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2008年,我市各级和有关部门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围绕社区建设做了大量工作,社区基本实现了“有人、有钱、有章、有地方”办事,主城区社区“四有”问题切实得到了加强,并逐步向“四优”目标迈进。
社区队伍选优配强
为切实解决有人办事、有人能办事的问题,按照社区实际居民每300户配置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要求,2008年4月,贵池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招了25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优秀人才,经过岗前业务培训后分配到各个社区,进一步优化了社区干部队伍年龄和文化结构。目前,主城区20个社区共有社区工作者132名。同时,贵池区在主城区依法进行了居委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了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后,及时对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他们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为健全街道、社区、楼长三级城市基层管理网络,按照每60户左右配备1名社区楼道长的要求,主城区20个社区采取个人自荐、居委会推选、居民公认的办法,共配备了763名社区楼道长。社区楼道长经岗前培训后,从2008年1月起全部到位上岗。目前,各社区楼道长在政策宣传、文明创建、城市改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方面,积极支持、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了楼道长社区信息员、民事调解员、文明创建员、政策宣传员和为民服务员的作用,为和谐社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财政投入逐年加大
从2005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投入60万元用于市城区社区建设,20万元用于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从2007年起,主城区社区建设经费市、区两级由原安排的120万元增加到282万元,用于社区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楼长工作补贴,市、区各承担50%。其中2500户以上的社区每年工作经费补贴不低于3万元,2500户以下的不低于2万元。
社区正职、副职和委员的月基本工资分别提高到560元、510元和460元,楼长原则上按每联系1户补贴2元每月。2009年主城区每个社区办公经费由2.5万元每年提高至3万元每年,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增加。
去年,市政府将主城区社区用房建设作为十件惠民实事之一,按照统一选址、统一设计、统一图纸、统一标识、统一建设的要求,市、区两级积极抓好落实,新建成的社区用房面积均有550平米以上。目前已完成主城区15个社区用房,城西、碧桂园、杏花村等3个社区用房正在建设,古舜、沿江两个社区用房因受拆迁和道路施工影响,未能及时动工。
健全制度向“四优”迈进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制定完善了《社区居委会干部管理制度》、《社区建设工作考评管理办法》、《社区专职工作者民主评议实施意见》、《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社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社区建设从“四有”基础上逐步向“四优”方向转变,即实现优化管理、优化服务、优化保障、优化队伍。
健全制度,优化管理。围绕“四个民主”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继续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有关制度,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自治公约,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楼道长的社区信息员、民事调解员、文明创建员、政策宣传员、为民服务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严格对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指导标准,开展检查评比,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全市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在建立完善以上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社区的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为居民提供劳动保障、医保、就业、低保、医疗救助、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志愿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鼓励个体经济参与兴办社区服务业。开展信息化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打造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家政、水电维修、信息中介、医疗保健、法律咨询等服务。
增加投入,优化保障。建立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的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按比例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发挥公共财政对社区建设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在保障社区工作经费的同时,争取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全市社区建设“以奖代补”,逐步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开发社区服务项目,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让社区服务组织得到一定的经费保障,以真正实现在管理中体现自治、在自治中实施服务、在服务中获取综合效益的良性循环。
提高素质,优化队伍。把好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口关,不断拓宽选聘社区工作者范围,社区专职工作者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工作。对社区工作者实行动态管理,对责任心、服务能力不强的楼道长及时予以调整,真正发挥楼道长在推进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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