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站站长 李智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对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说我县境内325省道、245省道分别是东西和南北的两条“大动脉”,那么遍布全县的农村公路尤其是乡村公路就是深入肌体、滋润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毛细血管”。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为1630公里,其中县道254公里、乡道660公里、村道716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等级公路,大大改善了农民的出行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分建设,七分养护”是长期公路工作中积累的基本经验,对于农村公路来说,管理养护工作尤为重要。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县道管理养护由各县区交通部门负责,其公路部门作为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对专业养护单位实施监管。乡道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由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公路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目前,我县的县道管理养护工作启动较早,已经步入正轨;乡道和村道的管理养护自2007年启动以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交通部门的积极工作下,在各乡镇的努力推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一是管养机制不断健全。我县于2007年正式开始实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交通、公安、国土、财政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路站),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养技术指导、质量督查和巡查考核等。各乡镇均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同时按照2-4公里配备1名道路养护人员,具体从事道路日常保养保洁工作。
二是道路综合环境有所改善。2008年以来,在县政府的强力推进下,各乡镇扎实开展以路肩覆土、道路病害、桥头跳车、路面不平顺搭接和村镇段环境为内容的“五项整治”,大力实施断头路搭接、绿化结构改善、安保设施完善“三项工程”,道路综合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道路路况得到了进一步稳定,努力延长道路使用寿命。
三是道路通畅能力明显提高。积极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08年以来,先后投入1300余万元,设置和完善公路标志标牌12000多块、警示桩8000多根,处理桥头接线、跳车260余座,道路通行条件大有改善。2012年至2013年投入近700万元,增设四级路错车道800多个,投入近5亿元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00多座,提档升级农村公路400多公里,努力保证道路安全、便捷出行。
但从农村公路发展情况来看,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四个不断增加”:一是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持续推进,管理养护的里程在不断增加;二是随着农村公路使用年限的逐步延长,路面病害在不断增加;三是随着公路网络的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量在不断增加;四是随着周边县区农路管养力度的加大,我县争先进位的压力在不断增加。目前,我县部分乡镇仍未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对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亟待加强和完善。
一是重建轻管意识依然存在。部分乡镇领导认为只要完成了公路建设,把路铺到百姓家门前,就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把修建公路作为为民办实事和树立丰碑的大好事,而道路养护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根本看不出成效,看不到成绩的事情。还有的认为现在建的是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本就不需要养护,就是养护也是白白浪费财力、物力、人力。
二是路产路权时而受到侵害。道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较差,加之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沿路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摆摊设点、路田不分、路边种植等较为严重。尤其是在夏收和秋收期间,道路附近群众只图自家晒粮、晒草的方便,把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临时打谷晒场的大好场所,给行人和车辆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在今年的全县区域供水工程实施过程中,供水管道布设造成道路路肩、路面破坏较多,严重影响到了道路的使用安全。
三是养护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目前的管养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省补资金,市、县配套近乎于零,乡镇财力更是薄弱。以江苏省为例,对县级道路每年补助13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而村道仅为1200元/公里。县道仅能实施零星小修工程,大中修工程及危桥改造资金十分紧张。乡村道仅能维持日常的道路保养、保洁,道路病害维修等资金只能乡镇自行筹措,而我县地方财政较为困难,且有限的资金大多用于工程建设上,导致乡村道管养配套资金渠道不宽、经费不足。
四是养护队伍相对不稳定。一方面乡镇配备的道路管养机构负责人大都是兼职人员,有的乡镇虽然安排了专职人员,但所聘用人员通常是乡村退岗的“三大员”,年龄较大,体质较差,极大地制约了农路管养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方面各乡镇虽然按照要求组织了养护人员进行道路养护,但现有养护人员大多数人员年龄偏大,理解和掌握养护技能有限,无法胜任养护工作,无法保证养护质量,更无从谈起提高养护水平。
农村公路不仅要重建设,更要重视道路的管理养护。建设农村公路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发挥好农村公路的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做好道路管理养护工作,才能巩固好建设成果,才是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发挥农村公路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的关键所在。为此,笔者认为:
一、加快县道公路改造步伐,更好地满足区域现代化路网的交通需求
县道外接国省干线公路,内联乡村公路,通达县内各乡镇,是全县交通主动脉,群众出行主通道。管理好、养护好县道公路意义十分重大。
