品包装上突出标识“德国大众”、“纯正配件”等多种产品标识或信息,并在长沙某汽车美容院销售该公司产品。法院经审理认为,大众润滑油公司此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长春大众润滑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60万元。
八、伊士曼柯达公司诉珠海汇科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王煜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2007)长中民三初字第0029号
【案件简介】柯达公司依法享有“KODAK”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珠海汇科电脑系统工程公司在其生产的打印耗材上使用“Koda”等文字,并使用了与柯达胶卷、相纸等类似的颜色、装潢。而被告王煜在长沙销售珠海汇科电脑系统工程公司的产品。法院经审理认为,珠海汇科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依法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柯达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九、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诉上海安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案号:(2007)湘高法民三终字第8号
【案件简介】上海安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商品上标有“美国阿迪达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暗示销售人员将该商品理解为“阿迪达斯”旗下的休闲品牌、副牌。被告刘黎光在长沙销售上海安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产品。法院经审理认为,阿迪达斯系原告的著名商标,享有盛誉,上海安道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其产品上突出使用“美国阿迪达斯”的行为构成对“阿迪达斯”商标的侵权,将“美国阿迪达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印制在商品及包装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十、三一集团海外商标纠纷胜诉戴姆勒-奔驰
案号:HC08 C01251
【案件简介】2006年,三一集团在英国申请注册“SANY”文字及图三个商标。奔驰商标的所有人戴姆勒公司要求对该商标进行异议审查,并以三一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权为由,将三一诉至英国伦敦高等法院。2009年1月,戴姆勒向法庭申请本案使用简易判决程序,要求对三一商标在英国的使用采取临时禁令。法院以戴姆勒理由不充分驳回请求。后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判决驳回戴姆勒的侵权诉讼。伦敦高等法院还作出判决,认为没有证据充分说明三一标识的表现形式接近三叉星,戴姆勒再也不能以相同理由向欧盟任何一个成员国提起诉讼。
(胡宇芬 田蓉晖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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