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按照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创新,注重实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扎实推进“三区”发展、建设幸福池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发出审议意见9份,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各1次,发出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4份,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旅游、和谐社区等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全市乡村旅游总体规划》正在制定当中,乡村旅游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并已建成11个标准化社区。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和社会稳定大局,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和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情况报告。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在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中,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源头治理,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城乡学校布局、教育资源均衡和经费保障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逐项抓好落实。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对“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认真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要形式的“江淮普法行”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普及;以“建设美好乡村,推进生态文明”为主题,开展“池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合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以校园食品安全为重点,组织“食品安全江淮行”,扎实推进学校食堂建设管理年活动,营造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的浓厚氛围。
(三)深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推动经济稳健运行
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促进市政府加强对规划评估成果的运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在听取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后,提出要积极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准确把握发展趋势,进一步推动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切实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严把预决算审查监督关,提前介入预算编制,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要求,将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预决算监督范围,增强预决算监督的完整性;加大预算执行约束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报告在《池州日报》全文刊登,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积极回应百姓关切
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平天湖、清溪河水环境治理情况报告时,开展专题询问,市住建委、环保局、水务局等五个部门和贵池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接受询问。对询问中提出的问题,市政府认真研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并已列入201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
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时,延伸对市农委开展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市委和有关机构,市农委已向常委会报告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五)强化跟踪检查和专题调研,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去年,常委会分别对2012年发出的民生工程、宗教工作等四份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监督事项落到实处。同时,为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常委会制定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对市政府两份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
常委会分别开展了就业促进法执法调研和主城区闲置土地现状、部分停建工程情况、粮食工作、公路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加大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力度,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1件次,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围绕中心,规范程序,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一年来,常委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批准了《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常委会在审议市政府提请的《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议案后,依法作出决议,把生态市建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推进池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审查同意了《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3-2030)》和《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市政府做好两个规划与区域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的有效衔接,明确产业特色,坚持错位发展,高质量、高品位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审议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2年度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要求市政府继续强化预算约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健全任免工作机制,完善任免程序,拓宽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人选的知情渠道,确保省委和市委人事决策通过法律程序得以圆满实现。同时,积极探索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新途径,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命更加规范,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联系,强化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一)重视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举办基层市人大代表培训班, 增强了代表执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对我市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初任培训。
(二)强化代表服务保障
开通 “人大代表短信平台”, 在池州人大网站开通代表电子信箱,畅通常委会与代表的双向联系; 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为人大代表订阅寄送《中国人大》、《江淮法治》、《池州人大》等资料刊物,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依法履职的渠道。
积极为在池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协助其在全国和省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组织在池省人大代表开展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我市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常委会把办理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落实人民意愿的重要途径。对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件议案106件建议,及时进行交办和重点领衔督办,推动办理公开,强化跟踪问效,对代表表示“不满意”或未表明态度的4件建议,召开现场答复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健全议案建议办理激励机制,开展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并在本次人代会上进行表彰。
(四)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
首次向全体代表征集2014年监督议题,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61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并将21条建议交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理。组织部分代表旁听市法院庭审活动。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和内容,代表小组活动形成的视察、调研报告,充分展示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和责任意识。探索代表工作新思路,从制度创新入手,不断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制定了组建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办法,着力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让代表充分了解改革发展情况,发表真知灼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增强能力,夯实基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素质能力,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适应时代要求。
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培训为抓手,全面推进能力建设,常委会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义务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和金融专业知识等。组织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参加全省人大干部法制培训,举办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班,不断丰富和践行人大工作新理念、新主张、新思路,进一步增强为民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出台了议案建议答复会工作规程、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办法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86项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和机关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机关建设。结合开展“三查三评”活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代表依法履职的宣传力度,信息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支持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江南产业集中区、前江工业园区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视察调研。
各位代表!一年来,是市委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市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监督支持,使常委会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是市政府和“两院”的法治观念、人大意识进一步增强,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县区人大、九华山人大工委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人大创新发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加强与代表联系、接受代表监督、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常委会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推进“三区”发展为主线,以幸福池州建设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新的探索、新的举措、新的作为,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上有新举措
常委会将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更加坚定、自觉地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一)更加坚定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高度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及各方面,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以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为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注重各级人大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把全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更加有力地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把握人大的职能和定位,抓住实施监督的切入点,对党委高度重视、群众普遍关切、最能发挥人大优势、最能见到实效的问题进行监督;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决议决定执行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防止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拓展代表工作新思路,推出代表问政新举措,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总结自身工作实践,不断完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干部任后监督等机制。
(三)更加有效地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结合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开展征文、好新闻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就。提升人大门户网站和主办刊物的质量,充分展示地方人大及常委会的地位作用和人大代表的风采,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在增强工作实效上有新作为
坚持“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强化工业、旅游两大产业支撑,加快人居城市、新型城镇化、美好乡村三大重点建设,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努力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一)依法强化监督职能。在广泛征求代表和“一府两院”意见的基础上,精选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抓住热点,跟踪难点,关注焦点,切实做好监督工作。着重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开展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商贸活市工作报告,对市商务局开展工作评议;开展港澳台侨资企业发展情况调研。着重加强对文化旅游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开展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调研,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着重加强对人居城市建设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主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水法执法检查,推进市政府启动市区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工作;开展人防工程建设调研。着重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以“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幸福池州”为主题,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着重加强对生态文明、美好乡村建设的监督检查,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的报告;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题,开展“池州环保世纪行”。着重加强对司法公正工作的监督检查,支持“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调研;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开展“江淮普法行”。
突出监督工作的创新性。为监督检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从今年起,每年8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就《政府工作报告》所列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提出审议意见。
突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开展平天湖清溪河水环境治理、和谐社区建设、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旅游等审议意见和市农委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按照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适时组织满意度测评。落实主任会议议事通知书制度,督促交办事项落到实处。
(二)依法强化重大事项决定职能。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今年,常委会将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相关制度,选择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计划对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齐山—平天湖风景区开发与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平天湖清溪河治理规划、城市湿地森林公园开发和保护利用方案,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适时听取报告、作出决议决定。
(三)依法强化人事任免职能。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规范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等工作,探索任后述职、履职评价等制度,保证人事任免权得到有效行使,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的要求。
三、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努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突破
常委会将进一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增强代表的综合素质。加强代表培训特别是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知识的培训,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公认度和公信力。引导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代表义务,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二)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安排代表担任评议员、监督员等社会职务,组织代表旁听庭审,继续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江淮法治》、寄送《池州人大》和常委会会报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三)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继续开展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代表活动,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更广泛地了解基层真实情况。规范代表与群众联系制度,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拓展网络平台,形成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良性互动。
(四)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健全代表议案建议交办、承办、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强化工作责任。出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办法,适时举行现场答复会,选择部分议案建议在媒体上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宣传代表认真履职和承办单位认真办理的先进典型,开展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对因承办不力代表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必须退回重新办理,努力实现议案建议办理过程满意、答复满意、结果满意。
(五)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探索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机制,高度重视代表视察、调研成果运用,支持代表问政督政。开展“代表小组建设年”活动,改进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和内容,实施专业代表小组制度,更加有效地发挥代表专业特长,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保障代表合法权益,提高为代表服务的水平。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人大工作水平上有新提升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强化能力建设,丰富常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法制讲座的内容,分批对县区和乡镇人大干部进行轮训和专题培训。支持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理论研讨和视察调研。
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中央、省市委改进作风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保持为民情怀,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去,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科学决策机制、监督工作机制、代表履职机制,增强制度措施的执行力、落实力,使得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充分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作用,加强与县区人大、九华山人大工委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全市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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