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中共池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4年1月27日)

2020年11月25日 10阅读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4/1/29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3号),市委决定,从今年1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当前,我市正处在发展关键期,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推动“三区”发展、建设幸福池州的强大力量,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推动机关干部下基层,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三进三促”和“三查三评”活动,着力构建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我市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担当意识不强,精神懈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知行不一、不求实效,贪图虚名、急功近利,落实部署不力;不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规定执行不严;特权思想严重,脱离群众,服务意识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出工不出力,自由散漫;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专断,漠视群众合理诉求,甚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飘浮;铺张浪费、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池州发展大业,必须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加以解决。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谱写“三区”建设发展的新篇章。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和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作为切入点,上下联动,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实行领导带头示范,坚持开门搞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外力推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市、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前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落实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是反对“四风”,集中解决市、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在活动中,要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祛行为之垢、固服务之基为重点,把“四解决四推动”作为重要抓手贯穿全过程,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惧艰怕难;观念保守、不思进取,打不开工作局面;心浮气躁、玩心很重等问题。市、县(区)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飘浮、落实不力;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中梗阻”;搞部门特权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在审批、验收等工作中指定服务机构或产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无力,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办事不公等问题。中小学等各类学校重点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管理粗放;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开大处方、收受回扣和红包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企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发展不主动;运营方式行政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够,企务公开不到位;漠视职工利益,职务消费不规范;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贫困残疾人、空巢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个别单位和干部拖欠群众钱款等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农村信访稳定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官本位思想严重,漠视群众、高高在上,不了解基层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的衙门习气;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出工不出力,懒懒散散,自由散漫的问题;整治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借接待之名行玩乐之实,流连娱乐场所等问题;查处党员干部收受请托对象、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礼品“红包”,违反党纪国法参与各种形式赌博和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治理乡镇干部“白天在乡镇,晚上在城里”、工作机关化的走读现象;查处违规违法用地、非法征地拆迁和党员干部违规建造私房等问题;整治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以及各种吃拿卡要行为。

(四)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四、抓好各个环节工作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全面开展,2014年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部分驻池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要坚持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互相衔接、贯通起来、确保实效。

首先做好思想、组织等准备工作。一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和具有特色的实施方案,经督导组审阅后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二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并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三要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在此基础上,抓好以下3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切实抓好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开展“四学四比”,即学基本理论,比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学群众路线,比宗旨意识牢不牢;学党规党纪,比廉洁自律严不严;学业务知识,比服务发展能力强不强。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从根本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干什么”、“为百姓做什么”、“给后人留什么”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开展一次调研走访、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其他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方式要灵活多样、务实管用,可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辅导报告、至少通读一遍学习读本、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事迹、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六个一”活动,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对农村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要借鉴运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经验做法,利用农闲时节、春节返乡机会抓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要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各地各单位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项调查、开通网上平台等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向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反馈。督导组要通过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在一定范围内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反馈给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注重上下对接、联系协调,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查实找准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四查四评”,即对照理论理想,查看信仰是否坚定,党员进行自评;对照党章党纪,查看是否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评;对照民心民声,查看作风建设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组织群众考评;对照先辈先进,查看先进性纯洁性上有哪些差距,领导进行点评。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乡镇、街道重点开展“四治四改”行动,即:开展文风会风集中治理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整改过多过滥的问题;开展机关效能集中治理行动,切实纠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在状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纪律松弛以及“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整改机关服务不优、效能不高的问题;开展“三公”经费使用集中治理行动,认真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三公”经费使用要求、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超标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滥用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开展组织纪律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顿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够、协调运转不畅的领导班子和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整治不坚持原则、纪律松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超编超职数配备等问题,教育批评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组织调整或处理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和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整改庸懒散软和党纪执行不力的问题。

2.上下联动抓好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把活动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3.正风肃纪一抓到底。要严格标准,严明措施,严肃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确定的正风肃纪集中治理专项整治任务,尤其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各县(区)要对本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组织整顿,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村党组织换届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对后进村要着力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发展滞后、管理混乱、矛盾突出等问题;对不合格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注重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省里出台的制度和办法,特别是有关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勤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制度,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科学议事决策、领导班子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规定。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市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任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是对需要侧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2.坚持以上带下。市委常委会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党员副市长各联系1个县区或市直单位和1个基层单位,市领导班子其他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各联系1个单位。县(区)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结合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示范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带头建章立制,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都走在前面,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3.实施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具体任务、政策原则和推进措施。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县(区)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区)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要深化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干部驻村联户、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等活动,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突出抓好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行业党建工作,引导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压茬有序推进。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县(区)领导机关先行一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压茬时间原则上按半个月左右安排。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乡镇、村要利用农民返乡过年的时机,在春节期间面对面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

5.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向我市派出督导组,同时督导到县(区)。市委向市直单位和驻池单位派出督导组。各县(区)要向直属单位及乡镇、街道派出督导组。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对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上级党组织要向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派出指导组。

6.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作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宣传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要依托门户网、先锋网等,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官方网站。抓好典型宣传,发掘、总结、宣传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在单位网站上设置网页、开辟专栏,利用宣传栏等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7.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三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迸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工作动力,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检验活动的新成效。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