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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军:借鉴欧盟绿色新政经验 加快推进中国绿色振兴

2021年01月08日 10阅读 来源: 城市学刊

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的新形势下,欧盟推出了绿色新政,强调绿色复苏,积极推进绿色转型和数字转型,对中国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对此认真研究,积极面对,在总结我国成效的基础上,借鉴欧盟经验,对于加快推进中国的绿色振兴意义重大。

一、欧盟绿色新政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一)欧盟绿色新政的主要内容

2019年12月,欧盟推出了《欧洲绿色政纲》,明确提出了2050年实现“气候中性”的宏大目标,并拟将“2050年净零碳目标”写入第一部欧洲《气候法》。为此,欧盟还将提高阶段性目标: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50%~55%,比原计划目标提高了10个百分点。[1]

欧盟绿色政纲明确提出了绿色发展的七项重点任务:构建清洁、经济、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推动工业企业清洁化、循环化改造;形成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建筑改造方式;加快建立可持续的智慧出行体系;建立公平、健康、环境友好的食物供应体系;保护并修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实施无毒环境的零污染发展战略。[2]同时,拟出台投融资、财政等系列绿色政策,包括实施绿色投融资政策、绿色财税政策、绿色技术和人才政策等,通过实施强有力的绿色外交、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在贸易政策中的地位、推动建立全球可持续金融体系等措施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领导者。[3]

(二)欧盟实施绿色新政对中国的影响

为中欧数字经济合作带来新机遇。建设智能基础设施、发展数字产业是欧盟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中国在部分数字产业发展中较为领先,但欧盟在数字经济市场监管方面有更丰富的经验。中国可依此参与欧盟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产业发展,并借鉴其先进的市场监管经验。

为中欧绿色技术合作带来新机遇。绿色技术是欧盟推进绿色增长的抓手。欧盟将加大对清洁氢能、碳封存、零碳炼钢等关键商用技术研发的支持,这些技术也是中国急需的技术。故可借欧盟绿色新政实施之机,加强中欧绿色技术的研发合作,推动中国的绿色技术进步。

为中欧绿色金融合作带来新机遇。欧盟绿色新政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以促进欧洲绿色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的发展。同时,欧盟还将推动建立全球可持续金融体系和全球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这将为中国与欧盟合作推进可持续金融体系建设、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带来新的机遇。

为中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带来更大挑战。欧盟绿色新政大幅提高了欧盟2030年和205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故有可能要求中国提高目标,并在G20等双边或多边交流中对中国碳税、化石燃料补贴等施加更大压力。

为中国对欧贸易带来较大冲击。欧盟将通过出台碳边境调节税、提高食品环境标准、严格化学品内分泌干扰性审查等,进一步增加各类产品进入其市场的绿色壁垒。这将对中国钢铁、农产品、机电产品、纺织品、家具玩具制品等行业的出口带来较大冲击。[4-5]

二、中国推进绿色振兴的成效和做法

(一)“十八大”以来中国推进绿色振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绿色产业不断发展。一般说来,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对于工业更为绿色。据测算,产业结构调整对碳减排贡献度超过50%o2012年中国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2019年三次产业比重为7.1:39:53.9。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4%,快于规模以上工业2.7个百分点。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效明显提升。中国原油生产占比由9.3%下降至6.9%,原煤生产占比由2010年的76.2%下降至2019年的68.8%,水、核、风等清洁能源生产占比由10.4%上升至18.4%。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由2010年的13.4%升至2018年的22.1%o2018年,中国非水可再生能源消费居世界首位,为143.5百万吨油当量,超过第二名美国39.7百万吨油当量。2005—2018年,中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41.5%,年均下降4.0%[6]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19年,中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比2015年提高5.3个百分点。2020年1—5月,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9%,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的目标提前完成。2018年,全国地表水1935个水质断面(点位)中,劣V类比例为6.7%,比2016年下降1.9个百分点;Ⅰ~Ⅲ类比例为71.0%,比2016年上升3.2个百分点。[7]212020年1—5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劣V类断面比例为1.4%,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7%,同比上升6.0个百分点。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新进展。根据5年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最新成果《中国森林资源报告(2014—2018)》,全国森林覆盖率将近23%,且该数值一直稳步上升。2014年正式授牌的国家湿地公园合计52个,截至2019年末,授牌的国家湿地公园合计528个。

