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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向东:推进“四个转变” 构建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2020年12月29日 10阅读 来源: 湖南日报

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3月27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两个关于脱贫攻坚的文件时,首次提出“合理增加公共消费,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为消费扶贫的深入实施指明了方向。

为落实党中央部署,中共湖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强调“做好因疫致贫返贫人口帮扶,搞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需要建立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推进“四个转变”则是构建消费扶贫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

——推进短期“帮扶”向长期“共赢”转变。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一些地方对于消费扶贫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这只是在疫情之下为实现今年全面脱贫要求而采取的短期帮扶手段,一旦贫困户脱贫摘帽、扶贫工作队撤出,消费扶贫就结束了。而事实上,消费扶贫应立足脱贫攻坚成果长久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的需求,由短期“帮扶”转变为城乡供需有效对接的长期“共赢”。其关键点在于建立“产业扶贫一消费扶贫一消费需求”的无缝对接机制,使农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生产端与需求端协调一致,通过有效满足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实现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

因此,各级政府应做好城市居民消费需求调研与统计预测,结合贫困地区实际状况,引导群众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特色农产品,推进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和贫困对象稳定增收脱贫,实现消费扶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长期共赢。

——推进粗放型产品供给向精细型产品供给转变。

一些贫困地区的消费扶贫难以形成长期合作共赢局面,根本原因在于当地农产品不符合城市居民高品质、绿色、健康等消费需求。如有些农产品没有经过系统加工、包装和检验,也没有进行食品安全认证,没有可持续供应的能力。我省很多大型超市没有设立扶贫专区,原因也在于此。即便是扶贫单位购买贫困地区产品用作福利发放,因为产品品质、品种问题也难以长期坚持下去。

鉴于此,应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由粗放的原生态产品转变为健康、绿色、高品质的精细型产品。其关键点在于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的品质化、多样化、品牌化,从数量、质量和美誉度等方面切实保障供给的可持续性。这就需要政府强化消费扶贫中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同时对农产品进行适度包装,大力打造无公害特色农产品品牌,不断增加优质农产品品种。

——推进纯服务型平台向利益联结型平台转变。

目前,我省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主要由省商务厅牵头搭建,引入了电商企业、展销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等。但这是一种纯服务型平台,体现了政府的行政帮扶、企业和社会的无偿帮扶,平台各主体之间没有根本利益的联结点,合作机制比较松散。

为此,应大力推进消费扶贫的纯公共服务型平台转变为价值链、供应链、消费链“三链融合”的全链条利益联结型平台,通过公共利益、市场机制、社会责任三者有机融合,提升平台的市场牵引力、运营支撑力、服务竞争力、发展生命力。其关键点在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消费扶贫模式,使消费扶贫服务平台各个主体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各级政府可引导当地电商企业加强与淘宝、京东等全国知名平台合作,使电商、物流配送能真正下沉到贫困地区;在大中城市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实体店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举办或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稳步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推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难以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其根源在于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比如不达标的生产环境、粗放式生产加工、分散式小农生产,再加上缺乏有效的农技指导和应用、农户文化科技教育程度低、市场契约意识不强等等,导致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不高、供给不多、价格不稳、竞争力不强。

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其关键点在于坚定不移走精细化、特色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科学引入与培育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加工企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贫困地区农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当地政府应定期组织贫困户开展免费农业技术教育培训,聘请农业专家进行实践指导。应大力培养与强化贫困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信用意识、契约精神、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安全卫生意识、合作共赢意识,使其成长为现代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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