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法履职情况
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634件,办结24999件,同比分别增长20.33%和26.66%,一审服判息诉率91.53%,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43件,办结1915件。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34件,判处罪犯109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86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十四类黑恶势力等重大危害社会犯罪,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0件86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1人,依法严惩地方黑恶势力。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等案件37件70人。
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犯罪。加大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力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服务生态池州建设。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28件,审理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东至县法院审结首例涉外污染环境案件,依法惩处跨市倾倒危险固体废物行为,对11名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贵池区法院公开审理前江工业园污染环境系列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标的额达3200万元。
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3件44人,其中县处级5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做好监察、起诉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件。
(二)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平等维护各方权益。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504件,其中调解结案4568件,撤诉结案3318件,调撤率同比上升4.93%。
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结涉民营企业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3490件,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97件,化解劳企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审结建筑合同纠纷案件58件,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稳妥推进破产审判。坚持用法治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理破产案件53件, 其中涉房地产企业破产17件。借助招商引资平台,引入第三方收购机制,成功盘活新文采置业等楼盘,有效保护购房户、农民工及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受理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43件,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严厉制裁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依法护航创新之路。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741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05件,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532件。坚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1%。市中院公开审理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诉市政府案,分管副市长出庭应诉。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二、聚力执行攻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积极构建“大执行”格局。市委成立攻克执行难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推进执行攻坚。市委主要领导对法院执行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以解决执行难为契机,切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和法治池州建设。全市法院成立“江淮风暴”执行攻坚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各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
(二)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市法院用足用好法律措施,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强制措施。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06例,限制高消费5338人,司法拘留399人。重拳打击拒执行为,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促进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努力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市中院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执行攻坚纳入公益宣传,执行海报在公交站牌、镇村街道、城乡公路等场所全面铺开。通过媒体平台及法院“两微一端”,宣传典型案例,展示执行成果,进一步扩大执行攻坚舆论影响。
(四)执行攻坚成效显著。全市法院执结746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63亿元,执行案件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执行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省高院、市中院、九华山法院三级联动,顺利执结涉案标的额5.7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持续开展特色执行活动,市中院集中力量开展涉知识产权、农民工工资、政府机关等案件专项执行。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推送拍品1062件,成交额7923万元。大力化解执行积案,依法将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转入破产程序,移送“执转破”案件14件,化解积案270余件。健全执行救助制度,向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1万元,妥善处理“执行不能”案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一)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加大庭审视频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市中院审判法庭实现直播设备全覆盖,全市法院视频直播庭审1635场,上网裁判文书20995篇。创新司法公开载体,充分落实普法工作要求,与市电视台联办《以案释法》栏目21期,将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通过电视镜头进行展示。持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实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发布审判信息,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司法、监督司法。
(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贵池区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审判法庭”,加强与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及保险协会对接,案件调解率达70%。继续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有效化解涉诉信访。
(三)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97万元。成立民事审判速裁团队,运用小额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038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减轻群众诉累。
(四)依法保障乡村振兴。审理涉农地征收征用案件,保障农民权益,依法处理在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服务乡村振兴。坚持刑事惩罚与生态修复并重,妥善审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有效保护自然资源。
(五)主动服务精准扶贫。市中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向东至县派驻3人扶贫工作队,向石台县派驻一名扶贫专干,列支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帮助改造乡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实行每月帮扶走访日制度,全年走访帮扶517人次,帮扶贫困户47户。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及惠民富民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深化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推进新型审判监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有效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限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全年讨论案件数与改革前相比下降56%。完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合理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标准,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现对员额法官案件评查全覆盖,及时通报评查结果,督促落实整改,提升案件质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坚持全程留痕,确保监督有规有度。
(二)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我省中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成立内设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严格控制规模,调整职能,全市法院内设机构数量拟由78个减少到58个,实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三)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1872件。与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活动方案》,全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从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基层组织中聘请11位家事审判调解员、观察员,参与婚姻家庭类案件调解。
(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防范冤假错案。依法履行指定辩护职责,为被告人指定辩护219次,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对641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随卷移送侦查阶段讯问影像资料,依法排除一份非法口供证据,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五、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充分理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刻内涵,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市中院机关四个党支部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内部监督。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市中院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对干警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作出严格要求,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综合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中院机关和基层法院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着重解决苗头性问题。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审判业务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学习和交流,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家事审判、金融案件等专项调研,鼓励干警对法律适用、诉讼风险、执行难等问题深入研究。开展精品案件、精品文书、精品庭审活动,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一篇裁判文书被省高院评为十大精品文书。分类举办和参加各类培训,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赴高等院校进行素能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市中院建成机关发展史室,展示法院文化。与东至县法院联合拍摄法治微电影《信守十年》,荣获第五届全国法院微电影十佳影片。市中院、九华山法院与相关单位共同编印《宗教法制宣传手册》,着力宣传依法治国理念。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做好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主动走访,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与民主党派沟通协调机制,参加专题协商会议,广泛凝聚共识。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审理抗诉案件7件。接受上级法院专项司法巡查,落实整改要求,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司法公正。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协同推进司法为民、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市法院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坚决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旗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执行长效机制,积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全市法院工作,服务三大攻坚战和民营经济发展。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涉“三农”纠纷,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高效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犯罪,促进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完善司法便民网络,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态环境安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做好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市中院审判法庭建设,加强信息化、人工智能和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进一步完善员额法官管理、审判监督管理、司法绩效考核等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干警素能培训,精心组织干部轮岗、选派、挂职锻炼,提升队伍理论水平和司法实务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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