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利辛县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河道违法整治,全力推进河长制落地见效。
利辛县着力抓好河长制体系建设。出台了《利辛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利办[2017]56号)。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设置县级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7名、镇级河长220名、村级河长830名。在县级河道及大中沟主要交通路口埋设公示牌2616块。
利辛县注重河长制工作宣传。印制了河长制宣传册发放到各乡镇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出版河长制简报、信息等22期,加强河道生态保护宣传,开发河长制信息系统,完善河长制信息软硬件设施,开通了河长信息公众号,及时发布河长制工作动态。印发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按照“一河一策”方案实施。
利辛县加强河长巡河制度落实。在2018年4月8日总河长会议上通过了《利辛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查制度》和《利辛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各级河长按照“三个一”(县级河长一月巡河一次;乡镇级河长一月巡河两次,村级河长一周巡河一次)要求每月进行巡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巡河记录和台账。县河长办按时上报河长制动态信息,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已巡河90次,乡镇级河长巡河3704次,村级河长巡河7990次。
利辛县大打河长制攻坚战。县河长办按照县级总河长、河长的安排部署和“找、交、销、查、考”工作机制,对河道“八乱”、违法建设、河道网箱、违规码头、固废等问题进行整治,制定了补偿标准,明确了整改时限。2018年市级交办河长制攻坚问题清单536个(含77个排污口),已整改落实462个,正在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按时限完成。
利辛县全面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10月24日,县委、县政府又召开2018年县级河长第二次会议,全面落实茨淮新河、西淝河清水廊道“清四乱”,彻底清理完成网箱、围网、抬网等拦河网具,码头复垦复绿未到位的及河坡、河滩耕种等问题。水务局制定了《利辛县河道违法建设问题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利水〔2018〕127号),印发到各乡镇,对各乡镇河道违法建设展开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共排查违法建设问题16个,已完成河道违法建设问题整改7个。
利辛县采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水务局强化与公安、检察等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采砂,2018年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2起,现场拆除、销毁采砂工具10处,立案10起,结案10起,罚款17.5万元,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抓捕4人,有效控制了非法采砂活动。
利辛县强化河长制工作督查。利辛县按照“一有四无”的要求对各乡镇河道违法建设整改情况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巡河台账、巡河记录等内业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督查检查,及时督查督办乡镇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及时将各乡镇河长制存在问题整改销号及督查进度上报县委办,每周一在传习大讲堂上通报,每月一排名,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利辛县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提高政治站位,针对河道沿岸的违法建设、砂石料场和排污口进一步排查清理,做到清理工作稳步推进,稳扎稳打不反弹,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保护好利辛的碧水蓝天,打造“好水利辛”品牌,努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保护环境。
高宏
抓河长行动 促河湖健康
——蒙城县“河长制”由“见河长”转向“见行动、见成效”
自蒙城县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湖长制体系。蒙城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深入开展由“见河长”转向“见行动、见成效”。2018年蒙城县结合河长制攻坚战行动,不断深化河长制工作。
突出制度建设 形成合力治好河
做好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必不可少。蒙城县在2017年制定“六项制度”(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及激励制度、年度考核验收办法)的基础上,2018年又出台了建立河长制督办制度、河长巡河制度、河长制成员单位例会制度等3项制度。特别是在交办问题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度上,逐一明确问题类型、整改目标、完成时限。每次河长推进会,首先理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到位一个,销号一个。该县在全市河长制攻坚战中发现各类问题373个,已完成市河长办督察问题清单整改销号364个,销号比例97.58%,销号率居全市第一。
狠抓整治工作 重拳整治水环境
污染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为整治养殖业及街道污水直排,蒙城县共摸排入河排污口81个。2017年整改完成64个。2018年1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现已整改完成11个,其余正在整改中。目前正按照市级要求,积极准备排污口销号材料,建档立卡,“一口一档”。
同时,蒙城县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在今年3月和4月份分别下发了农村黑臭水体摸排统计及制定整治方案,并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与摸排培训会,保障了该县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经过排查统计,该县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406条。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截止到11月20日,已整治完成123条。
结合“三大革命” 注重打造水生态
蒙城县结合农村“三大革命”专项行动,按照生态自然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一是结合“三沟”整治三年规划,每年县财政安排1500万元用于田间沟、地头沟、路边沟的整治;二是对村庄规划范围内沟渠池塘进行清淤整治,在留得住水的前提下力争让水活起来,种植对水体有净化作用的莲藕、芦苇、水葱等水生植物,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提倡结合末端排放,建设生态池塘,努力做到沟渠体系完整、出水排放顺畅、景观独特优美。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县主要河湖健康状况趋于稳定好转。2017年底,蒙城县顺利通过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工作,试点经验在皖北推广。
设立环保专员 联合执法成效大
为加强蒙城县环保、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抽调专门人员,设立县级环保专员,每两个乡镇一个环保专员组。办公室统一设在环保委,每周全天候开展对环境保护、河长制、林长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清单。按照“找、交、销、查、考”五字工作法。交办给属地和分管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再通过承办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现场组核验等程序,落实销号整改。环保专员的设立极大地提高了整个蒙城县的大环保工作的开展。
从建立河长制体系 “见河长”转向建立长效机制的“见行动、见成效”,一个“水资源永续利用、水岸线管理有效、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执法行之有效”的“诗画漆园、健康河湖”正向人们走来。 王旭东光
