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1
沭阳:
“三围绕”用好监督建议书
沭阳县纪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创新制发《监督建议书》,不断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以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撬动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初步实现以督促防、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效果。
围绕提醒预防制发《监督建议书》。充分利用《监督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范围广的特点,对日常信访举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乡镇(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单位)党委(党组)及分管县领导制发《监督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做到抓早抓小,督促有关分管领导和问题单位能够及时高度重视,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源头防控工作。
围绕纠正问题制发《监督建议书》。针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案发乡镇(单位)存在的制度漏洞、管理缺失、执行偏差等问题,由县纪委向县分管领导制发《监督建议书》。同时,督促基层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向所在乡镇(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制发《监督建议书》,指出案发乡镇(单位)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点准要害,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程序、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充分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
围绕落实责任制发《监督建议书》。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突出抓好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对主体责任不履职、履职不积极以及履职不到位的,特别是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单位)及县分管领导制发《监督建议书》,督促引导其用好手中权,履好己身职,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亮点2
泗阳:
常态巡查监督成效显著
泗阳县于2014年率先在全国县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巡察工作制度(试行)》,并于2016年初进行了修订完善,重新下发了《中共泗阳县委巡察工作办法》。截止目前,该县已组织200余人次,对21个乡镇(众兴镇、爱园镇回察1次)、23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常态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31个,给予组织处理14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7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2人。
注重机制建设,确保常态巡察制度严谨流程规范。通过构建巡察组织体系、制订工作规划、明确程序要求、组建巡察人才库等方式,建立靠前监督、主动预防、抓早抓小的常态巡察机制,以“关口前移”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保证巡察工作严字当头挺纪在前。始终把巡察工作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巡察的工作重点,创新访谈方法,采取“一对一”私聊不记录的方式开展访谈了解,进一步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
实行即察即办,推动问题线索抓早抓小抓出时效。按照“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严格问责”的巡察工作要求,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即察即办”,达到持续加压、扩大影响的效果。
强调以巡促建,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社会综合效果。在严肃查处巡察中发现的人和事的同时,推动制度体系完善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如:制定出台《泗阳县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开展“阳光医保低保”专项治理和“十项专项整治”工作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
亮点3
泗洪:
抓作风 全面整治“为官不为”
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2016年7月以来,泗洪县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暨“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猛药整治“怕担责任不敢作为、安于现状不求作为、能力不足不会作为、夸夸其谈不真作为、无所敬畏胡乱作为”等行为。
活动开展过程中,出台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履职不力”查处问责暂行办法》,对出现“为官不为”情形的个人,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党内警告、撤职、开除等党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责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目标考核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问责。各单位纷纷组织全体人员,结合自身职能和岗位性质,客观分析排查自身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及原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分类分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地指出和评价身边同志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并如实填写《“为官不为”问题自查情况登记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登记表要上报县纪委备案,其余人员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存档备查。要求各单位全体成员制定个性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化解,整改情况以清单形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督查,曝光典型案例32个,通报违规违纪人员96人次,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效能提高和机关作风转变。
亮点4
宿豫:
网格管理保障巡查全覆盖
宿豫区严格贯彻落实新党章、新条例,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形成了“点面结合”、“两纵两横”、“六方联动”的综合巡查网络,实现了动靠前监督,真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
纲举目张,实行常规和专项巡查。针对常规和专项驻点巡查震慑作用大、系统性强的特点,按照将驻点巡查作为打造巡查网络总纲的思路。宿豫巡查办组建专业化巡查队伍,调度财务审计、工程监管、接访走访、问题调查等专业力量,通过信访举报、座谈走访、查阅账册等方式,主动发现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工作“十五条”规范,实行巡查报告“双反馈”、巡查整改“双责任”、整改任务“双清单”、整改过程“双督查”、整改情况“双公开”、整改结果“双考核”的“六双”模式,推动问题整改。
竖划经线,推行自查延查。常态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着力打造部门自查和延伸巡查“两条经线”。针对驻点巡查中发现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反映较为集中的事项,由区巡查办牵头,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条线自查,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置方案。2016年以来,对6家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自查,已发现各类问题65个。同时,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选取重点村居、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巡查,已对45个村居和下属单位开展延伸巡查,化解疑难问题61个。
横连纬线,推行“点穴式”和“交互式”巡查。针对存在热点和难点问题,按照“系统查、查系统”,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直奔主题,在其他乡镇或部门开展“短平快”的“点穴式”巡查。今年以来,开展了居家养老资金、农村环卫设施、农村危房改造等13个项目“点穴式”巡查。同时,组织乡镇和部门针对易发多发问题,进行交叉互查。
亮点5
宿城区:
“1+X”分类分层教育
提升教育质效
宿城区秉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全面覆盖”理念,探索制定了基层党员干部“1+X”分类分层分期廉政教育制度,针对不同干部群体、岗位特点、时间节点,实施滴灌式、融合式、菜单式、体验式等特色教育,有效地提升了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全面性。
