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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山清水秀的农村政治生态

2020年12月11日 10阅读 来源:温州日报 2018-01-02 00:00:00

戴晓勇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出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动员令,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方向。

习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然而,现实情况是,处于最基层的农村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依然高位运行,据十九大中纪委报告,过去五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多达27.8万人;党委政府一些重要工作部署、重点民生项目在一些地方落地往往困难重重;现行村级民主监督体制机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村监委会的组织设置和职责定位在实践中无法解决村级民主监督软弱乏力的问题。

为此,2017年初以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引领,以构建农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目标,以切实解决农村重大事务“上级监督过短、下级监督过软”问题为重点,在南白象街道大力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试点,10月起在全区全面推广,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抓责任落实。创设廉洁特派员。全区13个镇街按照“一村一人”原则,在班子成员或驻村组长中选派245名优秀干部作为村级廉洁特派员,代表党(工)委、纪(工)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两述两测评”。各镇街每半年组织1次村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接受党内评议和民意测评活动,并强化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行“季度之星”考评。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例会,根据责任清单完成情况评出季度之星;每年度根据党风廉政年终考评结果,对村主职干部奖优罚劣。严肃问责“三不干部”。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不干净”的农村干部28人。

二是抓清廉教育。强化村干部岗位培训,编发《瓯海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典型案例汇编》,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示其廉洁从政。发挥“三会一课”教育功能,开设“10分钟廉政微党课”,及时约谈无故缺席的党员。开出有“辣味”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各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建立支部和党员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构建“全域型”廉政教育格局,打造13个村级廉政文化教育“微基地”。强化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千名村干部读家书”活动,实施“家庭助廉365计划”。

三是抓违纪查处。扎实推进农村作风巡察。今年共巡察36个村,党纪处分20人,党内除名3人,责令辞职5人,行政处罚2人,移送11人。宽严相济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鼓励违纪人员主动、如实说明问题,先后有6名违纪农村党员干部被从轻处理。

四是抓权力规范。健全“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集体管理事务和便民服务两方面共26项权力事项,绘制流程图,让村干部权力行使公开透明。规范村级工程和“三资”管理。制定村级工程项目与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

五是抓顽疾治理。清理历史涉纪信访积案。巩固“1+X”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化解模式,落实区、镇(街)、村三级包干化解制度,排摸涉纪信访积案54起,化解30起。清零历史集体资产欠收。梳理村集体租赁性资产1300余宗,收回拖欠租金1500多万元。清缴历史违规违纪违法所得。全面排查历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催缴国库或村集体专户。清障现行重点工程建设。对“大拆大整”、三垟湿地公园和市域铁路S1线建设等项目驻点监督,督促600多名党员、公职人员带头作为,成功打造了“泽霞样板”。纠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完善“五议两公开”制度,明确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方式和程序,有效减少和避免了决策随意与失误。纠正“三务”公开不透明。实行“1+3+4”公开模式,“1”即1张村级财务收支简表,“3”即村干部报酬、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经营性资产租赁等3张监督表,“4”即村级收支、应收款、应付款、固定资产等4张明细表,改变了过去“报表看不懂、财务理不清”的局面。纠正资产违规出租。把资产出租纳入“五议两公开”决策范围,完善市场调价机制,明确资产出租期限,防止村集体利益受损。纠正工程违规操作。深入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治理,严格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已纠正违规行为11起。

六是抓多元监督。实行合二为一的联体化监督。全区成立245个村级联合监督办公室,由廉洁特派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村监委主任兼副主任,实行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上级监督和平级监督融合的联体化监督方式。重点赋予廉洁特派员村级重大事项“叫停权”,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事项可紧急“叫停”,已开展监督85次,通过64件,叫停12件,完成整改5件。实行村级“三务”公开的阳光下监督。创设“先听后议再公开”程序,健全问题反馈机制,使群众一目了然。实行“村档街管”的痕迹化监督,由镇街统一归集、保管各村档案材料,并制成数字档案。实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的日常性监督,严格落实“个人事项集中报告、重大事项动态报告”规定。

启示及下步工作

实践证明,建设“清廉村居”是起始于“大党建”理念、落脚于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它融政治效益、法纪效益、社会效益于一体,自试点伊始,即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通过实践,农村党员干部普遍增强了四个意识,强化了责任担当,并改进了基层作风,完善了规则制度,促进了中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要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立足点,切实做好“清”的文章。建设“清廉村居”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赢得群众的肯定和支持,以此倒逼“清廉村居”建设深入开展。

二是要以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切实做好“廉”的文章。“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根源就在于村干部有权“任性”、用权失范。建设“清廉村居”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剖析腐败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制约机制。

三是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着眼点,切实做好“全覆盖、零容忍”的文章。建设“清廉村居”必须着眼于让农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强化教育、惩处、防范措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破解监督体制机制历史难题,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强力有序高效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作者系瓯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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