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现代经济发展的关键。金融发展源于经济发展,离开实体经济,金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十四五”要须臾不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大问题。
第一、“十四五”我国要有效抑制金融自我循环,防止国民经济脱实向虚。金融的本质是配置资金资本,服务国民经济循环和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最大的功能是优化配置好资金资本,金融最大的危险是只会自我玩钱。发展中大国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国家迈进、从工业化向后工业化发展阶段跃升,最可能出现金融自我循环,经济脱实向虚。一是发展中大国经济需要超大规模金融的支持,也更可能产生金融垄断和金融脱实向虚自我循环。我国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经济规模超大,产业体系庞大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很长很复杂,既为金融服务拓展十分广阔空间,促进金融链条拉长、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也为金融体系不断扩张、超大金融机构垄断金融市场创造了特殊环境,更容易诱致金融自我循环,层层嵌套,并拉长、转换和隐藏各种各样金融风险。我国金融企业和准金融企业数量占各类企业总数的1.2%左右,但金融企业包括互联网金融和影子银行的利润,占全国企业利润65%以上。麦肯锡全球研究院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金融企业利润占全部企业利润80%。我国居民投资渠道狭窄,适宜居民投资的投融资产品少,70%左右居民金融资产压在房地产上。政府财政收入同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关联紧密,更容易助推金融脱实向虚自我循环。
二是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的阶段,国民经济脱实向虚是最大危险。历史经验教训表明,世界上许多国家跨不过“中等收入陷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实体经济发展升级困难,产业虚高度化和制造业过早“空心化”,大量资本资金涌向虚拟经济和房地产业,金融投机膨胀,最后遭遇严重金融危机。长期积累的财富突然消失无存,产业资本严重受损,国民经济陷入困境,从此一蹶不振。这种情况我国要特别警惕,坚决防止。近年来,我国宏观债务杠杆率快速上升,居民住房等贷款比重居高不下,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较高,地方政府显性和隐性债务水平不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还有不少瓶颈制约。这几年一些城商行深陷危机,一些金融集团(安邦、华信等)违法违规严重,一些企业债券无法按期兑付,互联网金融跑路的不少,金融风险隐患不可视而不见。
三是我国是占世界人口1/5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市场主体主动发现和系统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我国金融深化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很大,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统一市场体系还没有充分形成,大国经济发现金融风险难、隐藏金融风险易。金融自我循环、虚拟膨胀、累积风险,往往会更甚于其他国家。不出事则已,一旦出现就是系统性风险,是毁灭性灾难。“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止国民经济脱实向虚、防止产业结构虚高度化。正如王岐山特别强调的那样,中国金融不能走投机赌博的歪路、不能走金融泡沫自我循环的歧路、不能走庞氏骗局的邪路。这是未来中国金融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的大事。
第二、“十四五”我国要更重视金融提供长期资本并优化长期资本配置,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人口总量巨大、财富增长规模大、人均预期寿命延长(2019年77.3岁),意味着储蓄能力和储蓄需求不断增长,资本市场总体规模将大幅增长。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多样性仍有很大空间,如何通过金融市场吸引长期储蓄提供长期资本来源,是重中之重。同时,我国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方式、发展结构、发展动能转型升级的问题,从而更加需要长期资金、长期资本和各种长期金融资产的支持。国家在上海证交所推出科创板和注册制,大大提高了我国科技企业股票市场流动性,为许多嗷嗷待哺的初创型科技公司提供了长期股权资本。但也要看到,科创板市场的短期投资、高频交易和股市投机等并不鲜见,对证券市场诚信建设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众所周知,科创企业需要长期战略性资本支持,但股票市场投资者只专注短期获利。短期发展模式不仅损害长期投资者利益,还会影响国民经济整体长期发展。持续创造就业机遇和扩大市场规模,关键要增强长期战略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而不是企业短短几个季度或一两年财务指标好看。拓宽视野,过去20年,资本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选择上市的公司日趋减少,上市公司高管常常不得不应对短期投资者带来的压力。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研究显示,上市导致科技企业创造专利的创新能力大幅下降约40%,上市可能导致企业研发集中短期盈利项目,牺牲了长期发展能力。为此,美国在2019年5月推出了长期股票交易所(LTSE),在科创板下设立新板,鼓励企业长期发展。这应当对我们有所启迪。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资本市场高速发展,但整体市场深度不够,主要是缺乏长线机构为主的投资资金。国际经验表明,养老金是资本市场长期稳定资金来源。要培育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大力发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补充商业保险以及住房等不动产信托投资资金(REITs),通过金融市场开放和自由化相结合,引入长期资本、产品、风险和管理人才。我国风险资本发展不够专业化和充分多样,特别是专注最前端初始创新创业的资本不足,不管是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还是风险资本等初创资本,无论在数量上、规模上、质量上都同大国经济创新发展和大国金融体系完善不相适应。
