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印发了《中共池州市委党建“创品牌、促提升、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池州未来三年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擘画了新蓝图。
为什么要出台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主要内容是什么?怎么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针对大家关注的一系列问题,记者日前专门采访了市委党建办负责人。
问: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市委为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体现抓发展抓党建“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提高”的要求,在日前出台《池州市经济发展“增总量、提质量、缩差距”三年提升计划(2020—2022年)》的基础上,决定出台《中共池州市委党建“创品牌、促提升、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该计划的出台,旨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努力推动池州党建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更好地把党建的凝聚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加快“三优”池州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问: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总体来说,围绕“创品牌、促提升、强保障”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创品牌。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创新,扩大党建工作品牌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到2022年,各地、各行业部门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部门特点、产生一定影响的党建工作品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促提升。聚焦当前全市党建工作存在的紧迫问题,抓住基础性、制约性、牵动性环节,找差距、定措施、严整改,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到2022年,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持续增强,充分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强保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党建人、财、物等综合保障,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到2022年,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持续加大、建立党建工作经费与地方财力同步增长机制,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持续优化、能力水平普遍提升,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互融共享。
问: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为推进目标的顺利实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了六大重点任务,提出开展“六大行动”。
开展“理论武装”行动,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画好统一战线最大同心圆,着力筑牢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
开展“强基固本”行动,强化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持续巩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开展“先锋引领”行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发挥党员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推进新时代党管人才工作,着力激发担当作为新活力。
开展“服务提升”行动,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
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推动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开展“基础夯实”行动,尊重和鼓励基层发扬首创精神,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党建经费保障,积极推进“智慧党建”,着力凝聚党建工作强大合力。
问:为了确保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我们明确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我们主要从如下四方面入手。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创品牌、促提升、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谋划,亲自组织推动,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严格督促落实。将党建“创品牌、促提升、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情况列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事项,坚持常态化调度推进。市委党建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谋划、推进实施和督促指导,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县区委(工委)要找准工作切口,细化工作举措,推进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党建“创品牌、促提升、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情况,不断提升影响力。及时总结提炼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强化评议评价。持续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完善党建“创品牌、促提升、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坚持奖惩并举,述职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不落实的,通过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对情况严重、影响较大的予以问责。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