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省防治艾滋病局召开的201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在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中,2006年至2019年10月累计实施综合干预措施继续分娩14026人,13305人阻断成功。艾滋病母婴传播率由实施阻断措施前的34.80%下降至2019年10月的2.15%。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院长郭光萍介绍,2006年至2019年10月,云南省累计对660.18万婚前保健人群和987.15万孕产妇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共为24050名HIV感染产妇提供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
据了解,云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于2003年在开远市、临翔区试点,2006年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2011年增加了预防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2017年9月,临翔区、芒市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列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试点项目地区,2017年12月,启动全省“三病”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
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云南措施有力
那么,云南省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采取的措施与办法是什么呢?郭光萍介绍,一是政府高位推动;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四是健全服务网络和优化服务质量;五是结合防治艾滋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服务等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氛围。
郭光萍说,2016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启动全省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提出2020年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同时连续8年将“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纳入省政府惠民实事,将母婴阻断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考核目标。
在政策支持方面,从云南省第一轮防艾人民战争开始,云南省制订了系列包括防艾的工作条例、政策及方案等,如《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条例》《云南省防艾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等,涉及到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的有《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技术)方案》《云南省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方案》等,对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这个政策保障和法律依据。
在组织保障方面,成立了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有关单位及社会组织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提高到了全委总动员高度。制订分工,明确消除“三病”工作的职责,形成合力。定期召开防艾协调会及消除工作协调会,防艾联席会由防艾处牵头,一季度1次,消除工作协调会由妇幼处牵头,两月1次。每月1次消除工作通报,由省卫健委委发文,发16州(市)卫健委、抄送省卫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健全服务网络,优化服务质量
郭光萍介绍,省卫健委从省妇幼、省疾控中心,省关爱中心抽调专家组成团队,成立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消除母婴传播技术指导办公室,脱产到省妇幼合署办公。对16州市的差异化指导,甚至一地一策的指导,如对怒江进行驻点指导。
同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是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常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有机整合,提供从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到产后保健及儿童健康保健的全方、全周期的服务。二是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实现“三个90%”工作相结合,通过实现“三个90%”,助力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郭光萍说,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整合中,乡、村级强化孕早期管理,建立孕情监测网络;所有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机构均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为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对发现异常的孕产妇进行指导并及时转诊,做到“逢孕必检、逢阳干预、无缝连接”,提高孕产期及儿童的健康管理质量。
在健全服务网络方面,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146个妇幼保健机构,1987个助产机构,形成了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病毒治疗机构(点)及提供助产服务的综合医疗机构为支持,社区为依托,家庭主动参与的服务网络。
在保障人权、性别平等、妇女儿童权益的前提下逐步探索社区参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如临翔区米兰互助小组、瑞丽市惜景家园、怒江州社会组织参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社区参与的实践案例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施消除母婴传播行动计划,云南分三个时间段达标
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要“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疾病”。2015年古巴宣布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母婴传播消除认证的国家,2016年泰国成为第一个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消除认证的亚洲国家。
郭光萍说,多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积极履行“消除儿童感染艾滋病,消除先天梅毒”的国际承诺。2017年9月,启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试点工作,云南、广东、浙江3个省6个县(市、区)被列为试点,云南省临翔区、芒市为试点地区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指标分为效果指标和过程指标,效果指标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0%(人工喂养)、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50/10万活产数,乙肝母婴传播率<2.0%。
2017年12月,云南省启动了全省的消除认证工作,下发了《云南省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方案》,分三个时间段达到消除认证要求,即2020年末,全省实现省委、省政府《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的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目标;芒市、临翔区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消除认证要求。
2021年末,昆明市、大理州、临沧市、德宏州和楚雄州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消除认证要求。2023年末,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丽江市、文山州、迪庆州、怒江州、红河州、昭通市、曲靖市和保山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消除认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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