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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联动 全面推进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2020年11月23日 10阅读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7/2/10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国人民银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双牵头单位之一, 担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使命。2016年,池州市中心支行作为人民银行基层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立足于池州市情,按照“纵横联动、上下协同、全面推进、重点发力”的指导思想,与市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在组织机制保障、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出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新突破。

一、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

为了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机构、人员、制度、工作责任和工作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池州市充实调整了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同时督促各地尽快建立相关组织。2016年6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池州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池政办秘〔2016〕90号),形成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人行池州中心支行行长为副组长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会议纪要还明确各县(区)、管委会也要尽快建立相关组织,做好工作对接。

2016年3月11日,根据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提议,市政府第69次市长办公会同意成立池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科。

二、加快信用法规文件、信用体系标准和政策措施的出台。

为加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政策意见,指导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5月23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池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工作方案(暂行)》(池信用〔2016〕1号),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池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池信用〔2016〕2号)。编制印发了《池州市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目录(2016年版)》。

12月21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信用工作,经过前期起草、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次会商论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池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送审稿)》,对信用平台建设和数据上报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6年以来,市政府将《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2016年度政府编制计划,《纲要》委托专业研究机构编制,《纲要》完成起草后公开征求修改意见,10月21日,市信用办召集了近40个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12月21日,经省信息中心、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专家评审后,经市政府同意,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池信用〔2016〕4号)。

2016年12月,为了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池州市决定对被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开展信用增信工作,主要做法是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调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原抵(质)押贷款金额基础上再增加增信贷款(担保)额度。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与池州市工商质监局积极沟通协调,联合制发文件《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贷款(担保)的实施意见》,文件已完成起草,即将正式印发。

三、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根据池州市第75次市长办公会同意,启动我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经过前期考察调研、制定方案、设备招标和系统集成招标,我市选定科大讯飞公司作为“平台”的系统建设单位,经过紧张的系统开发和调试,“平台”于2016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11月21日,市信用办召开了全市46家市直单位和3县1区、4个管委会参加的“平台”业务培训大会。会后各单位根据池州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进行数据录入和上传,截至12月26日,已有市直36家单位和3县1区、江南集中区管委会、平天湖风景区报送各类信用数据761411条,平台的数据量已初具规模。

“平台”还实现了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用数据可以通过“平台”实时报送与共享,截至12月底,已累计上报安徽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政许可信用信息15074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824条,上报量分别居全省第6位和第9位。

四、信用产品在行政权力事项中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我市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还处于初期,暂时未提供信用产品服务,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是最主要的信用产品,2016年度,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在池州市多个领域得到应用,一些政府权力部门在荣誉号评选、招投标管理、资格审查等行政事项中明确要求提供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出具的征信报告,将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不良贷款、拖欠商业银行债务等情况,纳入核查评选条件。经不完全统计,2016年,在农委评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局开展政府财政贴息扶持企业、“诚信示范企业”评选中,均通过正式文件要求企业提交征信报告。

通过信用产品的应用,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人民银行深化了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理念,推进了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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