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赣江新区党工委(扩大)会议召开。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肖玉文,新区领导熊一江、罗进、应炯、李超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赣江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问题、信访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赣江新区直管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高质量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权责边界,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确保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新区直管区环境质量和水平。
会议强调,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密切配合、操作上要稳步推进。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要按照“典型引路、分步实施”的思路,在建设上分“改造提升、维修完善、规划新建”三批实施。要按照“硬件过硬、软件不软”的要求,抓好党建“1+2+N”综合体的管理、使用,着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班子建设、强化服务、村集体经济上下功夫。要开展好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积分管理,创建“六好”党支部,推动党员“五带头”,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新区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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