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1]。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2]。当前,重庆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产业创新发展受阻,城乡协调发展相对滞后。因此,识别和破除当前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已经成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为此,本文在比较分析日本、法国等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践的基础上,立足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的实际情况,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提出重庆市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一)农村资源禀赋条件
重庆市位于中国西南部,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面积占76%,其农村大多山路崎岖、地形复杂,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山区耕地条件决定了当地农作物不适合大面积机械化种植,只适合小规模生产。近年来,重庆市采取集约化管理经营模式,运用高科技手段生产具有当地特色和较高效益的农产品,农业产量持续增长,逐渐步入平稳发展阶段。根据《2019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重庆市2019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581.15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种植业1042.23亿元,增长5.5%;畜牧业345.87亿元,下降5.7%;林业82.02亿元,增长10.8%;渔业81.30亿元,增长2.8%;农林牧渔服务业29.74亿元,增长8.4%。重庆市打“特色牌”,走“生态路”,新发展农、林特色产业共计166万亩,授权首批“巴味渝珍”产品438个,重点打造柑橘、草食牲畜、生态渔业、榨菜、茶叶、中药材、调味品等七大特色产业,经济作物以水果和中药材为主,如合川优质柑橘“大红袍”、梁平沙田柚、奉节脐橙以及酉阳乌柏、五倍子和杜仲等;畜牧产品以猪、兔等为主,如“荣昌猪”、石柱长毛兔等。
(二)农村产业融合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独立发展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新格局。为了在数量有限、条件较差的土地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庆市根据当地特有的资源禀赋条件,推进农业内部结构优化融合和一二三产业纵向、横向融合,整合现有资本、技术等要素,实施资源跨界优化配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依托、协同发展[3]。一是农业内部自身融合。农业内部自身融合包括农业链条上生产活动融合和农业内部结构融合。前者主要是把农业生产活动的产前、产中、产后三者结合起来,形成农业活动自身的完整价值链;后者主要是以农业优势资源为基础,以涉农组织为主体,将农林牧副渔业连接起来,实现农业产业内部协作和循环。二是农业与工业融合。通过修建基地的方式,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精深加工,不仅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保障了农业效益。三是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在乡村经济体制改革中,重视推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通过试点方式引导龙头企业向农村服务业延伸。例如,重庆市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增加了农村居民收入,增强了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四是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融合。立足产业现状,将农业生产环节、深加工企业、乡村旅游等结合起来,开发农耕文化体验、科技教育体验等农业新功能,形成产前种植、产中培育、产后加工、储蓄运输、旅游娱乐为一体的乡村经济模式[4],提升农业在整个价值链中的贡献度,激发乡村经济发展新功能。
(三)农村产业融合困境
1.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体系不完善
目前,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还存在产业布局不合理、过度分散化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第三产业发展层次低、第二产业比重不断增加、第一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重庆市过去一直重点打造机械、化工、医疗、冶金等产业,市区(主城)重点工业和服务业分布较多,而县级支柱产业缺位,导致主城与区县之间的产业链衔接不畅。近年来,重庆市转向扶持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环保工程等高科技产业,并积极培育食品、旅游等产业,但这些市级政府扶持的支柱产业与县域地区产业结构之间缺乏紧密的产业衔接链条。在县域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产业发展缺乏规划,农产品加工区域、村民居住区域、种植养殖区域分布不合理,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特征明显,农村资源利用率低,不能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总体上看,农村产业发展呈现“粮猪”二元结构,粮食种植和生猪养殖在农村产业中占比仍然较高。部分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不够、品牌地域特色不鲜明,产品流通不畅、竞争力较弱等问题比较突出。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传统产品较多,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创新型产品较少。
2.配套政策缺乏,利益联结体制不顺
近年来,重庆市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现有配套政策不够细化,难以解决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从联结机制方面看,缺乏保障和助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制度规范。在工商资本与农户合作交易中,农民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在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所分享的产品附加值比例较低,影响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积极性。农户在乡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生产者的角色,一方面面临收购方低成本收购的垄断模式,另一方面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由经销商负责,农户一直处于不利地位,仅享受了价值链的初次分配,难以享受价值链增值部分带来的收益。从管理体制方面看,产业融合会涉及多个部门,可能造成产业链被不同部门重合管制,出现职责不清、沟通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