第三、“十四五”我国要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有序有力发展金融科技。中小型企业一直是创新的主要源泉,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离不开众多中小型企业创新创造的强有力支撑。纵览全球,中小型企业都是创新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美国中小型企业人均专利数量是大型企业的16倍。德国中小型企业最具创新能力,54%的德国中小型企业都会在几年内向市场推出一款全新的创新产品。我国中小微企业的专利数占比超过70%,税收占比超过50%。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国有商业银行75%以上贷款流向国有企业,15%以上流向大型非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只能转向影子银行获得融资,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于10%(15%左右)。“十四五”时期要用大力气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要进一步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全国性和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培育下沉城乡社区的中小银行等多样化金融机构,推动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大银行组建专业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等。顺应金融市场供给需求结构变化,有序有力促进金融科技公司发展,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
要全面认识金融科技公司发展和金融科技应用。金融科技发展应用,没有根本改变金融实质,没有任何一项新技术能完全颠覆整个金融体系。但金融科技能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减少金融信贷风险,从而推动金融服务、产品、监管方式、控制手段等创新。金融服务最重要的是对融资企业或个人财务信息等及时、准确、充分掌握,金融科技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运用,有利于更全面及时了解融资借贷方的资产变动、财务状况、业务关系、市场销售等,有利于拓宽担保品范围和途径,从而更好控制风险。我国大银行多、小银行少,多层次银行金融体系还不够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也不够健全,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普通百姓投资难是一个突出问题,给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留下了很大空间。这也是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金融科技发展持续上升,走在世界前头的原因。2018年上海电子商务交易额2.9万亿元(约4300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19%。英国2018年电子商务交易额1.3万亿元人民币,德国7200亿元人民币。《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报告》指出,中国在金融科技用户数量和比重居全球领先地位。全球七大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排名,中国占四席,分别为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北京全球第一(金融科技产业第一、金融科技消费体验第四、金融科技生态第四),高于美国旧金山(第二)、纽约(第三)和英国伦敦(第四)。中国在金融科技支付、财富管理和市场借贷方面居世界前列,我们要在确保金融安全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这方面优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科技仍处于持续较快发展时期,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大中型金融企业将加大人工智能、区块链、金融科技、云系统、网络安全以及各种数字化投资、以及金融科技为支撑的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将继续快速发展。要看到,互联网科技金融巨头掌控海量数据和市场份额,很容易形成寡头垄断,抑制公平竞争。国家必须加强和改进对金融服务尤其是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跟上金融科技进步的步伐,监管能力不足影响我国金融科技持续健康发展。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金融才能发展得好。要坚决守住金融基本准则,防止金融公司滥用杠杆。要坚决遏制金融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家独大、赢者通吃。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客户数据和个人信息及隐私的保护。特别是要全面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创新监管体制和监管手段及方式,提升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加强和改进全方位全过程金融监管。伦敦和新加坡金融监管局率先建立了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沙箱,通过放宽特定法律和监管要求,使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能够在现实环境中对其创新金融产品或服务进行测试,让失败风险和后果总体可控。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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