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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单独两孩”实施办法明确

2020年12月17日 10阅读 来源:温州日报 2014-01-23 00:00:00

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市“落地开花”。昨日,温州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局长会议,贯彻落实我省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7日发布公告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单独两孩”政策当天起正式生效。浙江也成为了全国首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份。

政策生效后,对于符合条件准备怀孕的夫妻来说,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对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又有何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疑问1

政策出台前怀孕的,

手续怎么办?

根据规定,浙江省“单独两孩”政策于1月17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在政策实行前就已经怀孕但符合二胎条件的夫妻,究竟该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在1月17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两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性质上仍属于违法生育,需要依法依规处理;对于此前已经怀孕等待临产的,须在6月30日及生育之前补办手续。市计生委政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政策条件且已怀孕的夫妻,要抓紧向社区或街道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特事特办完成再生育审批手续。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各地会严格按照再生育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疑问2

现在准备怀孕的,

准生证怎么办?

“单独两孩”的准生证如何办理?

据了解,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

根据要求,“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来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时,有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也不列入独生子女行列。

据介绍,“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且准备怀孕的夫妻需要准备以下7种材料:

1、夫妻再生育申请表

2、审批表

3、夫妻双方身份证

4、户口簿

5、结婚证

6、二寸合影照片2张

7、独生子女方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夫妻双方到所在社区或乡镇街道领取相关表格,备齐材料后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予以受理。“经过审批、公示,最多27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取准生证,意味着可以怀孕了。”

疑问3

原先的优惠待遇,

还能享受吗?

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如每年100元独生子女费等,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如果单独夫妻自愿放弃再生育,则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奖励优待。

目前,各县(市、区)计生指导服务中心开出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项目,准妈妈们尤其是高龄孕妇可在计划怀孕三个月前去检查。同时,我市部分地区准妈妈们还可凭准生证免费领取高级复合营养素,高龄孕妇及经济困难的家庭优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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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热点问答

“单独二孩”政策落地,我市两家医院开出的“再生育门诊”着实火了一把。记者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了解到,再生育门诊每天接诊的患者约20人,其中不少就属于高龄产妇。

据该院妇产科主任吕杰强介绍,一个月来门诊接待的 “再生育”病人主要有四类,包括大龄不孕、有剖宫产史、流产史及宫外孕史等。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1、超过35岁还能再怀孕吗?

专家解释,女性超过35岁,卵巢功能逐渐老化、卵泡丢失加速、质量下降,生育能力会随之下降,极有可能导致不孕。

专家建议,这类患者需要到医院寻求专业帮助,通过技术手段助孕,提高怀孕几率。

2、头胎是剖宫产,再次怀孕是否有风险?

专家解释,第一胎选择剖宫产的女性,子宫上会出现疤痕,而疤痕的弹性、张力肯定不如正常的子宫组织,这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再次怀孕后可能出现疤痕裂开,胎盘破裂、产后大出血等情况。

专家建议,剖宫产后,再次怀孕需要特别警惕,时间间隔至少要达到6个月,要定期到医院做相关检查。

3、有过不良妊娠史的,怎么办?

专家解释,先兆流产、胎盘前置等都属于不良妊娠反应,甚至个别孩子还存在出生缺陷,这类妈妈在怀二胎时,发生同样问题的几率相对较大,一定要找出具体原因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后再考虑怀孕。

专家建议,如果你的前一个孩子有一些出生缺陷,或者一些诸如不明原因流产的问题,可能和染色体异常有关,那么这完全可能会影响到你的第二胎是否可以安全受孕分娩,这个必须尽早排查,必要时接受一些染色体相关的检测,不要把问题带到孕程中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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