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大首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报告以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就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学习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昆明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探索建立了“三四三”工作法,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打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品牌工程,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加快法治昆明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狠抓三项机制
确保普法形成“大合唱”
一家“独唱”力难支,普法宣传亦是如此。
为形成普法工作“大合唱”局面,昆明市充分整合各级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的资源优势,组建了五支普法工作队伍:由市普法办牵头,各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人员组成的市级普法骨干队伍;由各县(市、区)普法办牵头组成的县(市、区)普法骨干及普法联络员队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普法联络员、普法带头人组成的基层普法队伍;由各大中专院校专家、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各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人才库队伍;由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各社区人员和其他自愿人员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
在此基础上,狠抓三项机制,确保普法“大合唱”真正发挥效力。
首先,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执法机关在市普法办的协调指导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牧、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普法工作,同时与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之间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协调联动。
其次,建立三位一体学法机制。各执法机关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重视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在干部职工中形成榜样作用,逐步使法治思维成为干部职工的行为自觉。
再次,深化“阳光法治”长效机制。各执法机关将主要执法内容、执法依据及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案可查。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责任;成立案件审核委员会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聘请法律顾问,对案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进一步促进行政行为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此外,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执法普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明确四种形式
确保普法队伍“业务精”
为确保普法工作队伍“业务精”,昆明市明确四种形式,从学习源头抓起,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紧抓“关键少数”带头学。各执法机关紧扣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同时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学法形式,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将过去单纯宣讲条文,创新为“法治故事会”、“以案释法”等干部职工易于接受的形式,提升学法成效,使干部职工对根本性、基础性的行政法律法规做到真正懂。
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学。围绕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执法领域,通过开展“一月一主题”培训课、进行法律法规考核、举办法治知识竞赛等多种手段,督促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牢记相关专业执法知识,提高用法准确性,使干部职工对与所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切实通。
找准突出问题集中学。以重点执法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要求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加以掌握运用。通过开展专题座谈讨论、专题辅导等形式,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对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做到运用熟。
“走出去请进来”互动学。“走出去”,到周边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学习先进经验;“请进来”,邀请法学讲师、各领域专家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为执法机关讲授专业知识、传授执法经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执法办案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业务精。
措施明确,执行有力。昆明市始终坚持把法治教育内容穿插在各级各部门年度理论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日专题讲座之中,进一步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考试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和企业经济秩序法制化的情况,纳入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治理考核之中。
坚持三项举措
确保普法成效“最大化”
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全市1526所小学、199所初级中学、81所高中学校配齐配全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创造性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法律进军营”、“法律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活动,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从全面深化拓展“法律六进”的深刻内涵,到创新开展“法律九进”宣传活动,无一不体现了昆明为构建多元化、立体化普法工作新格局,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而做的种种努力。多年来,为确保实现普法成效“最大化”,昆明始终坚持按需普法、以案释法、普执结合三项举措。
开展按需普法,提高普法精准性。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法上门、送法下乡”活动,因人制宜,分类普法、按需普法,帮助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与其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和法律制度。
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实效性。精选案源,重点收集日常工作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易发多发、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切实加强执法案例汇编工作,广泛开展案例式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达到“宣传一个案例,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
坚持普执结合,让法治深入人心。坚持法治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把每次执法都当作“普法课”。针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采取事前精准普法、事中跟踪指导、事后集中普法,同时面向社会公众“现场说法”,切实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正让普法内容入脑入心。
繁荣法治文化
确保普法载体“多元化”
促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统一,需要有良好的平台支撑。
为此,昆明市采取培育示范、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确保普法载体不单一。
2017年11月,由省司法厅补助支持20万元经费建设的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石林县鹿阜中学建成授牌,“预防校园暴力 打造和谐校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让青少年远离犯罪”等法治宣传内容全面丰富、形式多样。
同月,呈贡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呈贡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正式启动。活动组织了呈贡区实验学校师生代表60人到基地率先体验,通过观看一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法治宣传长廊(见上图)、举行一场遵法守法宣誓、参加一次遵法守法签名承诺、撰写一篇学法守法心得体会的“五个一”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法治观念。
年内,全市已成功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58个、“法治文化示范点”26个、“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14个、民主法治村(社区)63个、法治乡镇(街道)11个、法治企业16个。11月27日,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成功的188个示范点进行了命名,法治创建工作全面开花,有效实现普法载体“多元化”。(茶志福 徐妮娟 何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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