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月27日电(记者 秦海峰)日前,南昌市经开区制定出台《南昌经开区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按照“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鼓励和推动园区企业上市(挂牌)。
政策明确,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的,给予3000万元资金奖励。企业在股改及辅导过程中对区级财政贡献部分给予三年全额奖励。企业在股改中因改制重组而新增的区级财政贡献以外部分,上市后三年每年以新增区级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以新增的区级财政贡献以外部分为上限。企业上市(挂牌)后,企业高管及骨干技术人员按其对财政贡献度给予连续10年全额奖励。上市企业的高管,连续聘期5年以上的,可免费配备人才公寓,在本区工作满10年的可按原价购置。
政策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给予2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精选层挂牌,给予100万奖励。企业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给予5万元奖励,在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股改并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给予30万元奖励。
此外,还鼓励企业转板上市(挂牌),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从精选层转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给予2700万元奖励;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转板至新三板挂牌,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政策鼓励外地上市公司总部迁入经开区,注册地迁入的省外上市公司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注册地迁入的省外新三板挂牌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注册地迁入经开的省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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