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可暂停中小学上课
越来越多的雾霾天气,让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备受关注。3月1日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包括9章102条,可以说,每一条、每一款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本报摘取了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学习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解读。
重污染天气可能还会增多,如何应对重污染天气?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确定重污染天气预报等级,并适时发出预警。
对于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暂停幼儿园和中小学上课等应对措施。
城区内禁止新建重污染项目
今后,市区内将禁止新建重污染企业。条例内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的应该搬迁、改造。设区的市主城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条例还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突发大气污染事件要及时公告
条例规定,可能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制定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大气污染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
防治机动车辆大气污染,发展公共交通是关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规划、建设和设置有利于公众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步行或者使用非机动车的道路、公共交通枢纽站、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充电加气等基础设施。倡导和鼓励公众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等方式出行。
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公交、环卫等行业应当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机动车。
在优先发展公交的同时,条例还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限制摩托车的行使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风速四级以上不得进行易扬尘作业
工地扬尘也是造成雾霾天的元凶之一。条例规定,启动黄色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同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人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城市主干道每天至少洒水降尘一次
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至少洒水降尘或者冲洗一次,雨雪天气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除外。条例对城市道路保洁作业也做出规定,鼓励在城区道路使用低尘机械化清扫方式;机场、车站广场、码头、停车场、公园、城市广场、街头游园以及专用道路等露天公共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防治扬尘污染。
禁止在文保单位、学校燃放鞭炮
在烟花爆竹燃放方面,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当地情况,规定烟花爆竹的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间。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
在文物保护单位、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山林、草原等8类场所实行禁放,有关单位应该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
禁止在主干道周围烧秸秆
每年的焚烧秸秆,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交通安全,条例在这方面也作出明确的限制,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标志禁止上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核发全省统一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对于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区域禁行,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内强制淘汰。
对于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上路的,将会被责令整改,逾期未改,会被处200元罚款。
禁止在居民楼新建饭店
你受到过小区楼下饭店油烟的困扰吗?今后在居民住宅楼新建、改建、扩建饭店,最高可面临10万元罚款。
近年来城市油烟污染成为一个环境热点问题。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
此外,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安装和使用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包括:油烟、废气净化装置,专门的油烟(气)排放通道,异味处理设施。
对守土不力者严格追责
条例还规定了对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守土不力的处罚。
对接到举报后未及时查处或者对举报人相关信息没有予以保密等十种行为,条例要求,要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记者 杨文刚
保护蓝天,人人都有权和义
■记者手记
湛蓝的天空、干净的空气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只要同在一片蓝天下,我们每个人呼吸的都是一样的空气,即使你住的是五星级酒店,也无法给你提供五星级的空气。
近年来,防治大气污染,亳州一直在努力。
去年三月,我市制定并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以“扬尘、废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从而实现到2017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明显减少。
今年年初,我市出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从包括防治空气环境污染等多个方面开展行动,力争到2018年年底前,将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利用合理、生态良性循环、环境基础设施健全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正式实施,也让亳州以及生活在亳州的百姓拥有了保护蓝天的法律利剑。我们要在自觉保护大气环境的同时,也要勇于、善于亮出这把利剑,向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行为坚决说不!
正如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那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
记者 杨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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