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省政协到昆明市、德宏州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监督协商调研——
瞄准“堵点” 深化改革
改善窗口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 记者 杨峥 摄
省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中心办事效率与质量”为专题的重点监督协商,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安排,积极组织调研,助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5月7日至11日,由省政协提案委、民进云南省委、省工商联联合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政协调研组,到昆明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监督协商调研。
各级联动 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从破除审批关卡到攻破证明“堡垒”,从“减少公章旅行”到“结束公文长征”,简政放权改革,用政府一时剜肉之“痛”换取人民群众长远之利,以权力“减法”、服务“加法”激发市场“乘法”,有效降低了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昆明市、德宏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察看办事大厅服务手册、办事指南、服务设施等情况,随机访谈办事群众和企业、深入办事窗口以普通公民身份体验办事,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深入了解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
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省启动了“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体系建设,通过“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体系,优化办事流程48项,减少审批环节59项,办理时限压缩了20%。安宁市金方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起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村(居)民小组代办点的三级为民服务体系,积极深化预约上门服务工作制度。滇中新区管委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压缩40%,审批效率总体提速50%以上。德宏州建成了州、县、乡、村、组五级为民服务体系,实现了政务服务工作城乡全覆盖……
调研组认为,昆明市、德宏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建设优质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测评,打造了一流政务服务环境,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编随事走” 将编制适当下沉到基层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也浮出水面,一些“堵点”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和群众感受。
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随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无法做到“编随事走”,基层行政编制过少的现象开始凸显。加之,下放的部分事项缺乏具体的指导和规范,部分上级部门下发审批事项后,缺乏后续的指导和培训,有的事项仅仅下放了一个名称,没有明确审批所需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详细材料,相关部门无从下手。
此外,因培训指导不够等原因,事项下放后,同个事项在各州市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限五花八门,原本统一规范的流程被打乱,容易导致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走“回头路”。
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全省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决策科学、监管有效、执行有力的政务服务一体化监督管理体制。充分考虑基层承接事权的实际情况,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将编制适当下沉到基层。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坚持放管结合,优化办事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全流程集成办理、全过程有效监管、全方位效能考评,着力推进审批和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全服务”。
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
法律法规修订滞后于“放管服”改革,导致取消、下放或者调整后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监管与配套法律法规不相适应,是调研组发现的另一个“堵点”。
推进“放管服”改革要筑牢法治保障的基石,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适应改革进程,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有的委员建议各级要对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用法治为改革“护航”。
在调研中发现,质监部门的计量检定员证书已取消,但《计量法》有关的条款却没有进行相应的修改。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甚至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制定,一直未作修订。如林业部门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为1992年发布,《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为1995年发布,等等。
“如果国家和省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作修改,基层部门无权自行取消事项,也无法擅自减少所需的材料,基层部门想做却不能做,群众和部门‘双向减负’的目的就打了折扣。”德宏州委编办督查专员张云科向调研组反映。
整合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调研组还发现,各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依旧存在各级服务大厅面积普遍偏小、进驻部门和进驻事项不到位、行政审批时间长、标准化建设滞后、信息共享难、窗口人员不足、部分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
进驻部门和进驻事项不到位方面,如部分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但在办理事项的过程中,因授权不充分,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窗口仅仅起到业务咨询的作用。
尤其在信息共享方面,一些部门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事项仍设置在原审批部门,导致行政审批局无法利用平台进行网上审批,只能使用纸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在原审批部门内部专网办结后,仍需人工将事项二次录入到两个平台中,办件查询和联动监管只能针对单个审批事项进行,对项目的整体审批进度不能进行查询、监管。
调研组建议,继续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数据信息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整合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有效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奔波。(记者 左超 通讯员 高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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