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完成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市委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现就加强市委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加强学习,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保持政治坚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勤于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加强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完善市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继续办好“池州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市委常委要带头学习、勤于思考,做学以致用的表率。
二、坚持恪尽职守,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
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好市委高举旗帜、把握方向、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召开全委会和其它重要会议,研究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党的自身建设以及其它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加强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坚持党管武装,关心支持国防建设。
着力提高领导水平。善于把握全局,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发展,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不断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善于推动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全力推进重点工作。全委会委员要带头执行市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抓好落实,推进工作。加快转型发展,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开放发展,全力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突出特色发展,精心打造生态园林城市;着眼统筹发展,切实做好“三农”工作;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和谐发展,强力推进文化繁荣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三、坚持集体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范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向全委会报告一次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点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全委会作出的决策,常委会要负责组织实施;常委会作出的决策,常委会委员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切实维护班子团结。全委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带头维护市委团结,倍加珍惜和谐局面。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书记负责组织常委会活动,常委会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常委会委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形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发扬民主,科学决策公正用人
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重大决策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评价干部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推荐干部要高度负责、唯贤是举,使用干部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五、坚持践行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和完善调研制度,市委常委要带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形成一至两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两个务必”,弘扬“池州精神”,艰苦创业,负重拼搏,开明开放,务实创新,不搞形式主义,多做打基础、管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活动。不断提高执行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市委群众工作“一会三制”,充分发挥群众工作机构作用,经常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推进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加强从政道德修养,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市委常委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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