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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清私募基金的多重面目

2020年12月18日 10阅读 来源:温州日报 2011-04-22 00:00:00

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一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阳光私募基金由于涉及大宗交易、定向增发等普通投资者无法参与的专业领域,受到温州一些高端存款客户的追捧,一些全国性的私募基金在温州销售火爆。

在通胀环境下,私募基金以其专业的投资服务,受到了有保值增值需求的温州市民欢迎,但其中也隐含着金融风险。人行温州中心支行在随后发布的一季度民间借贷监测信息中称,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和民间借贷利率的攀升,当前要关注和防范利率高位运行中以私募等为幌子进行集资的风险。

“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也会有关联吗?私募基金到底是怎样一种投资业务?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颜贻潘律师和申银万国温州营业部基金超市经理江衍妙。

在股票和基金投资热的年代,好多人都会买基金。其实,这里所指的“基金”,是“公募基金”,其特点是可以公开发售,供社会大众购买。而一般所说的“私募基金”是相对于公募而言,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

作为一个新事物,“私募基金”较容易成为一个笼统的称谓。其实,在正规称谓上,“私募基金”仅指“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定期公示业绩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产品。

颜贻潘律师介绍,一些人借用“私募基金”这一时髦之词,将脱离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地下基金”也称为“私募基金”。当前,一些自有资金有限的“投资类”机构,超出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的经营范围,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向社会大众募集资金(包括企业和自然人),募集时往往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当该类机构投资失利,资金不能回笼时,投资者往往难以追回投资款,存在巨大的风险。

江衍妙称,社会上一些人可能也会将“私募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混淆为同一事物。其实,这是两个实质完全不同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即PE)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属于一级股权市场范畴,它将伴随企业成长阶段和发展过程;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

颜贻潘律师分析,从法律结构来看,私募基金其实是一个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合同来框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共有四方参与: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管理和运作资金;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并承担部分监管之责;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

江衍妙表示,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阳光私募公司只负责运营管理,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由交易券商托管,这样的结构可以充分保证客户资金和证券的安全。同时,选择阳光私募时,应该关注有持续稳健业绩的、领头人优秀、有你认可投资理念的公司。

私募基金: 一个笼统的称谓

地下基金: 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

颜贻潘律师介绍,目前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的私募基金(通俗地说即委托理财)当事人包括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基金份额购买人)、收益人(一般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通过契约将基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运用基金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产业投资,投资收益由份额持有人分享,投资亏损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分担,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收取报酬。

江衍妙表示:“有的委托理财协议上存在保底条款,在法律意义上属无效条款。投资者不要相信保底,毕竟证券市场是个高风险的市场;假以时日如真有纠纷,受害的还是投资者自己。”。

由于缺乏系统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地下基金”虽然采取了契约型私募基金形式,但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颜贻潘介绍,根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私募形式的委托理财与非法集资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募集的对象:私募面向特定投资人,“非法集资”对象面向社会一般大众;

二、募集的人数:私募对象不超过50人,“非法集资”募集人数超过50人;

三、基金资金是否发生所有权转变:私募基金资金储存于委托人账户,“非法集资”资金由委托人账户转移到受托人账户。

“地下私募基金”投资的范围宽泛,比较典型的有投资房产、企业股权、理财产品等。一旦募集的资金链断开,这类私募基金行为很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

胡文 牡丹

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

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广大社会公众

非公开发售

公开发售

对信息披露要求较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

投资限制由协议约定

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

除固定管理费外,还收取业绩报酬费

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固定管理费

一般至少为100万元,追加最低认购资金至少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一般1000元(含)以上,定投也有100元起的

银监会

证监会

募集对象

募集方式

信息披露

投资限制

业绩报酬

投资门槛

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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