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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局出台直管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29日 10阅读 来源:赣江发布 2020/8/4

近日,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出台《赣江新区直管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公布了招生年龄段、招生对象、招生流程和收费规定等内容。

赣江新区直管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新区直管区公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公办幼儿园招生行为,促进公办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践行“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的要求,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以儿童发展为本,统筹新区直管区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新区直管区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

(二)坚持适龄入读原则。报名幼儿需符合规定年龄,即小班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入园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四)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直管区共有4所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办幼儿园,分别为:中医药科创城(中科院)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中科院幼儿园)、桑海之星幼儿园、新祺周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以下简称新祺周花园幼儿园)、御景城幼儿园。其中:中科院幼儿园招生规模为18个班(小中大班各6个班),新祺周花园幼儿园招生规模为8个班 (小班2个、中班3个、大班3个), 御景城幼儿园招生规模为9个班(小班3个、中班3个、大班3个),桑海之星幼儿园招生规模为8个班(小班2个、中班3个、大班3个)。班级规模须控制在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以内。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公告。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再向社会发布。

(二)招生流程。报名时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合同等)、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幼儿园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三)地段划分。

1.新祺周花园幼儿园优先保障桑海集团第二、第三代职工子女,剩余学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保障新祺周花园小区业主子女。

2.御景城幼儿园优先保障军隆御景城和桑海佳苑小区业主子女,剩余学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保障新祺周花园、星海豪庭小区业主子女。

3.桑海之星幼儿园优先保障东投阳光城和金水源小区业主子女,剩余学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保障星海豪庭小区业主子女。

4.中科院幼儿园优先保障桑海春天、天使水榭山、东方香颂、桑海明珠、锦绣家园小区业主子女,剩余学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保障其它未列入招生范围的新祺周常住居民子女。

5.随迁人员子女可按本人意愿选择就读幼儿园。

6.凡出现划分片区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所在片区幼儿园容量的情况,均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决定入园幼儿园名单。其余未能入园幼儿也应采取相应方式分流到仍有余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办幼儿园。

四、收费规定

1.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统一为:400元/月/生。

2.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及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幼儿在幼儿园用膳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定期公布,收取的伙食费必须用于该项目,不得用于其它方面。

(2)代收费:新生入园费(被子、书包、教材等)、园服费。目前还没有统一园服的幼儿园暂不购买,确需统一园服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3)对经民政部门核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减免保教费;对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以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给予全免。

3.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由新祺周管理处社发部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

(二)稳步有序推进。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及时将省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新祺周管理处社发部和幼儿园,幼儿园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突发紧急情况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三)强化监督指导。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园工作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7月22日

(作者:谢梦 来源:新区社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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