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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本级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18日 10阅读 来源:温州日报 2011-09-16 00:00:00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温州市本级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10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着力把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加强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国有企业、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民生资金等方面审计,着重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提出审计建议,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促进制度完善、管理强化和改革深化,推动经济社会科学的发展。

一、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10年,在温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和有关预算执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三大转型”要求,主动应对错综复杂的财税经济形势,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全力实现“调结构、促增长、重民生、保平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年,市级财政总收入81.48亿元,增长10.8%,完成预算的104.5%;其中市级地方财政收入55.3亿元,增长11.1%,完成预算的104.8%。市级财政支出59.86亿元,增长15.3%(剔除地方政府债券2.9亿元列支等不可比因素后,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9.2%),完成预算的103.3%,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和其他各项财税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管理创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实施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为我市新一轮发展注入新动力;严格执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加大对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制定实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意见》,市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率先启用,推进地税信息化“大集中”工程,切实提高“信息管税”能力,同时,完成了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及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权责关系。

三是狠抓增收节支,维护财政收支平衡。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及社保费减征政策的基础上,市财税部门加强对重点税源分析与监控。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新政,理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机制,完善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促进各税种增收。同时,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与监督,建立行政经费支出月报制,严控支出。

四是加大帮扶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安排多项专项资金,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化发展。围绕大都市建设部署,合理地安排使用财政统筹资金,有力拉动政府投资增长。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积极促进消费增长,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市区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的支出,优化了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同时,支持组建了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着力缓解融资难问题。

五是切实加强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审计部门认真指导,主动跟进;市财税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仔细研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认真整改,并注重长效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市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及时处理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如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腐败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该案涉案对象共47 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0 人,乡科级领导干部16 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2 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 人,乡科级领导干部9 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5 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及时纠正并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温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情况

1.社保资金专户计划编制不够科学

2010年温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五大保险资金专户收入年初计划数为387068万元,实际收入631943万元,计划数为决算数61.25%;上述五大保险资金专户支出年初计划数为308517万元,实际支出478153万元,计划数为决算数的64.52%。

2.部分财政性资金逾期未收

截至2011年4月末,市区以前年度遗留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共6个,其出让净价合计406562万元,已缴282892万元,未缴123670万元。2010年末,温州市区应收未收各类税金11277万元,其中2010年度未收7595万元,以前年度未收3682万元。待征规费等其他收入29047万元。

3.基金预算支出不均衡

2010年度基金预算总支出合计366518万元,其中:1月至10月支出占年度总支出58.8%,11月至12月支出占年度41.2%,存在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的情况。

4.部分行事单位预算执行不理想

截至2010年末,温州市教育局教育经费结余4104.64万元,其中结余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有5项,分别为教师教育经费162.75万元,素质教育专项经费111.16万元,调剂薄弱学校专项经费1439.61万元,义务教育免教科书经费249万元,各校基建经费1356.36万元。

2010年,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下属单位部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不尽理想,审计抽查的金质工程等8项专项经费计划数合计2005万元,实际支出684万元,平均执行率为34.11%。同时也发现部分经费严重超支现象,如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聘用人员经费计划数为910万元,实际支出为1579万元,超支率达73.52%。

(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所属单位审计发现的情况

1.部分经费支出不合规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07年至2009年以普通收据列支规划设计费、种苗费等104.75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22.12万元。

2.个别单位资产管理问题较突出

原温州市物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未取得权属证书,涉及房屋建筑面积2553.10平方米,土地面积30672.55平方米;部分房屋被无偿使用,涉及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167.46平方米,土地面积1800平方米。

3.个别单位遗留款项未及时处置

温州市规划局2009年末暂存款余额1755万元,其中2003年以前发生的余额合计1586.61万元;暂付款余额354.60万元,其中2003年以前发生的余额323.46万元。

4.部分政府采购产品价格管理不到位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温州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组织协议采购的品种有计算机、打印机等22类,其协议供货期限为一年。由于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和市场价格变化较快,该办未及时收集市场信息,导致协议采购的部分电子产品实际成交价均高于当期市场价格。同时,2007年和2008年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应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管理的办公用纸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三)市级企业集团及所属单位审计发现的情况

1.未经审批处置国有资产

(1)2010年8月,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下属单位温州航空实业有限公司改制期间,以分红、退股形式违规处置资产4490万元。截止2011年8月19日,温州机场除1名职工6.93万元尚在催收之中,其余违规分配的资金已追回。

(2)2004年,温州市煤气总公司未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将其所持有的温州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共计25.50万元按评估价转让给管理层7人(2009年,以上管理人员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温州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其他员工)。