3.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健全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少、旧、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蒸蒸日上,但为游客提供饮食、住宿、娱乐等服务的基础设施并不完善。农家乐是接待游客的主要场所,而一些农家乐由居民自住房屋改建而成,也缺乏相应的经营手续,从法律上讲不具备经营资质。旅游娱乐设施功能较为单调,对游客缺乏吸引力。同时,农家乐多数位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路况较差、指示标识不明,降低了游客对乡村旅游的美好体验。另一方面,农业发展服务体系不健全。例如,延长产业链中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等环节对仓储、交通、物流等都有较大规模需求,但仓储物流体系存在明显短板;运用互联网带动农业发展,需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线上推广和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但农村地区网络设施不健全、电商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
4.资金支持力度小,融资环境不理想
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扮演着重要角色。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发展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重庆市一直致力于发展特色产业,努力打造农业产业支撑型、农业科技参观型、美丽乡村体验型、高山避暑乘凉型、民俗民族风情型等“五型”休闲农业综合示范区,但因缺乏资金投入,导致基础设施老化无法及时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目前,政府下发的农业补贴主要用于生产环节,对后续产业链的资金扶持力度不够。许多产业融合发展主体种植的土地来自租赁,没有土地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牲畜、办公用房等无法用于抵押贷款,融合主体还款周期长、还款能力弱,金融机构融资的动力不足。
二、农村产业融合经验借鉴
(一)日本“六次产业化”助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自20世纪末以来,日本政府致力于推进农业“六次产业化”,鼓励农业生产者进行多种经营,发展农产品(食品)加工业、肥料等农资制造业、农产品和农资流通等服务业以及农业旅游业,形成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完整链条,将流到城市等农村外部的就业岗位和附加值内部化,为农业生产者获得更多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和农业旅游业的附加值创造条件,以此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发展活力[5]。本农业“六次产业化”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引导农业、工业、商业充分开展合作。为了保障农业生产者成长为经营主体,能够公平地分享三产融合发展带来的效益,避免工商业整合兼并农业,日本政府要求以《农工商合作促进法》为基础,推进企业与农业生产者利用各自现有资源,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农业带来的综合效益。另外,还要确保工业、商业的资本占比不得超过49%[5]。二是促进农产品“地产地销”。日本农业“六次产业化”首次提出了“引入替代”和“引出替代”。引入替代是在产前原材料供应上,尽量使用本地产品作为原料来加工生产。引出替代是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打造成当地特色产品替代作为原料产品向外输出,在本地销售[6]。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日本政府制定了“农林水产技术研究计划”,不断鼓励科研机构研发农业创新技术,对知识产权进行专利保护。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增收获益,利用当地现存资源生产特色土产品,打造本地农产品品牌[7]。
(二)法国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法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旅游国家,一直致力于发展乡村旅游业。法兰西银行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法国接待外国旅客近9000万人次,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整个旅游业收入560多亿欧元。法国发展乡村旅游业旨在保护本土文化,加强农产品地产地销,减轻农业收入受季节性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协同发展。法国的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有三个特点:一是法国乡村旅游具有原真性、独特性。法国农庄充分发掘本土特色,打造具有文化色彩的田园项目,注重游客的体验感[8]。例如,在餐饮业,一直使用当地生产的农产品,沿用当地的烹饪方法,配备粗陶、瓷器类材质的餐具;在住宿业,打造可供游客选择的本土化、多样化住宿形式,包括突显当地特色的乡村别墅、豪华大气的乡村酒店、有趣的野外露营等。二是法国乡村旅游带动当地农产品直销。休闲农业与旅游业结合激发了农业自身活力,无形之中对当地农产品起到了宣传推广作用。为了让游客买到原真性农特产品,法国各级协会还明确规定本地出售的农产品必须由当地农场生产和加工。法国部分农户可以做到自产自销农产品,全国农场开发了“欢迎到农场”的项目,有力地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三是法国乡村旅游业具有健全的营销体系。法国政府考虑到距离、文化等因素,通过互联网搭建官方网站,方便游客在线了解、咨询与预定,发挥旅行社的中介作用。乡村旅游业将目标市场定位于附近省份、国内大城市以及邻国大城市,利用线上、线下的模式开拓本土旅游产品的销售渠道[9]。
三、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微观层面——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营主体
1.紧扣特色产业链,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根据市场需求和现存资源,坚持走特色发展道路和新型生态道路,优化区域格局、产业布局、种养结构,打造“特色产业品牌”,推进农业现代化。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成为产业融合的基础力量,让经营者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大量的土地,政府根据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思路,采取多样化的产业形式,建立独具特色的自主品牌,重点打造柑橘、草食牲畜、生态渔业、榨菜、茶叶、中药材、调味品等七大特色产业链,将农业收益完全内化。
2.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
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提高土地规模化的效率,提升农民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从经营角度来看,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作用,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品牌农产品基地,与社区、企业、学校、超市建立直销网点,实现直(直销,防止农民利益在外部产业链中被层层盘剥。从管理角度来看,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在产业融合中的作用。巩固完善“公司+农户”“合作社+销售流通”“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基本组织形式,积极发展合作社利益社,打造田园综合体[10]。给予合作社一定的支持,重视人才培养与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把提高合作社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作为发展重点’推进专业合作社运行规范化,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让农民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人’
