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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亳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2020年12月22日 10阅读 来源:亳州晚报 2019年2月22日

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

(2019年2月21日) 宋  峰

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473件,其中会议提案471件,平时提案2件。经审查,立案445件,其中委员提案353件,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89件,专门委员会提案3件。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28件提案,征得提案者同意,均做了妥善处理。截至2018年10月底,所有提案均已办复,问题已解决或建议已采纳的378件,占8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的45件,占10.1%;留作参考的22件,占4.9%。

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164件,占36.9%。内容涉及招商引资、城乡建设、电子商务、结构转型、产业扶贫、金融服务等。《关于打通亳州市中心城区“断头路”的建议》,原市城乡规划局会同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对城区“断头路”进行了摸排,制定2018—2019年道路建设计划,并报市政府研究通过,2018年市中心城区已打通5条“断头路”。

政治建设方面,提出提案50件,占11.2%。内容涉及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等。《关于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的建议》,提案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建议,首部政府规章《亳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起草过程中,悉数进行了吸纳。

文化建设方面,提出提案80件,占18%。内容涉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等。《关于以涡河为线串珠成链发展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建议》《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工作》等提案,得到原市文化旅游局认真研究办理,为我市充分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了参考。

社会建设方面,提出提案122件,占27.4%。内容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关于规范我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市政府负责同志批示原市房产局研究吸纳,有关建议在《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得到体现。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29件,占6.5%。内容涉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河长制、大气污染防治等。《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提案》,原市住建委等单位认真研究,有关建议被吸纳到《亳州市2018年建筑施工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亳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考核办法》中。

总体来看,2018年提案工作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提案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市委、市政府对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各单位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遴选情况、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等,已形成制度机制。多数承办单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认真办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

二是提案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严把立案环节,撤案率达5.9%,较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2018年报送市委、市政府《重要提案摘报》14期,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先后18人次对其中8期作出重要批示。

三是提案办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各承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从反馈情况看,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工作都给予积极评价,对答复意见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一)夯实质量基础。一是改进立案审查。把原来全体会议会中审查立案改为会议期间初步审查、闭会后终审立案,更好地保证了立案提案的整体质量。二是注重集体提案。鼓励引导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多提集体提案,四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92件,占立案总数的20.7%。2018年度表彰的优秀提案中,集体提案占45.5%,同比上升20.5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委员培训。加深委员对政协提案的含义、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升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的能力。四是强化征集引导。引导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论证,形成了一批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高质量提案。

(二)加大督办力度。一是创新开展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在全省省辖市中率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活动。二是继续开展主席督办重点提案。遴选9件重点提案,报市委批准后,分别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委员意见建议得到认真落实。三是坚持开展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重要提案。筛选7件重要提案,以市政协文件形式安排部署,由各专门委员会分别督办,也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四是加强部门联合督办提案。与党政督查部门、原市效能办联合督查督办提案办理情况,对进度慢的单位,及时给予提醒、督促,并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纳入年终效能考核。

(三)促进深入协商。一是发挥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提”“办”双方深入协商。在提案征集环节,发布参考选题时,认真征求党政部门意见,使选题更加聚焦科学发展、更加符合亳州市情;在提案办理环节,引导推动承办单位在提案办前、办中、办后与提案者联系沟通,实现良性互动;在提案办复环节,积极做好“提”“办”双方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双方增进理解、达成共识。二是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促进协商办理深入开展。会同党政督查部门,重点督查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关于提案办理批示意见的落实情况,推动有关部门按批示要求再次深入办理。

(四)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提案交办机制,由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议,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依据职权范围,分别归口交办相关部门。创新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在继续开展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了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活动,形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共同督办重点提案的新格局。完善提案办理考核机制,坚持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市直机关效能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坚持年度优秀提案表彰活动,完善评选办法、程序,对22件优秀提案进行表彰,树立了“好提案”标杆。完善提案公开及评价机制,在市政府网站、市政协网站公开了大多数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市政协网站建立“政协提案满意度评价系统”,广大市民可以直接对提案及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一)更加注重质量导向。要聚焦影响和制约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矛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聚焦市委、市政府“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要决策部署,聚焦民生保障等群众关切关注问题,统筹谋划征集提案,使提案工作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的作用。要引导委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撰写高质量提案,鼓励委员加强同界别群众联系,反映群众心声,积极提交平时提案。要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提高集体提案比重,优化提案结构。要进一步加强立案审查,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做到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

(二)更加注重办理实效。要切实发挥好党政领导协商督办重点提案的带头示范和辐射效应,推动提案成果转化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承办单位精心办好、办实每一件提案,使提案办理真正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丰富协商形式,通过组织开展协商会、通报会、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之间的协调互动,不断推动和深化提案办理协商,促进办理实效提升。要坚持提案督办机制,加强与督查部门合作,定期督查提案办理工作,通报办理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提高办理质量。

(三)更加注重工作创新。完善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推动该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完善提案线索征集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民生热点焦点问题等方面的提案线索,定期向政协委员及各参加单位发布,推动提案征集工作更加紧扣中心、贴近群众。探索开展提案者评议办理质量和承办单位评议提案质量的双向评议制度,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促进、共提高。完善提案办理跟踪落实机制,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探索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促进提案办理协商深入开展。

(四)更加注重服务保障。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改进和完善政协信息化平台提案管理系统,不断优化提案网上答复、督办、反馈、评价等功能。加强委员培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密切同政协委员、党派团体、承办单位、督查部门的联系,凝聚提案工作最大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注重发挥市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的作用,宣传提案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提案履职的积极成果,宣传各部门办理提案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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