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严从实,深入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坚持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2”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按照“实化、量化、细化、具体化,可比较、可检验、可考核”的原则,针对1182个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不断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整改过程依法依规、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整改效果符合环保技术规范,杜绝打折扣、搞变通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共排查发现整改不严不实问题68个,已完成整改56个,正在推进整改12个。
坚持清单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不断健全“找交销查考”工作机制,按照“明确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分别交办、挂牌督办、对账销号”的工作要求,开发运行了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管理系统,对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县区整改初验、市级核查验收”的动态销号管理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科学、规范、有效推进。纳入清单管理的34716个具体生态环境问题中,29307个按时间节点通过市级核验,核验达标率84.4%;其中,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及“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的6879个具体问题已通过市级核验6771个,核验达标率98.4%。
全面统筹推进
切实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我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推进大气污染基础性工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6座(其中国控2座、省控3座、市控11座)、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79座、社区微型监测点和物联网移动车载监测系统140个,完成大气污染源解析、应急减排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淘汰老旧柴油货车4974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导谯城区28家砖瓦窑厂拆除复耕,整治木材加工企业479家、“散乱污”企业379家。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淘汰乡镇燃煤小锅炉及设施1611台,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3台,收缴散煤2027吨。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对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及三县建成区3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城乡道路保洁,确保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对各县区、乡镇大气环境质量按月排名通报并严格奖惩。
切实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逐步优化规模养殖场结构布局,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城乡规划要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实行“双份清单”管理,建立技术专家与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对一联结机制,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业主培训186场次、10230人次,有效提高了养殖场业主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守法意识。逐一制定全市2878家规模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建立动态排查、问题整改、行政技术双包保等长效工作机制,压实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联系包保责任,加强督查巡查,严防养殖污染问题反弹。积极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6.1%。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市、县、乡、村4级河长体系,明确全市1179条河(湖)长,将管护责任压实到最基层,小洪河等5条淮河二、三级支流水质基本稳定在Ⅴ类以上。狠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80个,城市及集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61万吨。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和三县建成区共36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35处。强力整治入河排污口,大力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和集镇收水管网建设,全市已摸排的319个入河排污口和华东督察局指出的入河排污口均已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覆盖率达88.6%,小麦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2.6%,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持续提升垃圾规范化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00吨/日)已于2019年10月建成运行,涡阳县、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正按序时进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全市已设置镇级有害垃圾回收点81个、村级有害垃圾回收点1057个,着力做好无害垃圾的回收、转运以及终端处置,形成了长效运转机制。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组建挂牌各县区分局,将县区环境执法机构上收,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培训51次、培训人员5102人次,环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实现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全覆盖,全市89个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已定编828人,对辖区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各类环境监管对象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依法查处,打通了生态环境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巩固整改成效
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市在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较为脆弱、“散乱污”企业整治仍需持续开展、干部环保业务能力还有欠缺、农村环保工作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筑牢生态屏障。一是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大重难点问题推进力度,确保按期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实际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四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标本兼治。
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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