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公示之一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必须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把专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严明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中央21项、省委18项、市委10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5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正采取“两随两到工作法”(随机选择督查地点、随机确定督查事项,到现场一线看实况、到群众家中访实情)持续深入开展督查,务求取得群众满意实效。
1
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检察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印发《宿迁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成效的通知》,市县联动对全市2011年以来的所有征地拆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验收。通过邀请群众监督员参与专项整治等形式,开门整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常态整治、长效管理”活动,督促各县(区)抓好日常管理。专项整治期间,共清欠征地拆迁补偿款3.12亿元,交付安置房1823套,化解重点信访案件39件,共修订、废止政策性文件10个,新出台政策文件7个,查处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个,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7个。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2
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和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制定《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推进措施和整治时限。及时召开专题布置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农委组织人员对2013年以来良种补贴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省级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再创业培训资金四大类共计51个项目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对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责令整改到位。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共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问题3个,涉及资金总额8.9万元,查处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82起。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3
纠正司法执法中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制定《宿迁市政法部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出台防止冤假错案、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等政策措施。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组织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制定《宿迁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集中审核工作规范》,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明晰执法责任,整改各类问题8653个。集中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依法终结,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专项整治期间,全市查处司法执法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9个。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4
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6个方面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对事故调查处理卷宗和行政处罚卷宗进行互查及点评,清理出事故调查卷宗执法文书法律用语不规范、多字漏字,现场检查记录填写未注明检查起止时间、地点,卷宗未按页号编写规范进行编码等问题26条次。针对上述问题,已要求相关安监部门及时整改到位。在整改基础上,构建长效机制、规范事故查处。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宿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对安监系统履行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对其中涉及自由裁量的条款进行细化并在网上公开;定期交流、点评、检查执法案卷;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并强化责任追究;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全市安监系统人员先后4次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5
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根据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425人次,检查单位3003家次。完成省下达的监督抽样1243批和快检4000批任务,查处案件272起,其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案件6起,限期整改38家,取缔无证经营户23个。监测各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968条,其中药品违法广告101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条,涉及药品宣传的其他产品广告381条。餐饮服务监管方面,专项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85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456家次,取缔劝退不具备从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29 家,查扣违规食品共计1500余公斤,及时销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和QS标识的一次性餐饮具3000余件。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6
查处损害群众环境利益违法行为,坚决纠正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及环境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一是集中开展环境执法“雷霆行动”,重点对涉铅涉重企业、化工企业等进行排查,采取“停产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闭一批”的措施,全面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排查企业316家次,查处问题192个;限期整改64家,停产整改24家,关停16家,搬迁1家。二是大力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问题52个,责令逐一进行整改,并对4家企业实施处罚。督促园区危废产生或经营单位填报危废管理情况申报表,目前正在指导企业开展填报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先后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万余次。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7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召开全市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制定《宿迁市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配套出台《宿迁市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考核办法》、《宿迁市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巡查办法》、《宿迁市大气质量提升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成立6个专项巡查组,分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先后开展8次部门联合督查会办,以市大气办名义下发各类交办单104份、交办事项193项。在宿迁日报、宿迁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集中曝光各类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14期。市环保局联合市监察局对全市大气质量提升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相关“慢作为”案例进行行政问责。2014年度,良好天气达标率为63.8%,比2013年上升2.7%,其中PM2.5年均浓度为67.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8.78%,降幅位居全省第六。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8
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湖管办、沂沭泗管理局;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完成骆马湖水源地岸坡防护隔离网、警示标志牌升级改造、水质自动监测等工程建设,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及时制止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排污、违章采砂等活动。修订《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起草《宿迁市区饮用水源地建设保护管理规定》,明确水源保护责任主体和部门职责,提出水质监测具体要求,建立专门水源地巡查队伍。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9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按照“城乡同治、标本兼治、统筹实施、长效监管”的治理思路,同步推进,分类实施。全市共投入整治资金5.3亿元,投入人力143.99万人次,投入机械25.15万台次,配备环卫管理和保洁人员近2万人,新建公共厕所142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5座,新增垃圾收运车辆7513台,新建改建二级垃圾中转站351座,新添垃圾房(桶)35005个,铺设污水管道16213.8千米。全市累计完成整治村庄10185个,分批对2013年前整治的5256个自然村实施了“回头看”。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10
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研究生名额分配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学术资源配置问题,坚决制止利用职务插手教(辅)材选用以及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对评审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要求各地各校同步通过网络、校园公告栏对推荐上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实行校、县(区)、市三级审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组织专家从省订教辅目录中选订市级教辅目录,发放《告家长书》,根据家长意愿,按照“一科一辅”原则征订,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教(辅)材料选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举办“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引导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出台《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三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十条禁令》,明确在职教师不得搞有偿家教,或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利;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查处乱收费问题2件,涉及金额3.71万元。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11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秩序,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十查十看十纠十不准”、“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平安医院创建”、“抗生素使用”、“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等系列活动,对医务人员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定期暗访夜诊情况,不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5435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800余家次,查处案件328起,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46起。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医疗机构895户次,排查各类医疗机构193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卫生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0.6%。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12
县乡村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管办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各乡镇按照“一个大厅受理、一个窗口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事项、效能投诉全部纳入服务中心。截至2014年底,全市县乡两级已建便民服务中心118个。按照“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要求,2014年新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89个,2015年将查漏补缺,全面完成新建和改扩建任务。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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