(二)十八大以来中国推进绿色振兴的主要做法

加强绿色法治建设。2014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陆续制定或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等。在执法方面陆续出台了50多部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8]在司法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建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深化绿色体制改革。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方向和任务。同年9月,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在内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优化了水利部职责,组建了生态环境统一执法队伍。[9]同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党政同责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度开始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开展力度空前等。

优化绿色空间布局。推动形成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了“多规合一”规划改革。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综合发展的角度,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全力建设绿色社会。大力推广了高效照明等绿色节能产品,加大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2—2016年,中国节能(节水)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7460亿元。[7]各地方积极开展了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行动。大力发展了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建立了居民垃圾分类制度,鼓励居民广泛参与垃圾分类、废物回收利用。[7]

推进绿色科技创新。2014年中国超过日本和欧盟,成为全球第二大研发投入经济体。2019年中国研发全社会总支出为2.17万亿元,创新指数居世界第14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中国绿色专利统计报告(2014—2017年)》,2014年以来中国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绿色专利拥有量逐步提升。大力推进了以信息化引领产业绿色化,建立了绿色产业大数据库,打造了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和智能消费体系,形成了产业绿色生态价值链。加强了绿色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了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积极性。[7]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中央政府财政加大了对生态环境领域国家事权的稳定连续投入,增加了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了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同时鼓励各类社会投资进入环保市场。[10]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金融业积极为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提供金融服务。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

加强绿色振兴智库建设。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2015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部分高端智库参与研究制定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国家绿色发展方案。高端智库管理机构每年设置了与绿色转型、绿色振兴有关的研究课题。

积极推进绿色振兴国际合作。中国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率先签署了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同时认真落实了减排承诺,建设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6年在杭州召开的G20领导人峰会上,中国提出的绿色金融倡议成为会议重要成果。[11]

三、中国借鉴欧盟经验、推进绿色振兴的对策建议

虽然取得了上述成效和经验,但中国在推进绿色振兴方面也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绿色振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中欧之间的绿色振兴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碳减排在绿色振兴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突出,利用技术创新推进中国绿色振兴有待加强,如何公正合理地推进中国绿色振兴有待更加重视,支撑绿色振兴的政策体系有待建立健全,欧盟绿色新政带来的影响需要积极应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绿色振兴的地位

进一步提高绿色振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欧盟绿色新政核心强调通过绿色转型来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矛盾。中国可借鉴欧盟经验,将绿色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定地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用法律规范和引领绿色振兴。欧盟绿色新政强调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向市场传递长期稳定信号。中国应借鉴欧盟经验,推动绿色振兴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

进一步明确绿色振兴的目标任务。欧盟绿色新政提出了各领域的目标、任务和路线图。中国也要借此契机研究提出绿色振兴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路线图。

(二)积极开展中欧之间的绿色振兴合作

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合作。重点是积极开展中欧之间在清洁氢能、碳封存、零碳炼钢等关键商用技术的合作研发。加快建立中欧数字伙伴关系,加强中欧在数字经济市场监管、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绿色贸易合作。中欧之间在绿色贸易上具有广阔的前景,应在碳边境调节机制、碳价格、低碳贸易等领域加强对话沟通,持续开展务实合作。

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如建立中欧绿色金融标准互认机制,合作推动建立全球可持续金融体系。

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加快建立中欧绿色伙伴关系,将气候合作作为发展中欧关系的重要抓手。

(三)突出碳减排在绿色振兴中的作用

加速推进碳市场建设,扩大碳交易行业范围。欧盟新政提出了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将建筑物排放、海运业排放纳入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并将与全球伙伴一道开发碳市场。中国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已进行了多年试点,2017年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国应借鉴欧盟经验,加速建设全国性碳交易市场,适时扩大碳交易行业范围,推进与国际碳市场联通。[1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欧盟新政提出建立“清洁、可负担、安全”的能源系统。中国未来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发展电池全产业链。欧盟新政提出建立安全、可循环、可持续的电池价值链,继续实施《电池战略行动计划》。中国在动力电池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未来仍需加快发展电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

