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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法,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2020年12月18日 10阅读 来源:南通日报 2020年10月19日

海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逐年上升,PM_2.5平均浓度排名位列全省第四,省考断面地表水优于III类比例为100%,地表水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这是近年来海门生态环境局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构建“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有效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成果。

局队合一,提升监管水平

70%以上执法人员下沉一线

2019年,海门生态环境局挂牌成立,垂直管理改革之后,整个局的职能重心发生转变,执法监管成为主责主业。海门生态环境局下设六个区域性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执法范围覆盖全区11个区镇,70%以上执法人员下沉至各执法分局,开展一线执法。

今年9月开始,海门生态环境局与海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局队合一”,有效破解了环境执法人手不足的难题。在体制调整基本定型后,海门生态环境局运用大数据,通过自身污染源自动监控发现案源线索和由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派发案源线索两大途径,独立进行案件处置,多部门联合执法,为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技术支撑。

独立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前三季度处置130多件环境违法案件

国庆前夕,海门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平台发出预警,某印染企业的废水排放数据存在异常,该企业废水排放指标为红色,存在超标排放嫌疑,局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过移动执法平台向企业所在区域执法分局发出指令,环境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立即启动大数据应用执法“八步法”,对案件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定位报到,亮证告知,信息核实,现场检查,现场勘验笔录制作,打印笔录,电子归档,实现闭环,这一过程全部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同时上传省厅平台。通过采样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废水超标排放。海门生态环境局立即会商确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对企业立案查处,向企业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给予该企业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决定。

从环境违法案件从立案登记到案件调查再到法制审核、文书下发,南通海门生态环境局的独立执法都实现了全流程线上操作,实现了环境移动执法全流程、连贯性、规范化的操作管理,确保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透明。同时,通过移动执法后台支撑系统,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可以做到执法记录的可查询、可追溯,执法内容的全在线、全记录和执法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规范了执法行为,防范了廉政风险。

据统计,1至9月,海门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2500余人次,检查点位1500余家次,共处置了130多件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金额约550万元,与历年同期相比,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联动执法,化解舆情信访

投诉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4.82%

9月6日,海门生态环境局接到该区指挥中心平台紧急信息,“某河边小区东侧空地疑似倾倒医疗废物”,这一线索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接到指挥平台的急办件后,海门生态环境局信访应急值班人员、区域性执法局人员、环境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查,某河边小区东侧有一块空地,填埋坑约60立方,填埋物为废塑料、海绵边角料等固废,重约3.2吨。环境执法人员迅速将情况上报区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调度区网信办、公安、卫健委、城管、住建、海门街道等单位共同参与案情分析与调查处理。

为了防止网络舆情发酵,海门生态环境局工作执法人员实时与区指挥中心、公安局网监大队、区网信办保持沟通联络,并将现场勘验情况及时与其他部门共享。环境监测人员现场对固废倾倒处坑塘底水质、倾倒固废处土质进行采样,分组配合加班分析化验。经过海门生态环境局与公安、城管、海门街道多方联动排查,基本确认填埋固废来源于玻璃器皿公司和纺织品公司,是未使用过的不合格培养采集套装等和纺织公司的边角料,属工业垃圾一般固废。9月7日,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涉事单位违规处置工业废弃物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督促相关单位妥善处置挖出的工业废弃物,并将处置结果报区指挥中心。

与区指挥中心、其他执法部门指挥联动,南通海门生态环境局将社会的热点信访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联动执法的信息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据统计,1至9月,海门生态环境局共受理群众投诉1331起,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4.82%,联动融合处理的信访处理模式,有效减少了重信重访存量,遏制了重信重访增量,实现信访总量、越级信访量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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