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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人民重托 依法履职尽责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六年工作综述(下)

2020年11月23日 10阅读 来源:池州日报 2018/1/2

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殷切期待,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前行,履职尽责,走过了春华秋实的六年。六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使人大工作不断出新出彩,充满生机和活力。

关键词: 代表工作

“齐石公路修的很好,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后期管养。”“里山街道杨街村里因病致贫的人还很多,一些群众生产生活还很困难。”人大代表下基层时,一些群众向他们反映情况。

这六年,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不断创新代表履职平台和活动方式,认真做好代表培训、代表建议办理等各项工作,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畅通渠道,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之间双向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基层市人大代表、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制度,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活动。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小组基础建设,扎实开展代表小组建设年活动,健全代表小组规章制度,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特长和优势,组建了5个专业代表小组。

完善机制,加强议案建议督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办法》。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交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工作机构对口联系督办制度,推动市政府实现议案建议办理进度、办理成效网上公开。开展市三届人大以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代表就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注重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督办工作,制定出台《关于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力促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加强监督,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代表履职评价机制,推行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为所有市人大代表建立个人履职档案,增强代表依法履职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实行集中培训、分组培训有机结合,完成了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开通“人大代表短信平台”,在池州人大网站开通代表电子信箱,为人大代表订阅寄送各类资料刊物,让代表知情知政、了解民意、了解全局,更好地履行职责,着力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关键词:自身建设

“要继承和发扬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在“学、做、改”上下真功、求实效,以党建工作新提升引领人大工作新发展。”2017年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金寨,在革命烈士纪念塔前肃立默哀,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无限缅怀。

到革命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定期观看反腐专题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活教材”开展的专题学习研讨,真正触及了大家的灵魂。

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作风纪律建设深入推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以严和实的标准做好人大工作。健全完善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评价机制,建立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制度,实行常委会会议出席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工作,深入推进正风肃纪。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组织人大干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国内知名高校学习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企业、信访、贫困村、招商一线挂职,完善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机制。强化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在《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江淮法治》等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池州人大工作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

关键词: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审议并通过《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3—2030)》《池州承接产业集中区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和《关于批准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的决议》、《池州市湿地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池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16—2020)》;依法作出《关于批准池州市“十二五”规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快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决议》、《关于批准平天湖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决议》、《关于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先后多次开展湿地森林公园建设和规划等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和跟踪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有效执行。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制定并实施《池州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加强任后监督工作,稳妥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为民履职。认真做好市人大、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做好我市选举十三届省人大代表有关准备工作,举办培训班,科学分配名额,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入口关”。严格换届选举纪律和规矩,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依法有序进行。

千川汇海阔,风正好扬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让我们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与厚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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