(四)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中国绿色振兴

重视以技术创新驱动绿色振兴。欧盟绿色新政重视技术创新或新技术的重要作用。中国也应在推进绿色振兴中重视技术创新的作用。

加强数字技术在绿色振兴中的作用。欧盟将加强对人工智能、5G、云计算和边缘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研发,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绿色新政中的作用。[12]中国也应重视数字技术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重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提高效率、节约资源能源、减少碳排放等方面的作用。

(五)公正合理地推进中国绿色振兴

注重公正合理推进绿色振兴。欧盟绿色新政提出,通过建立公正转型基金等公正转型机制,加大对高碳排放地区和行业的帮扶,为受转型影响最大的人群提供再就业培训。中国在推进绿色振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同样要注重公正合理原则。

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绿色转型的支持力度。欧盟强调对于贫困落后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特殊地区,应公正合理地推进绿色振兴。中国可在现有财政转移支付、区域生态补偿、省际结对帮扶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地区绿色振兴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强化公众广泛参与。欧盟绿色新政重视公众参与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参与,中国也可以借鉴其经验,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信息公开,提升公众知情权,创新公众参与途径。

(六)建立支撑绿色振兴的政策体系

制定和实施绿色投融资政策。欧盟绿色新政提出,加大公共资金绿色投资力度,畅通私营部门绿色融资渠道。中国也应加快制定和实施绿色投融资政策,缓解绿色振兴的资金压力。

制定和实施绿色财税政策。欧盟绿色新政提出,提升绿色项目在公共投资中的优先序,取消空运海运部门税收豁免,取消化石燃料补贴,增加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增值税等的优惠力度。中国也可增加绿色振兴的财政投入,调整优化相关财政补贴。

制定和实施绿色消费政策。欧盟绿色新政通过能源价格、能源税、碳税、绿色产品标识等积极引导绿色消费。中国也应制定和完善绿色消费政策,引导全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

(七)积极应对欧盟绿色新政带来的影响

积极应对新政对中欧贸易带来的影响。新政提到欧洲市场上的所有准化学品、材料、食品和其他产品都必须满足欧盟相关的绿色监管要求和标准,[12]将对部分进口高碳行业征收碳边境调节税。中国须加快绿色转型步伐,尽快建立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加快健全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积极开展中欧贸易政策对话,加强中欧在绿色供应链审查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积极应对新政对气候谈判带来的影响。欧盟绿色新政提出了2050年实现“气候中性”的宏大目标。中国应加快研究欧盟提高气候目标等对谈判的影响,评估中国2030年气候目标可达性及提高阶段目标的可能性,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积极作为,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13]

参考文献:

[1] EUROPEAN COMMISSION.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European Parliament,the European Council,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640 final[R].Brussels:COM,2019.

[2] 张敏.欧洲绿色新政推动欧盟政策创新和发展[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05-25(007).

[3] EUROPEAN COMMISSION.Europe's moment :Repair and prepare for the next generation,456 final[R].Brussels:COM,2020.

[4] EUROPEAN COUNCIL.Special meeting of the European Council(17,18,19,20and21 July 2020)-Conclusions Conclusions[R].Brussels:EUCO,2020.

[5] 俞敏,李佐军,高世楫.欧盟实施《欧洲绿色政纲》对中国的影响与应对[J].中国经济报告,2020(3):132-137.

[6] 陈宗兴,蔡昉,潘家华,等.生态文明范式转型一一中国与世界[J].城市与环境研究,2019(4):3-20.

[7] 王一鸣.中国的绿色转型:进程和展望[J].中国经济报告,2019(6):18-25.

[8] 傅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价值观:定义、践行与构建[J].池州学院学报,2020(2):32.

[9] 张乾元,冯红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历史赓续与现实发展:基于历史、现实与目标的三维视角[J].重庆社会科学,2020(1):5-16+2.

[10] 李维明,杨艳,谷树忠,等.关于加快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J].发展研究,2020(3):60-65.

[11] 高世楫,王海芹,李维明.改革开放40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历程与取向观察[J].改革,2018(8):49-63.

[12] 钱立华,方琦,鲁政委.欧盟绿色新政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博览,2020(5):56-58.

[13] 钱立华,方琦,鲁政委.欧盟绿色新政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博览,2020(5):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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