“滴灌式”教育。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建立聆听现身说法、静读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等“一拖四”架构,通过耳闻目睹、感同身受失去自由的悲痛和忏悔,融合“理性思维”与“情感冲击”教育相结合,让参与者思想和灵魂有震撼,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
“融合式”教育。依托法院庭审平台,针对犯案人员职级、岗位、犯案特点等共性问题,组织相同层面党员干部开展小班化“以案释纪”警示教育。目前,先后对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扶贫领域等重点人头开展廉政教育4期。
“菜单式”教育。开展“菜单式”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课,主题涵盖作风建设、案例剖析、信访举报、法纪解读等。目前,已在区机关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单位开展点题授课12期,让点课人思想有收获。
“体验式”教育,先后组织138名基层党员干部参与“两规”案件陪护、纪律审查旁听、案件审理助辩以及纪律处分宣布会等,让“破纪之痛”犹在眼前,引导党员干部用“心”感悟,让基层干部行为有启发。
亮点6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打造“小区灯课”、“午餐党课”
廉洁教育延伸至基层党员
针对经开区小区多、企业多,基层党员廉洁教育难集中的问题,经开区纪工委分别对小区党支部和非公企业党委量身打造“小区灯课”、“午餐党课”教育平台,加强党纪党规宣传,打通廉洁教育“最难一公里”。
利用晚上8点至9点这段时间,通过讲党课、播放廉政宣教片,廉洁教育走进城市社区,有效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影响力。《人民日报》关注并报道了经开区在城市社区推出的“小区灯课”。
《江苏新时空》头条报道经开区“午餐党课”创新做法,目前,已在经开区下属7个党委、32个居支和32家企业开讲,精心“烹饪”的教程延展到广大职工群众,切实增强廉洁教育的实效性。
亮点7
市湖滨新区:
“主责办”发挥实效
为扎实有效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市湖滨新区设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以下称“主责办”)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合署办公,成员单位由区纪工委、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等单位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一名分管领导兼任,另明确3名兼职工作人员,“主责办”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湖滨新区“主责办”主动作为,有效推动了湖滨新区党委“两个责任”的落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5次,协助起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各乡镇(社区、林场)、各部委办局结合实际设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性化目标要求,实现了区、乡镇两级责任清单项目化分解“全覆盖”。强化督查督办,对党工委“两个责任”清单22类70项工作细化到月,按序时进行督查,交办反馈意见单4次,涉及问题36个并跟踪落实;全年开展领导带队检查2次,听取各党组织工作报告24场,提出反馈意见59条。积极发挥参谋作用。每月向领导小组提工作建议不少于10项,为党工委有效决策提供参考。
亮点8
市洋河新区:
驻点巡察化解涉纪信访矛盾
市洋河新区纪工委面对辖区小、信访量大、重复访多的实情,年初即筹划开展驻点巡察工作,反复优化《洋河新区村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驻点巡察工作方案》。6月份整合三镇纪委资源,由三镇纪委书记担任工作组组长,对三镇涉纪信访矛盾突出的三个村居进行“点穴式”巡察,紧扣党的“六大纪律”,重点围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削弱,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薄弱、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导致群众对党组织不信任、信访举报居高不下等问题展开,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触角伸延到行政村。
3个工作组在驻村3个月时间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深入村组群众家中,获取真实一手资料。工作组先后访谈各类党员群众代表242人次,召开民主测评会8次、座谈会16次、听证会2次、群众代表见面会3次,向镇、村党组织反馈意见6次;巡察共化解处置问题线索40余条,函询7人,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6人,建议对7名违纪党员给予党纪立案,对2名非党员村组干部给予行政处理并追缴违规款项,提出制度建设意见10余条。本轮巡察顺利化解排查出3起信访积案,积累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了村居党组织规范用权和服务群众意识,群众反腐倡廉获得感与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亮点9
部分派驻机构:
逐级派驻 监督触角再延伸
市卫计委纪委出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直属单位实施派驻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向市疾控中心、市卫校、市卫生监督所等9家直属单位各派驻1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协助委纪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市教育纪工委对派驻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员变分散派驻为集中办公,出台《派驻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制度,发挥“派”和“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员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排查廉政风险,开展廉情评价工作,对市直机关、学校工作纪律等进行每月一次的普查。
市住建局纪委在全局范围内选拔党性强、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于监督的党员干部,向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项目部派驻纪检监察廉政监督员。监督员重点监督派驻单位组织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执行制度不力等问题,实现纪检监察全覆盖。2016年共排查市住建局风险点377个,风险岗位178个,风险项目36个,风险人32人。
市公安局纪委对直属城市公安分局和市局各警种部门派驻纪检组长,探索“打破原有体制、创新管理机制、直接专职派驻、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于2016年10月初,对5个直属城市公安分局、32个警种部门单独和综合派驻了15名纪检组长,确保了监督全覆盖。市局纪委先后4次召开派驻纪检组长会议推进相关工作,15名派驻纪检组先后进行廉政谈话400余人次,组织警示教育60余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70余个,向市公安局纪委报告了20余条问题线索,派驻纪检组长制度格局初步形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得以很好运用。
亮点10
部分派驻机构:
系统内巡查“动真格”
市城投公司纪委对下属子公司全面开展巡查,由监察室、财务审计部、招标采购部、工程部组成巡查小组,重点围绕“四风问题”、招标采购、财务管理以及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六大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巡查。2016年,完成对8家子公司、2个在建项目巡查工作,形成巡查通报2个,巡查出问题3类,20多条,出台相关制度8项。
市财政局纪检组启动财政巡查制度。保持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高压态势,提高财政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9家单位开展财政巡查,涉及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制度建设5大方面。首次巡查自2016年5月份开始历时1个月,涉及619个项目,金额达2.01亿元。发现财经纪律执行方面70余项突出问题,并依规对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问责。
市审计局纪检组深入审计一线开展巡查。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审计第一线,对重要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廉政巡查。重点巡查审计“八不准”纪律落实和规范执法情况,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细化举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巡查工作“到实地”、“查实情”、“求实效”,进一步提升审计服务能力和水平。
市食药监局纪检组重点对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执行六大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作风效能、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八项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驻点巡查。
宿迁水务集团纪委建立内部巡察和考核制度,相继出台了《宿迁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巡查意见》和《宿迁水务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考核意见》,重点对下属企业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公务接待、招投标以及考勤纪律等方面内容,开展巡查和考核,确保大家将廉洁自律意识常树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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