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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池州的蓝天白云 —— 我市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纪实

2020年11月22日 10阅读 来源:池州日报 2014/4/8

近年来,我市通过完善法规政策,编制发展规划,落实治理措施,健全监管体系,保持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的良好效果。2013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达到优、良的天数共351天,占全年96.2%。2014年1月和2月,在省环保厅公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均名列全省前列。

我市将“生态立市”战略作为“五市”战略之首,树立“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理念,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阶段、有步骤地予以推进。计划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可吸入颗粒物(PMl0)平均浓度与2012年持平,力争到2022年或更长时间,全市空气质量保持相对稳定。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出台了《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和《2014年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启动工业污染、城市燃气、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等综合治理,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部门联动,联防联治。同时,组织召开“城区大气中颗粒物污染源分析及防治对策”专题研讨会,邀请省内知名专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诊把脉,提出了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为我市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明确了路径。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关于做好我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议案列为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2号议案,进行重点督办,为我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效益好、耗能少、污染小的项目,重点发展“两高一首”产业项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项目,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和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定位的各类项目严禁审批,两年来,全市共“一票否决”22个项目。鼓励各地和企业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城市布局和环境保护要求,仅2013年,我市通过关、停、并、转等多种途径,淘汰了一批高污染、高能耗、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依法取缔了小化工企业2家、非煤矿山27家、小煤矿4家,为今后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突出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控矿山、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企业的固体颗粒物排放,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点领域27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了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13年,池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投资3200万元完成1-7线脱硝设施建设;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投资1.1亿元完成2台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实现氮氧化物减排近1.2万吨;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建成脱硫设施,实现氮氧化物减排8000吨、二氧化硫减排300吨;东至经济开发区28家企业投资7000万元用于有机废气收集治理,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环保部门积极开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问题整治、全市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排查企业560家,对79家企业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对5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关闭省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减少了恶意偷排污染物现象。

推进城市综合整治,遏制烟尘扬尘污染。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启动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依法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着力推进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重点优化主城区能源结构;完善全市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奖补政策和农村生态创建相挂钩,组织实施秸秆快速腐熟还田项目,推广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利用技术;出台了《池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规定》,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等综合管理,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进行GPS定位监管,打造文明施工环境。

积极发展公共交通,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研究出台了公交优先的政策措施,鼓励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截至去年底,全市建设城市绿道50公里,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67个,配备免费公共自行车2230辆,今年计划新建改建城市绿道43.4公里;颁布实施了《池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自2013年7月起正式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从源头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主城区设置了黄标车限行标志,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确保2017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市环保部门建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将环保标志审核纳入机动车入户、年审等前置条件,全市建成环保标志监测核发站点6个,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6万个。

近年来,我市全面启动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工作,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初步建立,建成监测站点6个,主城区PM2.5自动监测站已于2013年12月投入试运行,有效增强了我市空气质量检测预警能力。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建设。全市建成环检站3家,检测线22条,共开展在用车检测约2.3万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能力建设。今年2月,市政府颁布了《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并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实施统一领导。

经过努力,我市已连续5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1.7万吨,同比削减0.77%;氮氧化物排放3.3万吨,同比削减10.6%,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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