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此后中央又提出,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近年来,国家在贵州、浙江、江西、青海四省开展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
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生态产品的认证和溯源。目前我国生态产品认证溯源总体上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生态产品界定模糊、目录不清、标准不明。2011年,我国政府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提出了生态产品概念,将其与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并列为人类生活所必需的、可消费的产品。但由于生态产品范围广、品类众多,各地实践探索参差不齐,至今尚未明确生态产品的边界,有关部门尚未提出清晰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也未制定各类生态产品的质量标准,导致生态产品的认证溯源缺少必要的基础条件。
二是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数字技术融合应用不足。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多项先进技术构建的多功能网络平台,依此对体系内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全面的市场监管。尽管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的技术发展迅速,在众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海量数据的储存和高速处理创造了条件,但是在生态产品认证方面的应用总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而且,现阶段生态产品认证溯源所必需的生态产品信息库建设尚在途中,难以与政府质量监管平台有效对接,无法在较短时间内比对出质量信息的真伪。
三是生态产品认证溯源体系不完善。生态产品认证体系涉及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库、认证标准数据库等方面。其中,认证标准是比对的依据,建立合理的生态产品认证标准是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关键。目前,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只涵盖了部分生态产品。由于生态产品在认证标准与价值核算标准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因此生态产品还没有形成有针对性的认证溯源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必要采取如下措施,加强生态产品认证溯源工作。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生态产品认证溯源实施规划。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生态产品认证溯源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及其配套实施计划。同时,提高地方政府对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重视程度,加强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的支持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向更多地区进行推广。
其次,制定生态产品目录,规范生态产品质量标准。在清晰界定生态产品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态产品的覆盖范围,制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同时,制定和规范生态产品质量标准,加强生态产品开发经营的市场监管,为生态产品的认证溯源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
再次,支持建立网络信息系统,降低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信息成本。一是通过政企协同搭建认证和溯源网络平台。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建立拥有产品追溯、“赋值动态URL二维码+动态暗码双重验证”大数据分析与查验等功能的认证和溯源平台。二是建立重要信息公用数据库。如针对农业生态产品,建立集产品名称、保质期、主要成分和配料、原料来源、施肥情况、农药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于一体的公用数据库,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数据搜索、统计、分析、整理等,提高政府部门对生态产品的数字监管能力。三是建立追溯监管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一一二维码标识,保障生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建立注册使用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企业的常态监管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管部门对纳入追溯体系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第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激发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积极性。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其开展本地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积极性。可考虑设立“生态产品认证溯源”行动专项资金,对生态产品认证溯源技术研发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适当降低生态产品认证溯源技术服务企业的税收标准,提高其技术服务的积极性。
最后,强化金融支持,降低生态产品认证溯源的融资成本。制定相关金融支持政策,降低生态产品认证溯源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产品认证溯源技术服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上市开展融资,扩大生态产品认证溯源技术服务企业的融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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