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建设一起,是新时代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大布局。新时代的区域协调发展,既要求推动东西部的协调发展,同时也要求统筹南北方的发展;既要求地带间的协调,也要求城市群内部的协同。城市群的协同成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在以往区域协调发展基础上的纵深推进和布局完善。以雄安新区建设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着眼于两市一省的“协同”,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在于香港、澳门与广东珠三角地区的深度“合作”,长三角地区则强调三省一市“更高质量的一体化”,虽然概念不同、侧重点不同,但都是促进城市群内部的协调联动和一体化发展。从国家层面来看,推动大的城市群尤其是沿海三大城市群的协同和一体化,更多追求的是新时代总体效率优先的目标,是提升国家和区域竞争力的重大战略。
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应把握好四个重要方面:
一是目标定位。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的目标定位,其一是打造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其二是促进长三角内部的协调均衡发展。相比于京津冀和珠三角,长三角内部一体化做得比较好,但人均GDP仍有差距,所以一体化发展要促进长三角区域内部发展水平的相对均衡,在政策设计上,既要考虑到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如何实现更高,也要考虑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如何提升,促进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
二是实现路径。更高质量的“更”毫无疑问是要体现在创新发展上。因为高质量发展是能够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国家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定位是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也是大湾区重中之重的任务。而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在科技创新上应有更高的目标要求,这就是长三角应当成为全球卓越的科创中心。目前全国三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两个在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也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新区、国家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和创新资源最密集的地区,具备打造世界一流科创中心的条件和实力。具体而言,要重点打造由“沪合杭宁”四个中心城市构成的科创走廊,特别是突出合肥在科创走廊建设中的重要作为。合肥作为全国第三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创新水平在一些领域已经在全国处在非常领先的地位,比如量子科技、智能语音、功能材料、类脑科学、新型显示等,有的已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合肥的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装置,也为其前沿基础研究奠定了很好基础。合肥下一步发展要在进一步突出发展原创技术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和产业化。
三是保障机制。要重视培育有利于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政策环境和区域创新体系,特别是加快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主体。从2018年全国各个城市的高技术企业的数量来看,超过1000家高技术企业的城市,珠三角有6个,拥有高技术企业39298家,其中深圳和广州分别有1.44万家和1.1万家;京津冀两个城市共有30038家,北京和天津分别有2.5万家和5038家;长三角地区有6个城市,共有26411家,最多的上海有9206家,合肥2000家。总体上,长三角地区高技术企业数量还是不够多。深圳这样的科创型城市之所以成功,关键是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研发投入、专利成果发明、科技成果转化等90%都是来自企业。创新投入方面总体不足,主要还是缺乏创新主体企业这方面的因素造成的。
四是实施抓手。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要细化区域政策的空间尺度。可以从两个层面考虑:其一,先行推进都市圈一体化,进而推动城市群的一体化。国家发改委不久前发布了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都市圈的中心城市规模和一小时通勤圈的地域范围,由于有了明确的标准和相对较小的空间尺度,它实际上成为推动大城市群一体化的重要步骤和抓手。因此,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也应以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作为引领,重点培育发展上海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宁波都市圈和徐州都市圈。其二,试点示范区建设。设立试点示范区可以缩小范围或尺度,有利于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探索。目前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在制度性安排和实际推进上都取得了进展,尤其是突出了创新主题并把三省一市的9个城市(区)考虑进来。苏浙皖交界地区可考虑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实验区。这个区域有6个县,每个省2个县,还有上海的一块飞地,区域代表性非常强,所以这个地方能够在推进一体化方面做很多探索,如消除断头路和瓶颈路、生态共保共治、产业园区共建、人口户籍流动共管、社保和公共服务的对接互认。但探索主题应该是绿色发展,因为区内的安吉、郎溪、广德、长兴、溧阳、宜兴,生态环境都非常优良。设立苏浙皖交界地区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创新发展试验区,可以在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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