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随着一声汽笛响起,苏徐货7119号货船缓缓“犁开”水面,驶入京杭运河航道。几分钟前,经过验船师的严格检验,这艘船籍港在徐州的货轮,获得由宿迁地方海事部门核发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
证书是在宿迁市船舶营运检验工作站揭牌暨“通检通认”启动仪式上发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标志着江苏省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正式实施,也意味着宿迁船舶营运检验机制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苏徐货7119号货船,这艘总吨位321吨的内河船舶,成为宿迁乃至江苏正式实施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的“第一船”。
本报记者 蔡云兵
通讯员 陈 峰 李 闯
“苏”字头的船,检验不再难
“对于我们船民来说,‘通检通认’的好处太多了!”启动仪式后,拿着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苏徐货7119船员蔡先生高兴地说,这次在宿迁进行船检,不仅省钱,而且省时。
按照船舶营运检验管理规定:船舶正常每年进行一次营运检验,而且必须回船籍港进行。苏徐货7119的船籍港在徐州,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施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该船必须回到徐州进行船检。
“我们这趟在宿迁卸货、装货,如果回徐州进行船检,代价不小。”蔡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宿迁空船发出,即便是到最近的邳州,来回的燃油费用、过闸费用也超过3500元;进行船检加上来回“跑路”,又要浪费几天时间。“这还不算船上人员工资、船舶折旧费用等。要知道,船停一天就损失一天的钱,更何况还要来回跑空趟。”
因为船检而来回跑空趟,对于船民而言,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对于地方海事部门而言,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了帮助船民降本增效,此前,地方海事部门推出了“送检上门”服务,对无法在船检期限内赶回船籍港的船舶,由船籍港的地方海事部门安排验船师奔赴异地进行船检。
“这项服务为船民提供了方便,但提高了船检行政成本,降低了船检效率。”宿迁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科科长陈峰告诉记者,随着水上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
以宿迁为例,我市有不少船舶长期在湖南等省沿长江营运。船民提出船检申请后,验船师就要专程赶赴湖南为其进行船检,每次来回车费、住宿费等花费超过3000元,导致船检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同时,验船师人手有限,频繁赴外地进行船检,必然影响本地船检工作。
这样一来,如何降本增效成了船民和地方海事部门都必须考虑的问题。
2017年,省地方海事局在我市以及镇江、泰州实施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试点。该机制提出,在省内打破船舶营运检验船籍港管理限制,进行跨地区船检试点,所有船舶在当地辖区就可以完成船检。
2017年6月29日中午,在我市一码头卸空货物的徐州籍船舶港航货1887接受异地检验,对查出的缺陷进行及时整改后,于当日下午5时领到由宿迁地方海事部门核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件。由此,港航货1887成为我市试点省内营运船舶异地检验的“第一船”。
“去年,我们对24艘非本市的江苏籍船舶实施营运检验‘通检通认’试点,有徐州、连云港、盐城的,也有镇江、南通的。经过测算,平均为每艘船减少支出8000元。”陈峰告诉记者,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正式实施,对我市在长江沿线营运的船舶同样有益,只要船舶进入我省境内卸货,即可就近进行船检——船舶不必专程赶回宿迁,宿迁地方海事部门也不必安排验船师专程赶去。
“两检”相结合,只登一次船
在启动仪式上,宿迁地方海事部门还为苏宿驳8134、苏宿驳8135核发了“船舶安全检查和营运检验相结合”证书。
“以前是各证各办。船检时,把船上货卸完了开过来,验船师上船进行船检。船需要安检了,把船开到运河边,等安检员上来检查、办证。厚厚的两本证办下来,少说也要四五天时间。”船民朱建军告诉记者,这次从申请到领取只有五六张纸的“船舶安全检查和营运检验相结合”证书,只用了一天时间,“对于我们而言,时间就是金钱,因此我对这项工作非常满意。”
打破船检与安检的壁垒,减少重复检验和检查,从而提高地方海事部门工作效率、降低船舶营运成本,这是去年我省实施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试点的又一目标。
“两证合一”的前提是“两检合一”,“两检合一”的关键是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能精简的必须精简,但是监管责任不能缺失、工作力度不能减弱。
“以前两本证都很厚,”陈峰举起左手,用拇指和食指示意一下,两指间距离约两厘米,“验船师和安检员分别登船,检验和检查的项目很多,重复进行的也很多,但规定如此,谁也不敢懈怠。现在我们只需要登船一次就可以完成检验和检查项目,安检簿也取消了,但安检工作并没有取消,相关责任也更加细化了。”
方便了船民,就意味着更多的责任要落在地方海事部门工作人员肩上。船检和安检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终究有所不同,因此,在此前开展的试点中,市地方海事局按照“两检合一”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知识互补互通,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据了解,去年我市地方海事部门对187艘本地船舶开展年检与安检相结合的试点工作,为省地方海事局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为今年我省正式实施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设置工作站,船民更方便
实施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不是对工作流程的微调,而是对整个机制的改革。那么,确保这项改革落到实处的“点”在哪里?
今年2月25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年内全面实施船舶营运检验新机制,实现本省籍船舶在全省“通检通认”。
3月6日,省地方海事局表示,年内将在全省船舶营运、停泊密集地建成营运检验工作站网络,初步满足船舶可以就近向船检机构申请年度检验并办理相关证书的需求。
3月7日,全市地方海事船检工作推进会召开,就全面落实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提出了“三个必须”:必须设置营运检验工作站,必须建立工作站职责管理制度,必须向社会公示工作站信息。
3月23日,宿迁市船舶营运检验工作站揭牌暨“通检通认”启动仪式举行,各项程序中,排在首位的是省地方海事局副调研员鲍红淮、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贾锋共同为宿迁市船舶营运检验宿城工作站揭牌,其次是为宿迁市船舶营运检验沭阳工作站、宿迁市船舶营运检验泗阳工作站和宿迁市船舶营运检验泗洪工作站授牌。
经过近一年的试点,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置了四个工作站,而这四个工作站所组成的小网络将覆盖全市,让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落到实处。未来,这四个工作站将与各地的工作站组成一张覆盖全省的网络,让船民在省内任何一地都能就近接受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服务。
“期望宿迁地方海事部门不仅顺利推进船舶营运检验‘通检通认’机制实施,而且能够得到航运企业和船民的高度认可和点赞,能够为全省出成绩、出思想、出经验。”在启动仪式上,鲍红淮表示,地方海事部门将建立保障实施“通检通认”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在海事动态监控系统船员版APP中开发就近检验申请功能,便捷船民和航运公司选择船检机构申请检验,规范申请和检验行为,保证“通检通认”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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