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明
所谓荣哀状,相当于今天的烈士证,是国民政府颁发给烈士遗属,用以证明与褒扬忠烈事迹的证件。日前,笔者有幸在我市平阳县发现了一份荣哀状,而珍藏它近七十年的竟是荣哀状上的抗战“烈士”本人陈敬士。
这份编号为“荣字5688号”的荣哀状,纸质呈棕黄色,四边绕以红灰蓝三色条带状花纹,总体完好,略有破损。其正文为:“兹有陆军突击总队第三突击纵队一二营一连一等兵陈敬士,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六日在浙江青田抗战阵亡。贵贞为国,殊堪矜式,特颁此状,永志哀荣。此状。”荣哀状正中上方有“荣典之玺”的篆书红色印章(荣典之玺是国民政府国家元首颁发勋章、发布褒奖令等荣典的专用印信)。
此状颁发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某日,其左下方有“国民政府典玺官许静芝”等印章。荣哀状最左侧盖有“荣字伍陆捌捌号”的竖式骑缝章,显示此状应有存根联留存于相关部门。
查阅《民国浙江阵亡将士名录》数据库(浙江档案局官网根据1947年12月国军联勤总司令部抚恤处编《中华民国忠烈将士姓名录》制作)、《平阳县出征抗敌阵亡员兵名录》(1946年4月平阳县政府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所发恤金给予令编),发现“陈敬士”的相关信息包括所属部队、职务、阵亡时间及地点与该荣哀状上的完全一致。两份名录分别注明其阵亡时年龄为21岁,其籍贯为平阳县雁山乡(今南雁镇),与保存此状老人的身份证信息吻合(姓名陈敬士,1923年11月生,住址平阳县南雁镇溪南村)。
首先发现此荣哀状的朱招用先生介绍,陈敬士是他的姑父,虽然很早就知道他曾在国民政府的军队当过兵,但亲友都不知道他还保存着这样的老物件,直到最近提及自己正在为当地村志编纂搜集史料,老人才主动拿给他看。老人家虽只念过一两年书,但亦知晓荣哀状写的是自己在抗日中牺牲了。
陈敬士身体还算康健,不过记忆力与听力衰退严重,只能提供一些零星的信息碎片供我们去勾勒他成为活“烈士”的来龙去脉。他是南雁镇蒲岭村人,21岁那年被抽壮丁,先到平阳鸣山一带进行新兵训练约一个月,然后送到部队参加抗日。当时穿的是自己打的草鞋,吃的是青菜,用的是一次可装五发子弹的步枪(中正式步枪),老人还演示了一个比较标准的装弹动作。看到我们的摄影三脚架,他说他们部队有一种枪就是架在三脚架上打的(重机枪)。当年青田一带有日军,他们的部队被派过去打仗,八九月间的一天晚上与日寇接上火,天上有日本飞机轰炸,地上左右两边有机枪扫射,我军伤亡惨重,周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去了,自己边打边撤,倒在了两个树桩之间,后来迷迷糊糊地能感觉到有人从他身上踩过去……战斗结束后,没有找到部队,只能一路乞讨回到家中。
回乡后,他入赘到邻近的溪南村朱家。大概几年后,荣哀状送到了蒲岭村老家,后由父亲转送过来,一直珍藏至今。根据史料,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开展大规模的阵亡官兵褒扬抚恤,并在1946年颁布《陆海空军抗战阵亡官兵荣哀证颁给办法》,规定“颁给荣哀状者,以因抗战阵亡、伤剧殒命、因公殒命、积劳病故(战时服务著有成绩或生前授给勋奖者)等款为准”。此项工作持续了数年,目前其他地方亦有1948年颁发的抗战烈士荣哀状发现。
对于自己所在部队番号,青田一仗属于什么战役,陈敬士都已说不清,而实际上他所在军事委员会陆军突击总队系抗战时中英两国开展军事合作建立的抗日特种部队。该部既能打正规战,又能打游击战。突击总队为军级建制单位,其总司令由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李默庵中将兼任。突击总队下辖三个突击队(师级单位),主官为少将衔司令,师级以下一般不会设司令部。每个突击队有五个突击营,每突击营有一千余人,远大于普通营,略小团。虽然英方承诺的武器装备未能到位,但其总体装备水平、官兵素质、战斗力要强于国军普通部队。该部原拟开赴印缅战场抗日,后因缅甸战局恶化而中途折返,随即奉调入浙抗日。
第一、二突击队共十个营,分别于1941至1942年编练成军,第三突击队组建时间最晚,1944年7月正式组建,同年8月中旬继第三十二集团军总部之后,从丽水碧湖移驻福建浦城。甫抵浦城,日军窜犯丽水,丽温战役打响。第三突击队第十一、第十二营奉命由龙云骧少将率领驰援参战,史料称此为第三突击队组建后的“出阁之战”(第一战)。后因丽水在其到达前沦陷,该部遂与新编二十一师六十一团由丽水、青田东下,共同担负追击由丽水东窜温州之敌的任务,并成为反攻温州城、血战莲花心的劲旅之一。而让陈敬士成为活烈士的青田之战就发生在此次追击日寇途中。
由于当年战场打扫、散兵收容与抚恤褒扬等多方面的原因,个别官兵因受伤昏厥、迷路脱队等诸多原因被当作阵亡处理并不奇怪。陈敬士老人觉得相对于那些殒命疆场的真烈士,他能捡条命回来,并平平安安地活到现在,实在是太幸运了!史载突击总队曾在平阳境内大量征兵,单单是陈敬士在第三突击队十二营一连的战友中,目前有名可查的在丽温战役中牺牲的平阳籍烈士就有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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