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家,看到村里到处干干净净,地面上连个烟蒂都看不到,卫生情况比很多城里还要好!”今年年初,的士司机刘师傅从广州回攸县罗家坪村老家过年,发现“到处是鞭炮纸屑,塑料袋四处飞”的景象没有了,村里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由连呼“变了个样。”
近几年,攸县接连荣获全国村镇建设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这要归功于近年株洲推行的“城乡环境同治”。所谓“城乡环境同治”,就是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覆盖并延伸至乡村,先县城、后镇区、再乡村,逐年梯次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形成“城乡共建、城乡互动、城乡同治”的格局。
攸县“城乡环境同治”模式引起中央和省委领导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攸县城乡同治的经验值得重视”。在今年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全省大力推广城乡环境同治。
推行城乡环境同治,加大美化净化步伐,既是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更是广大城乡居民的迫切需求。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老百姓越来越讲究生活质量,“既要收入高,更要幸福指数高”,已经成为广大民众的共识。
那么,我省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实施城乡环境同治这一清洁工程呢?
城乡环境同治要给广大
干部群众一把“标准尺”
“无规矩不成方圆”。城乡环境同治要做到“上下一条心”、“全省一盘棋”,必须让广大干部群众有“规矩”可循。日前发布的《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方案》,为城乡环境同治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标准,交给了广大干部群众一把“标准尺”。各地城乡环境同治该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拿这把“标准尺”一量,一目了然。
总体来看,考核方案把重点“窗口”建设与消灭卫生死角结合起来,把注重末端治理与加强源头控制结合起来,把强调环境“面子”清洁与倒逼制度“里子”建设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城乡环境治理同样重要,城乡环境治理在标准方面要划上“等高线”。
要把城镇当作自家客厅一样来装扮、来呵护。城镇卫生考核要求对城镇主干道及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单位社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小餐饮店、溪河两岸等场所和地区的环境卫生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归结起来就是“五个基本看不见”:即城乡可视范围基本看不见垃圾,主干道基本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马路市场、街面基本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门面商店基本看不见占道经营,户外基本看不见无序张贴的“牛皮癣”。
要把村庄当作公园一样来规划、来建设。农村卫生环境考核要求归结起来就是“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要求路边田边无垃圾、粪便、臭水沟渠、塘洼,垃圾入池集中收集、密闭管理,“清洁水源”要求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清洁家园”要求农户居室厨房整洁,饮水卫生,室内外有垃圾桶(箱),无乱泼乱倒现象,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人畜分离,家禽牲畜圈养等。
城乡环境同治重点
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过去几十年,由于客观形势和国情,国家将建设精力主要放在城市,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的发展相对缓慢得多,部分地方甚至出现停滞和倒退现象。因此,城乡环境同治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表明了中央对农村环境整治的态度与决心。
城乡环境同治的“同”,就是在农村环境整治领域,用城市的理念来引导农村,用城市的资源来支援农村,用城市标准来要求农村,用城市的经验来管理农村,最终让农村跟城市同样整洁、卫生、井然有序。
针对农村卫生习惯改变难、垃圾处理难、经费保障难等突出问题,在农村环境整治中,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攸县“四分模式”,打一场消灭生活垃圾的“人民战争”。即:分区包干,把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任务,按照“三包”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分散处理,垃圾处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减量、分类处理;分级投入,按照“财政下拨、部门支持、乡镇配套、村(居)组自筹”的原则,形成资金分级投入模式;分期考核,强化激励措施,实行月抽查、季考核。
我省将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硬件设施建设,如,加快养殖业粪污排泄整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另外,我省还将重点培育1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以点带面,发挥“排头兵”的示范效应,推动全省城乡环境同治快速全面铺开。
城乡环境同治贵在坚持,要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城乡环境同治贵在坚持,难在坚持。要避免“雨过地皮湿”、搞运动“一阵风”的现象,关键是要在“动员、投入、监督”三大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动员机制。坚持全民动员,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政府倡导发动与群众主动参与相结合,实现由政府自上而下向群众自发自觉的转变。
二是投入机制。着眼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地方政府加强资金配套,财政“拿大头”,积极推动城乡居民投资投工投劳,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保,推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同治的积极性。
三是监督机制。我省专门制定了省级和市州双重考核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同治效果。上半年,各市州根据考核评估方案,评出本市州城乡环境卫生“十佳乡镇”和“十差乡镇”。下半年,省爱卫会根据各市州考核结果,评出全省城乡环境卫生“十佳县市”和“十差县市”,对工作不力的“十差县市”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城乡环境同治,这是美的呼唤和喜悦,必将化作拂过湖湘大地的缕缕春风,使三湘四水的地更净、水更清、天更蓝,人民的生活更美好。
(供稿:省委宣传部 撰稿:株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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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我省启动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这一行动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旅游景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力争3年内使我省的人居环境、城市品位和村容村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2012年1月至8月为全面实施阶段;9月至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至今年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达到以下“六项指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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