3.推进重点企业增补工作,做强做优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可以引领现代农业走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要素[11]。加快开展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进一步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打造一支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的龙头企业,将现有符合条件、实力雄厚的企业纳入龙头企业目录,龙头企业是三产融合的领头羊,资金充足,技术先进,人才高端,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增值价值链。同时,龙头企业能够带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专业合作社实现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推广营销,带来增值收益。因此,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政府在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给予支持,推进龙头企业管理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内部控制。
(二)中观层面——推进农村产业纵深发展
1.发挥产业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立足自身区域优势,发展建设“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格局,打造属于本地独一无二的乡村旅游品牌[12]。一是在培育品牌方面,打好三峡、山城、人文、温泉、乡村“五张牌”,挖掘特色村镇的文化习俗和旅游资源,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出长江三峡国际旅游、都市观光旅游、民宿体验乡村旅游等具有独特性的品牌项目。二是在宣传推广方面,采用多种形式对重庆市打造的旅游精品项目进行宣传,在提高旅游业知名度的同时,吸引周边城镇居民休闲度假,解决当地居民就业,增加当地农民收入。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激励力度,鼓励符合条件、旅游业发展迅速的地方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称号,进一步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2.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产业
一是在主产区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精深加工,将产业链中的储藏、烘干等环节集中至主产区、优势产区,在同一个地方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发展。二是对主产业链进行精深加工,加快推进柑橘、茶叶、蔬菜、薯类、杂粮、畜产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加工行动,健全销售农产品的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运输速度,优化农产品配送服务,降低流通综合费用。创新农产品对接模式和流通方式,实现农产品全流程无缝对接,利用互联网完善产销衔接机制,建造涉农物流园、国际农贸市场。三是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加工企业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以及高端人才,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副食产品综合处理水平,打造知名度高的加工企业品牌。
3.促进附加值提升,加强农产品品牌塑造和推广工作
一是要倡导“一村一品”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建设工作[13]。根据每个区域历史形成的优势农产品以及自身的资源条件,打造各个县域的农产品品牌,采取注册商标和版权登记的方式对本地品牌进行保护。鼓励对农产品包装进行创意设计,融入区域传统文化等元素,突出产品特征。二是用科技打造农产品品牌,在整个产业链中运用新技术改良传统的生产、加工模式,提高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三是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营销力度,借助网络媒介提升自身的口碑与影响力,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利用电子商务、农超对接、实体店等营销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销售。
(三)宏观层面——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保障
1.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制度规范
在产业融合进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可控的因素。为此,应出台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合发展的专项制度规范,保障农民个人利益。特别是要规范工商企业在整个产业融合过程中的生产行为,科学管控工商企业的参与度,设定公平合理的股份比例,调动农民在产业融合进程中的积极性。同时,在农村产业融合渐渐走向成熟的进程中,可能会出现新问题、新矛盾,这就需要根据实际问题及时调整相关制度规范,确保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章可循。
2.设立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基金
首先,在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用资金的基础上,精准定位,差异扶持。对不同环节、不同主体、不同项目,量身设计补贴标准和金融产品,动态更新补助目录。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贷款贴息、财政补助,营造利于产业融合的金融环境。例如,为新产品产业链上的开发、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补贴,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建设资金。其次,提升金融服务。建立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相关单位的合作机制,开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功能,加大农村产业融合信贷支持力度。最后,解决涉农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的贷款难问题。可推行农业担保融资,鼓励银行见保即贷,对农村产业融合中规模小、零星分散的项目实行批量担保,并根据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设立不同等级的担保贷款金额,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流程,帮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充裕的资金。
3.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服务设施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修缮工作。坚持补短板,建“四好农村路”,修公交优先道,新增停车泊位,吸引大量自驾游客,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发挥工商资本作用,让其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引领农业走向新型化。在“互联网+现代农业”成为一种创新营销模式的背景下[14],健全农村网络设施,主动与电商平台达成合作协议,在农村设立电商服务点,为农产品提供销售平台。同时,充分考虑每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尽量给予公平、公正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区域同步发展[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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