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消费券不小心过期了,再看看券上印的“逾期无效”,你是不是只能默默地扔掉?日前,周女士整理抽屉时,翻出一些已经过期的某烘焙坊的“纱面汤”券,她试着去购买,遭到店员拒绝,尴尬地用现金支付完后,随手把那几张票面价值10元的券都扔进了店外的垃圾桶里。如果你也是这样做的,那真太可惜了!你知道吗,很多消费券过期不一定作废,还是有机会“复活”的哟!
现象
多数人见过期就丢弃
周小姐丢弃的仅仅是几十元的糕点券,相比之下,市区潘女士的损失就比较大了,她丢弃的是一张价值1580元的健身房年卡。3年前,潘女士以1200元从朋友处转让来一张价值1580元的健身房年卡。潘女士听说健身年卡一旦启用,就开始算时间,由于还没有下定决心坚持健身,她就没有急着去“开卡”。结果一拖就是3年,今年6月份,潘女士持这张卡去健身房启用,却被店员告知该卡已经过期,要求潘女士提供当时的收据,否则不能使用。市区包女士曾发现抽屉里有好几张面额为168元的SPA美容卡,发现已经过期1个多月了,她想都没想直接就丢进垃圾桶里。记者采访了解到,多数消费者在整理时,发现过期的券都会直接扔掉。
心态
采访发现,被丢弃较多的消费券类型有沙面汤券、提货券、月饼券、电影券、SPA美容券、餐饮抵用券等,这些券大多不是自己购买的,一时没想到用就遗忘了。不少受访者心态相似:“那些券也是别人送的,自己不小心过期了,哪还好意思去找送券给自己的人帮助延期啊?更没有什么底气跟商家理论,所以只好扔掉。”去年上半年,在银行工作的章女士曾以对公的形式向某电影公司批量购买了电影券,作为该银行答谢优质客户的小礼物,这种电影券不限场次和影片,凭券可以兑换任意一张电影票,券面印有使用期限。不过,最近她回访客户时接到了一些反馈:真可惜,你送的几张电影券过期了,影院不给兑换,只好扔掉了。章女士就纳闷了:这些券是我们单位用现金购买的,影院怎么可以拒收呢,扔掉的可都是钱啊!
持赠券者没底气较真
体验
原因
部分店员信息不对称
陈小姐去年团购了20张温州医学院游泳馆的游泳券,券面印着“2014年6月30日止”,在检票处,她遭到拒绝。不过陈小姐没有直接放弃,而是找到游泳馆的负责人彭先生,彭先生看过票之后,二话没说就表示可以使用,并且无条件给予延期,他交代检票员,遇到类似情况,不要直接拒绝,要请消费者到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后就可以继续使用。记者试着用一张过期的蛋糕券在某烘培连锁店购买,前一家店的营业员拒收,后一家连锁店,营业员看了看背面日期,没说什么就顺利结算了。许女士2年前购买了某品牌服装价值2000元的提货券,拿出来使用时发现已经过期,她去消费时也遭到店员拒收,许女士不甘心,要求老板出面给说法,电话放下后,这张券就被告知可以用了。该老板解释:公司这几年销售的都是芯片卡,这种纸质券早已经停售,由于店员新来还不知情,公司也没有交代清楚这类券的处理方式,给顾客造成不愉快,这是公司的管理失误。
桂新园企划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常规票券,过期了,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继续使用,若过期太久了可以更换新票后再使用,换票时间一般会在每年年底。时代广场团购部负责人黄小姐表示,凡是消费者花钱购买的各类券,一律永久有效,而不花钱的赠券则按照券面规定时间过期。银泰百货企划部的黄小姐称,为便于管理,公司发出的赠券原则上是有消费期限的,但消费者如果真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消费完的,可以向商场主管提出申请,通常也会给予适当延期。
真相
买来的消费券不能过期
到底哪些券可以过期,哪些不可以?消费者该如何正确维权?
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周湘妤律师指出,消费券通常分为购买和无偿赠送两种类型。一、如果是消费者通过现金方式购买的这种预付性消费券到期,商家应延期使用或退还现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预付性消费券实际上是一种债务契约,即便消费券会过期,消费者作为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商家履行债务。二、如是商家完全无偿免费赠送的,到期可以作废。
市消保局有关人员表示,在代金券上标注使用期限,是单方面的“规定”,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遇到此类纠纷,消费者求助消保部门,买卖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果消费者没有因为过期券给商家造成明显损失的,应给与全额退款或延期使用;也可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如果选择延期,有些服务型消费,也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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