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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协同“双招双引”是必答题

2020年12月08日 10阅读 来源:苏州日报

长三角地区经济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5%,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和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协调统一长三角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下文简称“双招双引”)政策,推进一体化机制高效运行,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对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都具有较强示范和引领作用。

市场一体化有利于资本和人才要素效率最大化,既可以改善区域存量资源配置效率,也可以增强对外部资源的吸引力,从而获取一体化红利。《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而实现要素自由流动,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增强要素集聚能级,不仅要以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为基础,也需要政策与执行的保障。其中,最活跃要素——资金和人才的自由流动,既是实现长三角一体化的目标,也是难点。当前,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仍旧是区域间资金和人才配置的重要途径,因此,如何统一协调“双招双引”政策是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目。

“双招双引”既关系要素配置效率提升红利的实现,又同地方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关键,也是一体化发展的难点。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是时代的必然趋势,“三省一市”和国家职能部门有关支持与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对推动统一“双招双引”政策创造了良好环境,“双招双引”政策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仅仅是一体化发展道路上的第一步,尚处于不断探索、积累经验的点状突破阶段,距离率先形成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以及距离实现“让生产要素能够基于经济规律自由流动,实现资源在空间上的优化配置”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综合当前实际情况,协调统一“双招双引”政策还需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培育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协调统一“双招双引”政策,首先需要还权于市场,培育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限制地方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弱化其出台“双招双引”非公平竞争政策的可能性;统一“双招双引”政策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形成企业在跨区域协同、合作、转移中的主体地位;在培育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不仅要关注资金和项目的市场化,还需率先落实国家人才竞争政策。

完善经济统计和财税分享制度

协调统一“双招双引”政策,还需完善地方政府激励体系,改变其对市场分割和一体化的偏好顺序,激发其主动推进统一“双招双引”政策的内在积极性;统一长三角“双招双引”政策,还需完善财税共享和地方统计制度。

加速“双招双引”市场主体培育

协调统一“双招双引”政策,还需在更大范围实施开发区公司化运作改革,提升“飞地经济”模式市场化运作能级,发挥市场化主体高效资源配置优势,降低资本和人才配置的“市场失灵”现象,以实力和实效推进“双招双引”政策统一,替代市场分割与行政壁垒;统一的“双招双引”政策实施需要市场化程度高、经济实力强的市场主体来组织实施;此外,在强调制度改革和政策完善推动“双招双引”政策统一的路径探索之时,也应重视前沿技术对“双招双引”政策统一的影响。

总之,“双招双引”政策统一不仅是长三角27个城市内部的一体化,也包括统一对外“双招双引”政策,发挥长三角城市群品牌优势,提升对外招商引才效率,建设全球资源配置新高地。

(作者:王世文、郝良峰分别为苏州科技大学教授、城市发展智库特聘专家;苏州科技大学讲师)

《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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