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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机构改革创造“亳州速度”

2020年12月22日 10阅读 来源:亳州晚报 2015年1月13日

新年伊始,瑞阳普照,伴随着喜悦的钟声,我市再次拉开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大幕。

从1月4日收到省政府关于《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到1月8日机构整合完成,人员调整到位,我市仅仅用了4天时间,政府工作机构已从37个精简到32个,政府职能转变深度推进。

采取果断措施 迅速推进改革

1月8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宣读了市委人事任免决定,宣布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新单位负责人名单,这意味着,此次我市政府机构优化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

“去年12月29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月4日批复到达我市。收到批复后,市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推动机构整合工作,并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和业务管理,在机构和人员调整中,做到了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制度不散、工作运行不断。”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市政府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转变工作职能,大大提高了工作质效。

1月8日晚6时许,在原市计生委办公室里,一位正在加班整理资料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前他和同事们都在一边积极认真工作,一边努力适应新的角色。

“我现在的单位已经不叫市计生委了,而是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我们现在都在做机构合并‘人财物’的清理、交接和管理等工作。”这位工作人员说道。

“你看,我们新单位的公章都已经刻好了,即将下发新单位的第一份文件。”拿着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章,另一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兴奋地告诉记者。

政府工作部门 此次精简了5个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计生、卫生、住建、城管、物价、粮食、经济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单位和部门。改革前,政府组织机构有37个;改革后,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32个。

这次优化整合的机构分别为,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的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同时,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保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将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市物价局的牌子;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将市粮食局由市农业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此次的《方案》还明确,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控制政府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要整合出活力  整合出战斗力”

关于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平指出:“机构改革是要变合并为合力,整合为融合,要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化学反应’,是要整合出活力、整合出凝聚力、整合出战斗力,努力实现1+1>2的改革效果,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机构整合有利于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同一件事情由同一个部门负责的目标。同时,机构改革对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客观需求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现在机构改革方案都已经印发到各单位,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涉及改革部门的‘三定’工作,即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进一步理顺这些部门的职责关系,确保权责一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黄昕介绍。

顺应群众新期待  适应发展新常态

为人民服务没有终点,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近两年来,我市全面吹响改革的号角,擂响奋进的战鼓,改革取得的成果令人瞩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更好地适应亳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需要,做好与国务院、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衔接,去年10月份,我市制定了《方案》,并在全省第一批上报到省委、省政府审批。

“此次《方案》的制定和大部制改革,是在充分调查民意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强化政府部门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黄昕介绍。

行政权力进清单  清单之外无权力

“2014年,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366项消减为84项,下发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4项,冻结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6项,同时撤销204个议事协调工作机构。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刀阔斧地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惠企便民。”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

《方案》明确,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为突破口,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事项,我市对应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转给市场和社会的,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凡市场可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可自律管理、人民法人可自主决定以及政府部门采用事中事后监管能有效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网上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标准化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

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后,政府部门将从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等方面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政府职能将主要体现在强化政策规划执行、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等方面。

按照《方案》,我市将实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权责一致,权责匹配,追责有据。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得到显著转变,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奏响了我市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序曲”。站在2015新的历史起点上,一场更为深广的改革攻坚战正在我市各个领域悄然打响,一个活力、美丽、幸福亳州正向我们款款走来。

记者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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