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挑战多、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委的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0年12个方面51项重点工作,由李国英同志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知重负重、知责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5%。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5.财政收入增长保持上年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6.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办等。
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现行标准下剩余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13.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李国英、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14.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1)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要求,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
(4)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的投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扶贫办等。
(5)加快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基本完成2.26万户直接建房外迁安置任务,开工建设2.77万户直接建房外迁安置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实行“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特殊贫困人口保障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帮扶。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等。
(9)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15.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2)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广城镇污水治理“三峡模式”,推进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基本消除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
(4)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5)深入开展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巩固扩大巢湖综合治理成效,深化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6)推进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
(7)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8)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分别新增40万吨和3000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等。
(9)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探索市场化能源要素配置机制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
(10)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11)推进油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成亳州—太和、六安—金寨、巢湖—无为等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天然气消费量达62亿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2)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水岸同治,推进示范河湖建设。建成河(湖)长制决策支持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13)深入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黄山市政府等。
(14)建立健全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做好资金保障和规范使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淮北、宿州、蚌埠市政府等。
(15)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16)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强化林业生态安全保护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完成造林12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17)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等。
(18)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合肥市政府等。
(19)规划建设合肥骆岗中央公园。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20)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21)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健全污染源监测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全覆盖,探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加强执法监测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6.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1)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妥善处置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有效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基本化解互联网金融存量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促进存续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经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深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扎实做好强实体稳增长工作
17.实施稳企强企增企行动。
(1)2月底前出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2)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健全“敢贷、愿贷、能贷”引导激励机制,深化联合授信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金融服务需求,引导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安徽银保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5)加快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募投运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省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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