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保
(2017年1月6日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
2016年提案工作回顾
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全局性工作来谋划和部署,坚持质量导向,增强选题和审查的精准性;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办理协商的针对性;坚持目标导向,增强协商成果的可行性;坚持制度导向,增强办理协商的规范性,形成了提案质量稳步提升、提案办理机制逐步完善、提案工作成效更加明显的良好局面。
一、提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310件,其中平时提案8件,经审查立案302件,立案率97.4%。在立案的提案中,党派、团体、界别和市政协专委会提案22件,委员个人提案280件,立案的提案均已按时办复。经委员评价,满意率为80.8%;基本满意率为16.9%;不满意率为2.3%。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占84.4%,提供工作参考的占14.7%,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占0.9%。
在经济建设方面,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全域化旅游、规范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等,提出提案117件。
在政治建设方面,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等,提出提案22件。
在文化建设方面,围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历史遗址和传统文化保护,发展文化旅游业等,提出提案24件。
在社会建设方面,围绕推动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提出提案119件。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低碳绿色发展、加强湿地保护、整治农村环境、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等,提出提案23件。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以提高质量为导向,夯实提案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提案选题引导。全会召开前两个月就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引导委员精准选题,保证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围绕选题开展调研,撰写出高质量的提案。二是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组织委员参加市政协开展的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让委员了解群众所思所盼,熟悉党政工作重点,从而写出更有分量的提案。三是注重征集集体提案。三届五次会议共收到集体提案22件,占立案提案的7.3%,其中重点提案5件,占大会重点提案的26.3%。四是严格提案立案审查。切实把“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作为立案的基本要求,提升提案整体质量。
(二)以深化协商为抓手,推动提案有效办理
一是抓好交办协商。依据提案内容和承办部门职责分工,确定提案主办、协办单位,首次采取“预交办”方式与承办单位进行协商,提高提案交办的准确性。二是提高协商层次。把提案办理协商纳入对口协商、界别协商范围,列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三是开展评议协商。组织20余名委员对市环保局2016年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经过提办双方的互动,市环保局的提案办理工作也得到了委员的充分肯定。四是推进视察调研协商。市政协提案委组织工青妇等界别委员赴青阳县专题视察中药材种植基地,推进提案办理。9月份,市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队,赴市文广新局专题调研提案办理工作。五是做好“回头看”协商。对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强红光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开展办理“回头看”,提办双方形成更多共识,进一步提升了提案办理实效。六是推动评价协商。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结束后,提案委通过短信平台提醒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委员评价及时反馈承办单位。
(三)以督查督办为保障,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一是主席会议督办。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暨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专题督办重点提案,主席会议成员、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提案人、承办单位等参会人员分别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交流、达到了增进共识、推动落实的协商效果。二是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主席、副主席分别围绕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11次,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有效促进了有关提案建议的落实。三是专委会跟踪督办。通过专委会上门走访委员,与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协商,必要时把提办双方请到现场沟通协商等方式,对提案办理情况全程跟踪。四是联合督查督办。由市政协分管副主席带队,市政协提案委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及提案委委员,赴市公安局就提案办理工作开展联合督办,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
(四)以机制创新为引领,提高提案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提案信息化水平,三届五次会议以来,绝大多数提案实现了网上提交、反馈,全部提案实现了网上答复。二是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立案标准。三是推进提案公开,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结束后,及时将提案答复上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加强提案工作交流,赴外地学习提案办理、提案评议等工作经验,召开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推动全市政协提案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五是建立提案办理通报制度,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协提案委会同市政府督办室建立通报制度,通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六是加强提案宣传,有效扩大了提案对社会的影响力。
2017年提案工作意见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提案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争当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实现“五先”发展目标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一)加大征集审查力度,不断提高提案质量。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的有效措施和途径,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开展专委会和机关三室联系委员定向组织提案,力争形成一批精品提案。加大集体提案的征集力度,发挥各党派、各界别、工商联、人民团体的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使更多调研成果和集体智慧转化为高质量的提案。注重征集平时提案,提升提案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强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加大提案“撤、并、转”力度,促进提案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不断提高协商成效。制定出台《政协池州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将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的提出、立案、交办、经办、督办、反馈、评议等提案工作全过程。推动提案办理与重点协商课题的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协商实效。
(三)强化提案督查督办,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做好重点提案遴选工作,明确由主席、副主席、各专委会领衔督办,创新督办方式,推进有效落实。探索开展专题督办,对指向相同、内容相近的提案进行“捆绑”,由分管副主席牵头督办。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对承办单位列入计划拟解决的事项和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提案,坚持跟踪督办。完善政府系统提案办理情况向市政协反馈通报机制,将提案办理情况作为目标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健全提案办理情况通报机制。
(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提案网络提交和反馈比重。继续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提案活动,继续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承办单位、先进承办个人活动。加强提案工作互动交流,学习总结各级各地政协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提升提案服务工作水平。
(五)加强提案工作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实效,营造更加有利于提案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重点加大在市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积极开辟宣传专栏和专题,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加强跟踪报道。推动承办单位及时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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