谯城区深化实施河长制 落实绿色发展观
2018年度,谯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的责任,做到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深度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积极开展“一河一策”编制实施工作。编制全区涡河、宋汤河等15条主要河流和陵西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并印发到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落实;乡镇(街道)“一河一策”编制实现全覆盖。
二、河长公示牌督查情况。对区、镇、村三级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及时对公示牌损坏、倾倒、信息不准确、版面更新等情况进行了修复和调整。
三、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78个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全部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并采用封堵截流、截污纳管、安装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多样化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2.开展入河排污口自查工作,全区共排查新增入河排污口138个,目前完成整改134个。
四、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常态巡河工作。聘请第三方开发建立“智慧河长”巡河APP,实现区、镇、村三级河长巡河统一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各级河长的巡河次数、巡河路线及反馈的问题。
五、坚决打赢“河长制攻坚战”。市河长制攻坚战督察组发现我区河长制问题55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494个,完成率88.3%。
谯城区“河长制”工作将以水污染防治措施到位、长效管护到位以及水质优良、景观优美为要求,打造样板,以点带面,健全完善辖区内河道保洁管理体制,继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巩固提高“河长制”工作成效。
刘向楠
打造秀水绿原 建设生态福地
——涡阳县多措并举,推深做实河长制工作
自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涡阳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紧扣“管、治、保”工作环节,实施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不断推深做实河长制工作。
着力勾画“三先、三治、三步走”发展蓝图
该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找准河长制工作定位,明确提出“三先、三治、三步走”的发展规划。“三先”即是坚持生态优先、治污为先、重点为先;“三治”即是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三步走”即是第一步2017年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第二步2018年至2020年,为攻坚治乱阶段,河道水污染、河道违法建设、确权划界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三步2021年至2030年,为生态提升阶段,河长制取得全面成效。“三先、三治、三步走”规划构想勾画了涡阳河长制工作发展蓝图。
着力抓好“三长、三员、六有”组织体系建设
首先抓好“三长”组织体系建设。河长制的核心是河长负责制,该县从县级层面抓起,选精配强河长人员,层层建立河长体系。县镇村共落实三级河长662名。
其次抓好“三员”队伍建设。该县投资2.16亿元资金,把河道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范围,实现河道保洁全员、全天、全覆盖,不断改善河道环境质量;各乡镇组建不少于4人的河道巡查员队伍,负责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和河道保洁督查工作,做到河道实时动态监管。该县还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员队伍建设,县、镇两级都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专门负责承接联系沟通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河道保洁员、河道巡查员、河长办联络员”基层服务网格体系建设基本形成。
第三抓好“六有”标准化建设。组建成立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制定镇村“六有”建设标准。要求镇级“六有”做到有专用办公室、有专门办事机构及人员、有专用办公设备、有专项经费投入、有制度专栏、有完善档案资料;村级“六有”做到有门牌、有制度墙、有村民公约、有巡河记录及台账、有分工文件、有专用或综合档案柜。目前,县、乡级河长制办事机构日趋完善,组织协调作用日益加强,办事能力不断提升。
着力健全“6+4+1”制度体系建设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先后制定出台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及激励制度、年度考核验收办法等6项制度。
今年该县又建立河长制督办制度、河长巡河制度、河长述职点评制度、河长制成员单位例会制度等4项制度。正在运作建立河道综合执法三级响应1项机制。目前,该县已建立起6+4+1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不仅做到规定动作有特色,而且自选动作有创新。为了保证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县河长办还配套建立了提请单制度、“四表一帐”制度 、“双交办”工作制度,其中“双交办”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县环保办资源优势和执纪问责制度优势,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同轨、统筹推进,有力促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着力推进“三个闭环”系统建设
为了推动河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到见成效,该县提出“三个闭环”系统建设计划,并制定“三个闭环”建设工作流程。
首先抓好水污染防治闭环系统建设。从制定“一河一策”,明确断面水质治理目标开始。该县逐级推进实施污染源排查、综合整治方案及分年度治理计划制定、水污染治理及项目建设、入河排污口及其他污染源监测等工作,形成闭环工作流程,直至达到水质不断提升的目标。
其次抓好河道执法监管闭环系统建设。从制定“一河一策”,明确河道执法监管目标开始。先后制定《涡阳县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把河长制写入《办法》,出台河道管理“十条”禁令;实施河道确权划界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及权属关系;建立遥感卫星监测及河长巡查并进的监管机制,加强实时监控;建立交办督办及问责工作机制,加强涉河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秩序,直至让河道回归自然生息的生态状态。
第三抓好河长制推进机制闭环系统建立。建立找、交、销、查、考五字工作法。通过河长巡河、举报投诉、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问题信息源,梳理形成原因;通过“双交办”制度,把问题交办给各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承办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现场组核验等程序,落实销号整改;通过开展“回头看”等活动再次核查,坚决遏制河道突出问题反复发生,对存在的虚假销号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实施问责,并纳入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考核。
根据水利部及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该县继续在推深、做实上下功夫,制定“5810”行动计划。通过建立坚实组织保障和不断完善的机制保障,年初制定的“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八大工程建设、十个专项整治行动”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杨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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