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是依法履行职权的重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真正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要担负起新形势、新任务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切实有效地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而每一项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都必须有科学的制度作保障。没有完善的制度保证,人大的各项工作就无从开展,各项职权就无法行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保障充分行使各项职权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工作制度的建设,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依法履职、履好职。———编者
“科学有效的制度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以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为依据,对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这样总结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
监督工作“善抓大事”
2008年底,横贯江北区的排污主干管全线贯通,长期制约江北发展的排污问题有了重大突破。促成这个问题解决的是区人大常委会强化制度建设的有力实践。长期以来,市中心城区姚江以北一直没有污水处理厂。鉴于此,孔小良等代表在区九届二次人代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快江北区姚江以北排污干管建设进度的议案》,要求尽快建成北外环路等路段的排污主干管。区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有关工委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详细了解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在对重点工程的监督督办制度中强化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办法。按照制度要求常委会连续3次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排污主干管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督促加快建设进度。在常委会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排污主干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解决困扰江北已久的排污问题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开端。
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江北区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为做好重点工程和项目的监督工作,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着重对监督工作制度进行健全规范,相继出台了督办反馈规定及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部门预算监督的若干规定、涉农街道财政监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完善了常委会的监督制度体系,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善于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一直是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准则。今年,常委会又把水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本届的重点监督内容,修订完善监督工作的具体细则。力争使全区水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善,使居民不仅能喝上清洁的自来水,还能在水清岸绿的河边休闲散步。
建议办理“结果满意”
“去年人代会上,我提了‘关于暂时保留并完善慈城镇相应医疗设施的建议’。反馈意见时,我对有关部门办理建议的结果表示不满意。去年下半年,区人大常委会集中对办理结果代表反馈不满意和代表历年多次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项督办。有关部门加大了办理力度,在慈城卫生服务中心增设20张床位,开通了往返市区的120急救车,为慈城群众就医提供了便利,我非常满意。”在今年1月召开的江北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九届、十届人大代表王柳娜在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对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机制表示了充分肯定。
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基层人大代表的建议大多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为使建议有效落实,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接连出“招”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通过修订一项制度、建立一个机制、抓好四个环节,切实把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督办好落实好。一项制度是制定《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从制度上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保障;一个机制是建立“阳光建议”办理机制,其内容包括创建有效载体,为公开代表建议搭好平台;公开征集案由,体现更广泛的群众意愿;公开建议内容和办理过程,保障广大选民的知情权;公开办理结果,接受选民群众的监督。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重点抓了四个环节。一是抓审核,把代表建议归类梳理,与区府办一起逐件审核,提高建议交办的准确性;二是抓重点,选择社会影响较大、办理有难度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三是抓进度,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办理;四是抓跟踪,进行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促使问题有效解决。
“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部门多、时间长。我们通过抓制度建设提高建议的解决率,有效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的转变。”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周建强如是说。
代表活动“百花齐放”
“我想反映人民路343号墙门内排水不畅的问题。每逢下雨天那里都严重积水,直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在白沙街道“人大代表联情工作站”接待室里,区第九、第十届人大代表马国荣和张洁静一边仔细听居民反映情况,一边认真在本子上记录。这些看起来的“小事”,一一成了代表履职登记本上的大事。随后一份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提交到了有关部门,并很快有工作人员联系两位代表,询问详情商讨措施。小小的代表联情工作站,拉近了与选民的距离,解决了不少群众的急事难事。
近年来,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建立完善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定期议事的“双联一议”及代表“活动日”、“议事月”等制度,指导全区各代表中心组积极组织引导代表围绕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代表活动,有效拓宽了代表的履职渠道。去年一年,江北区人大代表参与各代表中心组活动600余人次,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300多条,大多得到了采纳和及时处理。
“今年又有3项制度的修订列入了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随着制度的日臻完善,我们下步将把重点放在围绕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上,使制度真正发挥其规范保障作用。”谷裕主任用这句话结束了采访。
【记者附言】: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监督工作制度的健全规范,出台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办法、督办反馈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的监督制度体系,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实行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通过具体制度机制,切实把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督办好落实好。三是以代表联系选区、联系选民、定期议事的“双联一议”等活动机制和制度,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形式,努力拓展代表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使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记者由此感悟:要真正使制度成为人大履职的重要保证,不仅要切实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每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中把制度建设列为当年的重要工作,保证常委会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还要善于学习借鉴和及时总结实践中好的做法并形成相应制度,使之更符合本地实际,在积极创新中努力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运用新思路、新理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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