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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督导推出34条“硬杠杠”

2020年12月22日 10阅读 来源:亳州晚报 2016年5月30日

学习教育动员部署

市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方案》,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市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方案》,明确将34项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工作重点。

《方案》要求,要坚持从严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把从严要求贯穿和体现到学习教育全过程,对与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不符的、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指出的严肃指出,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坚持分类督导,在实现督导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针对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需求,细化督导措施,压实督导责任,防止学习教育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重点督导,突出“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围绕学习教育的主要措施,紧扣工作重点,明确督导标准,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1.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按照省、市委要求,在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是否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开展一次大讨论,组织一次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大意义。

3.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两学一做”的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王学军书记、市委汪一光书记讲话精神。

4.是否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学习教育进行周密部署,对领导班子学习教育作出安排。

学习教育组织保障

5.是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求真务实作风开展学习教育。

6.是否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7.是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8.是否按要求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检查。

9.是否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组织干事等党务骨干培训。

10.基层党委是否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

11.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是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

12.是否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保障必要的时间、场地、经费等。

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13.是否督促指导党支部因地制宜制定学习计划,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是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14.是否加强学习教育分层分类指导,区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实践要求;是否根据农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采取务实管用的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是否加强对农民工党员、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

15.是否丰富学习手段、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集中辅导、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活动。

16.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围绕三个专题开展学习讨论,“五查五看”是否落实到位。

创新方式讲党课

17.是否建立领导干部讲党课联系点制度,制定讲党课计划表。

18.是否组织指导党支部对党课作出安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党课内容是否做到“三个讲清楚”。

19.是否组织开展“百名讲师团成员送党课、千名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万名党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听党课”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

20.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在“七一”前后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21.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年底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党性分析,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2.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23.是否依据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是否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置。

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24.是否分别针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是否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25.是否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守规矩、不起作用的问题。

26.是否推动解决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

27.是否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当前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制约亳州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四个点问题”特别是“30个方面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28.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是否扎实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小金库’”四个专项整治工作。

立足岗位作贡献

29.是否组织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否结合农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30.是否在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中,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

31.是否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32.是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到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33.是否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并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的讲话》、《习近平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以及指定的其它内容和书目纳入学习内容;是否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是否组织召开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年度民主生活会。

34.各级党代表是否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作用,为广大党员当好表率。

《方案》指出,此次督导工作采取面上督导、实地督导、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面上督导,制发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周报表,及时掌握整体进展情况;按月分析各地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采取面上通报、点上指导、重点约谈等方式,加大调度力度。开展实地督导,分县区、分领域、分行业组建督导工作小组,适时组织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成员和办公室负责同志,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实地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进工作。实行专项督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学习教育主要措施,按照各项重点活动开展的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分项开展督导,严格督导程序和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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