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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抱团”走向新飞跃

2020年12月21日 10阅读 来源:温州日报 2011-08-16 00:00:00

本报记者 杨世朋

报道组 吴志杰

实习生 朱夏相宜

毕业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设施农业专业的郑龙建,今年初主动到瑞安市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求职,要做创业的农民。他说,吸引他走进农村,不单单是合作社成熟的经营模式,还有未来的发展空间。

引来大学生创业,是梅屿蔬菜合作社出现的新气象。“类似的规范化合作社,对于当地新农村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瑞安市农林局副局长姜林华向记者表示,合作社的规范程度,决定了当地农业产业的规模化,以及产业链的延展,也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

瑞安合作社十年发展正趋向规范,但也面临着“空壳”合作社、组织架构不完备、营销模式不当等“成长的烦恼”。“二次抱团”组建联合会,成为合作社转型期集聚发展的又一选择。

样本:

产业发展的强劲支撑

近几年,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推广大棚番茄与单季稻轮作,达到了亩产“千斤粮、万元钱”的效益。这也吸引周边41个行政村的4500多农户,发展起近7000亩大棚番茄基地。仅2009年一年,当地就新增钢管大棚2500多亩。合作社统一注册的“强绿”商标,被评为温州市知名商标,梅屿也被冠以瑞安“番茄之乡”的美名。

今年国内出现“菜贱伤农”的情况下,合作社出台了番茄收购保护价,每公斤比经纪人收购价高出两角。而合作社实行的“二次返利”制度,为每亩番茄平均返还销售利润近千元。

目前,瑞安市已有115家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41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全市合作社注册资金已达2.17亿元,拥有1.28万户社员,并带动周边7.85万农户,联结产业基地13.5万亩。去年,瑞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总收入超过6亿元。

依托各地合作社形成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格局,瑞安市东部沿海粮食生产、水产养殖,中部沿江优质粮油、精细蔬菜,中西部山区经济林果、生态畜禽等各类农业专业功能区,都得到了当地合作社的产业支撑。

在政府部门引导下,合作社还充当了功能区建设的“排头兵”。占地5088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的梅屿农产品原产地交易市场,由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发起建设。马屿天井垟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江丰粮食专业合作社承担了服务中心的建设,并以合作社为主体开展农机、农资服务。

忧虑:

亟待规范化建设

然而,瑞安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成绩背后也暗藏着隐忧。

瑞安合作社联合会现任理事长林上星,是合作社的元老,他曾做过这样的分类:合作社可以分为享受优惠政策登记型、跟风型、原地踏步型、发展型及成熟型等几类。他认为,瑞安现有成熟的合作社,所占比例还不高。

“这样的现状也有历史原因。”分管合作社工作的瑞安市农经站副站长冯存辉向记者介绍,在2001年瑞安成立首批4家合作社时,每家都得到了5万元补助。随后几年,补助降至5000元。

同时,扎根农村的合作社,成员以普通农户为主,整天与农产品“打交道”,难以吸引人才的进入,这也阻碍了合作社层次的提升,由此造成的缺乏网络营销手段、远期发展规划不明晰等问题开始显现。而类似农机、农资类合作社的同质化竞争,也给小规模合作社带来了一定的生存压力。

根据2006年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只要有5家以上的农户参与,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即可拿到相关的合作社执照,并没有前置审批以及资金准入限制。不过,去年以来,农业部及浙江省政府已相继出台政策,要求从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这五项要求,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姜林华向记者介绍,目前瑞安市专项用于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资金,已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合作社只有获得省、市、县规范化评级,政府部门才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及0.5万元的补助,并在示范项目资金申报中予以倾斜。

目前,瑞安合作社已获得7个浙江省级示范,33个温州市级示范,103个瑞安市级示范。姜林华认为,政策导向的转变,将让瑞安合作社迎来转型发展的“第二春”。

对策:

从合作社走向联合会

处于转型期的瑞安合作社,如何进一步提升农民“抱团闯市场”的能力,在促进农业规模化方面做到更好?“二次抱团”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为单个合作社发展提供了破题思路。

自2008年成立以来,瑞安市合作社联合会已吸纳了93家会员合作社,其中不乏“梅屿蔬菜”、“荆谷白银豆”这样拥有数百名社员、年销售额超千万的上规模合作社。荆谷白银豆合作社理事长蔡庆贤表示,单个合作社的规模再大,力量终归薄弱,同样需要在制度建设、组织培训、市场信息沟通上寻求帮助,在向有关部门建言或寻求支持时,联合会发出的声音也更有力量。

以联合会提供的会计代理服务为例,当合作社参评省级、市级示范性合作社时,财务管理规范化是硬性要求。可一些合作社长期以来没有账册,没有会计凭证,小到几元大到数千元的账目,都记在“随手抓来的纸片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不匹配的情况下,联合会为40家会员合作社聘请专职人员,不仅1600元的年费只有市场价的一半,且处理科目更符合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机制。

此外,在品牌营销上,联合会组织了新春、“五一”、中秋3次农产品展销会及早茶节、杨梅节专题推介会;在“农市对接”上,联合会一方面提倡合作社直接与农贸批发市场对接;另一方面组织零售市场的摊位,以“联合会专门摊位”的名义进行销售。

农民“初次抱团”组建合作社,合作社“二次抱团”组建联合会,说到底,都是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一种变革。坚持“民办、民营、民收益”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成为农业发展实现“第二次飞跃”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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