(3)2004年,温州市地方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评估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将持有的温州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按出资额1120万元转让给温州新世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2005年4月至2008年12月,原长运集团奔驰经销分公司因深圳供货方经营出现严重亏损,导致品牌保证金1000万元及购车预付款2107.12万元无法收回。2009年12月,奔驰经销分公司未经市国资委和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将上述3107.12万元不良资产予以核销。

2.违规设立账外账

(1)截至2011年3月,审计抽查发现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6个部门设置账外账,账外资金主要存放于私人存折。期间上述账户累计收入合计1108.94万元,累计支出合计1041.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补贴和福利。

(2)2007年至2010年,温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从温州大世界购物中心超市开具发票,虚列劳动保护费套取购物券450万元,另外账外收取超市购物券109.90万元,均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3.部分单位经营业绩不实

(1)截至2010年末,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未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自行将安澜地块商住楼项目销售利润20767.14万元并入集团公司损益。

(2)2006年1月至2011年5月,温州市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收回为股东昌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鸿信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484.50万元。

(3)审计发现2家企业虚增利润1763.17万元,4家企业少计收入7123.12万元。如2001年至2005年温州大江南发展有限公司虚提温州国贸有限公司应收利息收入合计1157.28万元。2007年至2010年,温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未计员工卡等IC卡营运收入2862.91万元,少计运营单位IC卡收入681.46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少计收入2304.94万元。

4.部分单位未及时解缴税费

截至2011年4月末,温州水务集团公司应缴未缴2010年以及以前年度水资源费、地方附加费等合计17326万元。截至2010年12月末,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未及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合计1127.33万元,应缴未缴生态补偿金、水资源费、水源保护费、库区移民后扶资金等各项规费合计3512.42万元。

5.部分资产管控缺位

(1)2010年10月,原温州市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超过市控办核准的价格购置别克轿车1辆,超标7.92万元。同时,该公司未经审批购置帕萨特轿车3辆,车价款每辆为20.50万元。

(2)截至2010年末,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泽雅水库坝下办公楼(土地面积7296平方米,建筑面积2012.30平方米),至今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同时,该公司泽雅水库拥有的土地中有5幅地块其土地使用证上的名称仍为温州市泽雅引水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实际使用权人不符。

(3)截至2010年末,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有物无账房产(店面)共计15303平方米,其中:温州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4098平方米,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11205平方米。

(4)温州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该公司大南营业厅营业员周某,于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间,私刻财务银行收讫章、财务出纳复核章,分15次移用公款合计16.23万元,其中移用公款超过三个月以上合计12.31万元。案发后,周某已上缴移用的公款。

(四)市本级投资及部分基本建设管理单位审计发现的情况

1.部分投资项目预算执行不理想

201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1100494.66万元(不包括银行贷款),由于土地出让金等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项目投资实际支出712345.82万元,预算执行率仅64.73%。

2.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

2007年至2009年,温州市规划局有温州大都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等5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确定编制单位,合计金额340万元。温州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实施的部分管道燃气工程中,50万元以上已竣工结算的项目均没有实行工程招投标程序;同时,审计抽查了该单位25个2007年至2010年已竣工结算管道燃气工程项目,合同价2347.61万元,其中23个项目拆分为2个以上子项目确定施工单位,存在以拆分子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投标现象。

3.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

(1)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温州港状元岙一期(8#、9#)多用途泊位工程总投资额为120500万元,截至2010年末,该工程实际已列支投资额149524.75万元,超概算29024.75万元(未包括应支未支实际基建款)。

(2)部分工程标段在招投标后,由于征地拆迁、施工条件不充分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进度缓慢,个别标段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如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府东路安置房、下陡门河道整治等工程共14个标段(中标价166231.93万元)超计划工期未完工。又如鞋都二、三期污水次干管工程,自2007年签订合同以来,一直无法正常施工,已超工期32个月,现处于半停工状态,致使鞋都二、三期已入驻企业所产生的大量污水直排丰门河。

4.部分存量资产管理不善

(1)2009年5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阿外楼鲍翅馆(即江滨路环城段2号地块商业房地面一、二层3807.74平方米)销售合同无效,应收回房屋产权,返还购房款。审计发现,2009年7月15日至2010年2月14日,该房屋由原购买人继续使用并通过法院扣取租金254.81万元。但从2010年2月14日后,房产仍由周某某继续租用,不仅租金协议未签、房租未收、房屋也未收回。另指挥部应退回的购房款2300万元(含租金254.81万元)现仍在鹿城区人民法院账上。

