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规划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中央要求长三角要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这是对长三角这个中国先行地区的高标准要求。然而,实现“一体化”和“高质量”的双重融合发展,不能仅仅片面突出某一个方面,因此,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不仅是一个区域性的经济发展问题,而是事关中国经济全局的战略抉择。这其中的关键,是要将竞争政策作为推进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制度基石。
中国全球化战略转型与统一市场建设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当前世界经济格局重塑背景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这一战略决策的理解,需要从我国全球化战略转型、培育和利用国内强大市场以及实现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以及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战略意义。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以要素资源为比较优势切入全球价值链的经济全球化战略,其内外部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第一,当今世界逆全球化趋势甚嚣尘上,中美关系由战略伙伴关系可能演化为战略竞争关系;第二,国内生产要素优质低价的比较优势日益削弱,国际市场出现了大量的低成本竞争者,如东南亚、南美等国家和地区,而国内经济发展也内生出创新驱动、提高生产率的要求;第三,西方一些国家对中国设置各种市场进入壁垒和出口限制。
为应对战略机遇期内涵的变化所带来的各种挑战,我们需要提出新的经济全球化思路,并建立新战略资源观:我国比较优势已经从过去的优质低价的生产要素变为日益强大的国内市场,要更多地利用国内强大的市场优势,尽快把以出口导向为主的1.0版经济全球化战略升级为2.0版,即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战略。
实施基于内需的2.0版经济全球化战略的意义在于:其一,有助于促成将我国处于分割状态的“行政区经济”聚合为开放型区域经济,把区域分散狭窄的市场聚变为国内统一强大规模的市场;其二,从利用别人市场的全球化转变为利用自己市场的全球化,从根本上转变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模式和机制,在发挥比较优势的同时实现自主可控;其三,国内强大市场的形成,可以虹吸全球先进创新要素,发展创新经济,实现产业链向中高端攀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可见,实施2.0版经济全球化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的基本前提是国内形成了强大的内需或超级市场规模优势,且这个市场可以给全球的资源和要素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九大报告,都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内需规模名列世界前茅。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破除“行政区经济”,建设区域统一市场
当前中国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只是潜在的。现在的国内市场并不是统一市场,而是碎片化的市场,是“行政区经济”格局形成的市场。“行政区经济”一方面形成了政府驱动型的巨大增长动力;另一方面,这种碎片化竞争有损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如与软预算约束有关的投资冲动、决策随意、债务高企等。这导致全国统一市场无法形成,也就无法通过强大的国内市场形成对全球资源的吸纳能力,无法用统一市场促进企业达到规模经济状态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因此,“行政区经济”格局是导致我国潜在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无法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像中国这样地广人多且各区域情况复杂不一的大国,破除“行政区经济”,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区域、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这其中,应当从具体区域的市场一体化开始,以消除区域分割、拆除要素资源的流动壁垒为目标,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并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相互全面开放和资源市场配置,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实现机制探路。
相对于国内其他区域来说,长三角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地域联通、文化相通、习性相同,具有经济发展水平高、人民生活水平高、对外开放程度高、深化改革意识强等基础和优势,长三角地区完全有条件和能力试点以国家战略推动区域统一市场建设的使命与任务。如果在中国各个区域统一市场建设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再通过鼓励各区域市场的竞相开放,那就完全有可能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体系。因此,长三角地区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个重要使命与任务,率先探索示范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机制,并成为促进形成国内强大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
推进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建设,难点和根本在于治理机制。是不是应该围绕长三角区域“一盘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种行政协调机制?其实不然。我们应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内生于发达市场经济的竞争政策作为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手段和机制。基于此,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过去提倡和鼓励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发展,如今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应提倡和鼓励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协调发展。解决“行政区经济”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一是要改革对地方政府官员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把实现一体化发展而不仅仅是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官员的主要业绩,以此扭转其行为准则和压力机制。二是要厘清地方政府参与市场、干预市场的权力边界。这个权力应该主要限定在对市场公共利益的调节,而不能成为市场营利活动的追求者。三是可以签订一些具体的一体化发展协议,依照“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以政府间协商的方式,让渡某些公共权力给相应的长三角一体化机构,把竞争转化为合作。
第二,推进市场的一体化,要从区域内具体的项目做起,大力弘扬务实精神,避免泛泛而谈的抽象的议论。欧共体当年是从煤钢、原子能利用委员会的协调功能开始,一直发展到欧元体系建成,一步一个脚印,极其务实。长三角市场一体化需要协调的领域非常广泛,可以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破除政府公共项目的合作障碍开始,如消除断头路、区域轻轨建设、港口码头的委托管理或股权一体化等,逐步消除户籍、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障碍和难点。当长三角区域民众逐步享受到市场一体化的好处之后,自然会大力支持,因而推进起来力度就会更大,更容易成功。
第三,在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过程中,要注意发挥企业尤其是企业集团的主体作用。一是要鼓励区域内企业的收购兼并活动。微观层面的收购兼并活动可以将区域间企业的市场协调行为内化,会导致强烈的一体化效应,因而是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的最有效工具。二是要发挥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建设产业集群中的一体化作用。产业集群模糊了行政区域的界限,是市场一体化的空间载体,可以实现经济区域“极化—扩散”增长的现代生产力配置方式。例如,如果在长三角宁杭沿线建设基于生态走廊的科技创新产业集群,那么沿线一体化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将会覆盖苏浙皖三省。三是要依据国内企业之间的市场分工,构建链接各区域的一体化价值链。价值链的类型包括基于公平交易的市场型价值链,被俘获合作模式的半紧密型价值链,以及纵向一体化的企业集团等等。依据这些价值链,可以把长江经济带开发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结合起来,在企业抱团走出去的过程中共同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转移我国有竞争力的丰富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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