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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改善民生 维护百姓利益——我市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物价总体平稳

2020年11月22日 10阅读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2008/10/23

三年来,我市适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对市场物价的调控和监管,实现了抑制价格总体水平过快上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平稳持续发展的目标。同时,一系列致力于提升百姓生活水平的民生善政接连推出,消除物价上涨给百姓生产生活带来的压力,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临时干预 平抑市场物价

物价,是与百姓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因素之一。2007年,以猪肉为标志的食品价格上涨,让人们特别是贫困家庭感受到压力。对此,我市把稳定物价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科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调控和监管,确保物价稳定。

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全市发布了应急预案,将粮油肉蛋菜等十五种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的异常程度划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警情,制定了详细的临时干预措施。实行粮油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日监测报告制度,暂停了一切政府性调价项目。

针对今年春节期间因雨雪灾害天气引发的猪肉价格暴涨,市政府紧急采取启动储备生猪增加市场供应,减免生猪屠宰环节税费,补贴外购生猪,限定猪肉批发和零售价格等多种措施,迅速使主城区的猪后腿肉零售价格从最高的44元/公斤回落到31.6元/公斤以内。

今年,我市粮食总产持平,新辟1000亩蔬菜基地正在扎实推进,生猪存栏数和出栏数都出现了恢复性增长,这些对稳定物价、满足市民菜篮子需要,增加市场供给,调控市场蔬菜价格起到积极作用。

在物价高位运行时,市政府动用价调基金调节市场供求、发放物价补贴,各地也纷纷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一次性肉补或采取每月提高低保费的方式给予定时补贴,有效地缓解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加强调控 力求住有所居

住房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房价则是首当其冲。近几年来,市政府在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早在2006年底,我市即着手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于2007年初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列入了市政府20项民生工程之一,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2007年底已有668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廉租房制度中受益;各县、区也都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实现了应保尽保。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已经启动,一期工程于今年3月份正式开工, 9月底主体竣工。我市还在全省率先成立安居住房租赁公司,利用现有市直部分小户型公房、收集房地产市场小户型住宅等手段为城区低收入家庭提供租赁住房房源。“7·10”特大洪灾过后,市委、市政府在全力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积极筹划灾民倒房重建工作。

群众最关心的是住房价格。近年来,我市积极完善房地产价格监管措施,努力控制房价涨幅。严格推行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规范了进入房价的供水管网建设费、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和供电一户一表安装费的收费行为。加强商品住房成本监审工作,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率达到了100%。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修订了《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细则》,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动态监管。今年9月初,市物价部门还就物业服务专门召开提醒告诫会,重申有关物业收费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扩大救助 减轻患者负担

看病贵,看病难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三年来,随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框架的初步建立和医药价格监管的逐步加强,广大群众开始在这些惠民政策中受益。

新农合制度覆盖全市,进一步降低了门槛费,提高了筹资标准、封顶线和补偿比例,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据市卫生局统计,2007年,约有38万人次实际受益。今年上半年,全市参合农民120.81万人,实际受益67556人次,基金累计支出3309.44万元。

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我市出台了《池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扩大了参保、补助范围,调整了筹资标准,提高了医疗待遇。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10元,对县(区)级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并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再给予补助。同时,建立了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补助保障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立的同时,我市注重加强医药价格的监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认真落实控制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率和降低药品销售价格的政策措施,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大力推进单病种限价收费政策,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药价格管理,降低农村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度等。今年,乡村药品集中招标也已经启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年均让利患者600万元,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加大投入 减免教育收费

三年来,伴随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加大,家庭教育支出则越来越少,上学贵难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全市义务教育收费自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全市583所公办学校学生免除了杂费4411万元,3.2万名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获得了价值307万元的教科书,63万元的生活费补助给农村贫困家庭寄宿学生。今年,各级财政投入8900万元,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全市自2006年开始连续大幅度降低了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标准,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缴费负担在全省最低。

我市出台了《池州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今年有274名特困大学生获得救助,发放资助资金108万元;自特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启动以来,累计救助特困大学生1114人,发放资助资金438万余元。今年秋季开学前夕,我市还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幼儿园收费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

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既保证了义务教育的顺利进行,又堵住了学校乱收费的渠道。除堵住渠道之外,我市还不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清理规范各类学校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坚持实行一费制,对校中校、校中班收费、赞助费建校费择校费等不正当收费进行了连续查处和曝光。

补贴到位 保障生活水平

前些年,因交通等因素的制约,池州商品价格比周边城市都要高,很多群众形象地把池州比作州。近年来,我市在乡镇农村实施四大工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不断形成和丰富;在城市县城,《池州市主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开始实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池州市场建设滞后、规模小、物流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有效解决,日益完善的市场体系为百姓消费提供了便利和实惠。

与此同时,政府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据市民生办统计,2006年全市发放或补助个人项目资金0.78亿元,惠及100万群众;2007年发放或补助12个个人项目资金1.58亿元,惠及群众122万;今年17月份,全市发放或补助个人项目14个,支付资金1.09亿元,惠及人数超过130万。据市财政局统计,截至7月中旬,我市已全面完成石油价格财政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386.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累计达9801万元,亩均补贴63元。

今年,市政府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683元提高到860元。去年原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金额不低于437元,今年扩面新增人员年人均补助金额不低于177元。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今年年人均达到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1872元。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补助范围,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实行应保尽保。

加强监管 维护合法权益

价格牵动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神经,也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如何关注民生、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监测,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近年来,物价、粮食、农委、商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了粮油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工作。物价部门对主城区经营粮油肉蛋奶的四家批发企业和六家大型超市实行了调价备案制度,专门召开稳定市场物价提醒告诫会。物价、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市场不间断进行监测和巡查,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求状况,及时制止和查处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全市重点监测样本企业33家,检测范围涵盖了流通领域19个行业。各地还通过在农村聘请专兼职价格监督员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14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897.7万元,实施经济制裁595.4万元。“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全天候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三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216件,通过核实和立案查处,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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