(2)部分城建单位在存量资产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房源空置,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造成空置房屋被占用等现象。温州市房地产公司(江滨路1-6地块)负责管理的48套住宅4304.63平方米、营业房11213.96平方米、办公房11274.94平方米空置,分别占该公司现有存量资产住宅、营业房、办公用房面积的56.56%、51.61%、85.61%,有些资产已闲置4年以上。同时,审计还发现上述资产有8套住宅452.94平方米、办公房3689.76平方米、营业用房6079.17平方米被他人占用或原承租方未及时腾空。温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有住宅4套161.08平方米从1998年至2005年开始被公司职工及外单位人员占用至今。而温州市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有住宅31套5267.06平方米、营业房852.14平方米存在空置。

5.部分工程价款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市本级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多计或重复计算工程量、材料价格签证虚高、定额高套错套或定额换算不合理等情况。如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市审计局共对温州大剧院、瓯海大道东段等27个工程项目的143个单项工程进行审价定案,总送审金额207846.13万元,审定金额196303.09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1543.04万元。

(五)民生项目(资金)等审计发现的情况

1.温瑞塘河审计调查

(1)截污纳管基础设施仍显不足。一是污水处理能力有待继续加强。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2010年负荷率仅为32%。二是部分管网未发挥效益。市区56座污水泵站仅28座移交市排水公司统一管理,部分泵站处于半运行状态。

(2)塘河整治项目资金管理问题。2008年至2010年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市本级到位资金70338.58万元,其中有25065万元项目资金结余未使用,主要是由于各区等管理单位部分整治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执行力不够、工程进展缓慢等原因造成。

(3)塘河清淤项目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塘河清淤处置过程的监管执法严重缺失,淤泥处置政策未执行。二是工程违规挂靠分包存在巨额价差,专项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存在淤泥倾倒入瓯江,导致二次污染环境的风险。

2.温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1)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广。截至2010年12月底,温州市区23400家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中,工伤参保缴费人员694685人,而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只有321262人,不到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的一半。

(2)重复参保。通过将杭州市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数据与温州市区的数据比对,发现有23人在温州市区、杭州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一时间段在两地同时缴费。

3.温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重复参保、重复报销情况。2009年市区重复参保36786人,重复补助了287.37万元;2009年市区重复报销99人次,全部为未成年人参保对象,个别存在“看病可以赚钱”的不正常现象(2011年已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改革)。

(2)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代办的运行模式需尽快完善。由于代办的保险公司推进力度不够,2009年温州市区实际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学校数量为322所,比2008年减少33所,参保率仅为50.87%。同时,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混淆了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参保人员往往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等商业保险,而未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4.温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调查

(1)工作人员骗取新农合基金。如永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利用变造的医院收费票据骗取8笔新农合基金合计13.24万元,利用票据遗失证明或票据复印件骗取3笔新农合基金金额合计3.91万元。市审计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给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目前涉案人王某、金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三年、两年半。

(2)医院收费票据重复报销。抽查发现,有8个人在两地重复参合、重复报销,他们用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直接刷卡报销了8.64万元,用票据复印件或票据遗失证明报销了9.44万元。

(3)目录外的自费医药费用在总医药费用中占比偏高。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在鹿城区合医办申请报销的住院总医药费用是12160.33万元,其中目录外的自费医药费用为3486.13万元,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为28.67%,超过15%的规定比例。

5.温州市红十字会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1)内部管理严重失控。资金捐赠票据领购、使用由出纳1人办理(临时工作人员,无会计证),会计由外单位人员兼任。捐赠收入未按专款管理核算,存在票据缺失及缺失存根的票据入账情况。库存物资管理混乱,2010年底账面反映库存商品806.35万元,仓库里实物均无,截止2011年6月28日,补回发出物资收据证明402.56万元。

(2)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26万元。市审计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给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涉案人陈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

三、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方向要求,准确编制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等预算,推动预算编制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综合预算的编制水平,逐步实现预算一编到底,规范预算管理与监督,以增强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权力行为监督管理,严肃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问责问效,规范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和财政财务收支公开制度,着力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操作行为的规范化。

(三)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力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进一步建立全面有效的监督体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以及法律责任,杜绝“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四)跟踪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监督项目建设期的工程及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结合,实行财政全过程监督;要合法性、绩效性监管并举,对重点工程资金使用的效益、效果进行跟踪问效。

(五)加强民生资金安全管理,严惩损失浪费行为。相关部门应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把改善民生和促进民生摆在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惠民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和民生资金安全;同时要在“治本”上下工夫,切实发挥民生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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