1、有序推进县道公路改造。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快实施县道公路改造步伐,对建成年代较长,路况差,等级低,并优先考虑危险桥梁,以及路面质量差、交通量大的线路,分步将其列入改造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逐步消除严重病害道路,提高道路等级。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应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同步推进乡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县道改造要适度超前。目前,全县、乃至全市的县道公路路面宽度大多为7-9米,面对路网结构的不断完善,交通量的大幅增加,原有的路面宽度和道路承载能力已无法满足当前交通需求。所以,县道改造的设计标准要提高,路面宽度至少应达到12米,道路结构也要合理,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在公路改造设计过程中,一定要增加道路管网的设计预埋工作,避免出现非法穿越公路等损害公路行为。
3、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县道公路环境优劣,直接体现的是当地乡镇对外的形象。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乡镇政府改善公路环境的责任,可以考虑将公路环境整治纳入政府目标予以考核,以行政手段推进县道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激励机制,鼓励乡镇加快集镇段道路等级化改造,实施道路绿化提档升级,加大道路沿线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抛洒滴漏等查处力度,全面改善县道公路路容路貌,提升我县的对外形象。
二、强化乡村公路管养,最大程度发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用
1、强化道路管养责任落实。按照“县道公路县养、乡村道路乡镇管养”的要求,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道路管养体系,明确管养专门机构、工作职责。一是借助公路部门的人才资源优势,对以往设立的临时机构县农路办、农管办的职能进行整合,在县公路站增设农路管理科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和乡道、村道管理养护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能够将道路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养护之间衔接;二是加快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明确乡镇交管所负责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并接受公路站路政大队业务指导和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作为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监管人员,主要负责辖区内道路的养护巡查、监管和乡道、村道的路政辅助管理。
2、完善管理养护奖惩制度。坚持建管并重、管养并举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各级政府的行政目标考核,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鼓励各乡镇在道路管养上下工夫,对养护质量高、养护效果好的单位或乡镇给予重奖,对不重视管理养护工作的单位处以重罚,并在全县通报,以行政手段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大道路沿线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抛洒滴漏等查处力度,全面改善公路路容路貌。
3、强化道路管养业务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地对路政管理人员、养护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农村公路管养人员的培训。由于目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大多是非专业人员,因此必须加大对现有养护管理人员的组织培训,使其迅速掌握一些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知识,如公路的基本知识、桥梁的基本知识、公路基本数据的采集和路况的评定等,以尽快适应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需要。
4. 加强管理养护队伍建设。各乡镇虽然建立了农村公路管养机构,但管理人员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形成管养工作业余化。因此,要加大管理人员配备力度,力求专职化、骨干化,保证管养效果。同时按照每2-4公里配备1名养护人员,录用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一定威信的村民,签订管养合同,为其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管养条件和工作待遇,保证管养队伍相对稳定。
三、加强管养资金筹措,为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1、县道管养资金要有保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县道公路养护大中修经费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应该遵循上级补助、县级财政兜底的原则,加强对县道公路养护经费的投入,形成县道公路管养费用投入常态机制,以保障县道大中修顺利实施,保证公路技术标准,稳定路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2、乡村公路管养资金要有投入。一是建立农村公路省补养护资金增长机制,从市、县政府层面争取省里建立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养省补标准,并适当提高对苏北地区的补助标准;二是市、县也要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相应资金,以减轻乡镇管养资金压力。乡镇农村公路管养配套纳入乡镇财政兜底核算;三是采取农村“一事一议”、道路桥梁冠名权等方式,解决短缺的资金,保证配套资金筹措渠道稳定。
3、道路管养资金使用要有监管。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县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省、市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组的监督检查。通过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挪用、挤占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安全,确保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刀口上,保证有效投入。
农村公路建设是基础,管理养护是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常态化已成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实现交通现代化的迫切要求。要理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养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建轻养”的思想,做到建管并重、管养并举、长效管理,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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